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塔行办发[2011]148号
颁布日期:2011-1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塔行办发[2011]14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

按照《关于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84号)部署要求,为贯彻落实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改革措施和财政政策,确保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抓增收节支是实现富民强区、保大局促和谐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经济运行质量、规范财税征收秩序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把增收节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立足实际研究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实在的增收节支工作计划,进一步增强增收节支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自觉主动地抓好增收节支工作,努力确保2011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将财政增收节支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切实加大组织收入力度

财税部门要转变按任务组织收入的传统观念,认真落实组织收入的责任,提高税收征缴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决制止有税不收和各种缓税行为。要在抓好重点税源征管的同时,着力强化对零散税源的征管,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工商、国土、建设、规划、房产、交通、金融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主动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收入征缴工作,进一步强化税收易失领域监督检查,着力打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协税护税工作格局。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增收奖励制度,加强土地出让金等政府资源性收入的管理,切实加大重点非税收入项目征缴监管力度。要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特别是要抓好房屋租赁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收缴,并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严禁“坐收坐支”。积极推进非税收入规范管理,严格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政策,建立非税收入征收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非税收入平稳增长。

三、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

各县(市)和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任何部门和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撤销,均需财政部门审批,对应纳入财政国库管理的帐户,要坚决予以清理。严禁转移单位收入和设立“小金库”,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严禁自行、变相、超标准发放和多头享受各类津贴补贴。严格控制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非经批准的考核项目,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借达标考核为名发放奖金。

四、不断优化预算执行管理

预算执行是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执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各县(市)和各部门要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意识,严格按照预算办事,加强日常管理,精打细算,从严控制支出,确保收支平衡。财政部门要严格按预算、按月度、按进度拨款,对预算未安排的项目,不得拨款。要清理消化历年结余,逐步减少部门结余资金规模,盘活存量资金,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严格控制新增专项资金,除法律、法规及中央和自治区、地区确定的重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设立专项资金。

五、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要大力推行节能工作,扎实开展节电、节水、节油活动,勤关电脑、电灯,压缩日常办公费用,减少文件、通信、办公用品、报刊杂志订阅等开支。从严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加大公务用车清理活动,严禁超标准购置。减少会议次数,控制会议规模,缩短会议时间,节约会议支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坚决杜绝以外出招商、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为名公款旅游。继续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

六、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以国库集中收付、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预算执行动态监督为主要内容的预算执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制度,不断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效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稳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有效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扩大绩效评价的项目范围,对机关行政事业单位选择1—2个重点项目开展经常性评价工作。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强化政府融资平台监管,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进行个人集资活动,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浪费财政资金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和支出绩效。

七、合理安排超收收入

财政部门要认真分析预算执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要关注影响财政收支的不确定因素,分析财政收入增减变化的原因,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各县(市)要及早对全年预算收支情况做出预计。完成年度预算收入任务有困难的县(市),要相应压缩预算支出,确保当年预算收支平衡;预计有超收收入的县(市),要认真分析超收原因,不得将超常规、一次性等因素增加的收入用于安排经常性支出。当年预算执行中如有超收,除按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的有关支出,以及用于教育、科技、“三农”等支出外,原则上用于建立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作为财政结余转入下年使用。各县(市)要妥善安排好超收收入,确保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建立对教育、农业、科技等法定支出增长的考核机制,对法定支出达不到增长要求的县(市),地区将予以通报。

八、科学编制2012年预算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各县(市)要及早做好编制2012年预算的相关准备工作,分析财政收支增减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安排财政收支预算,确保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要合理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教育、科技、“三农”等法定支出的增长,进一步加大民生支出的力度,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继续贯彻厉行节约原则,加强预算管理和深化预算改革,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的增长。要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对部门、单位年底形成的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О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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