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5年行署第二次常务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吐地行办函〔2015〕5号
颁布日期:2015-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召开2015年行署第二次常务会议的通知

地直各有关单位:

行署定于2015年2月26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召开第二次常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

行署1号办公楼3楼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研究《地区行署工作报告》

2.研究《吐鲁番地区行署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点评制度》

3.研究《吐鲁番地区行署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

4.研究《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控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5.研究《吐鲁番地区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三、参会人员

(一)第一、二议题:16:00,研究《地区行署工作报告》和《吐鲁番地区行署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点评制度》

参会人员:

行署专员、各副专员,行署秘书长、各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二)第三议题:16:20,研究《吐鲁番地区行署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

参会人员:

1.行署专员、各副专员,行署秘书长、各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地区行署法制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经信委、招商局、司法局、安监局、信访局、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各1名。

(三)第四议题:16:30,研究《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控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参会人员:

1.行署专员、各副专员,行署秘书长、各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地区安监局、财政局、经信委、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运输局、煤炭局、法制办、运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主要领导各1名。

(四)第五议题:16:40,研究《吐鲁番地区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1.行署专员、各副专员,行署秘书长、各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地区畜牧局、安监局、财政局、发改委、林业局、卫生局、民政局、水利局、气象局、消防支队、法制办、主要领导各1名。

四、有关要求

1.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并按会议议题参会,其余人员在行署三楼小会议室等候,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秩序。

2.请地区行署法制办、安监局、畜牧局做好相关汇报准备工作。

3.请各参会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月26日上午12:00前报行署办公室文秘科(联系电话:8520949)。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5年2月25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安排意见

关于印发重点扶持一批名优白酒企业发展意见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