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5年行署第二次常务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2015年行署第二次常务会议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吐地行办函〔201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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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2-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召开2015年行署第二次常务会议的通知
地直各有关单位:
行署定于2015年2月26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召开第二次常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
行署1号办公楼3楼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研究《地区行署工作报告》
2.研究《吐鲁番地区行署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点评制度》
3.研究《吐鲁番地区行署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
4.研究《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控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5.研究《吐鲁番地区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三、参会人员
(一)第一、二议题:16:00,研究《地区行署工作报告》和《吐鲁番地区行署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点评制度》
参会人员:
行署专员、各副专员,行署秘书长、各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二)第三议题:16:20,研究《吐鲁番地区行署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
参会人员:
1.行署专员、各副专员,行署秘书长、各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地区行署法制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经信委、招商局、司法局、安监局、信访局、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各1名。
(三)第四议题:16:30,研究《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控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参会人员:
1.行署专员、各副专员,行署秘书长、各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地区安监局、财政局、经信委、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运输局、煤炭局、法制办、运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主要领导各1名。
(四)第五议题:16:40,研究《吐鲁番地区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1.行署专员、各副专员,行署秘书长、各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地区畜牧局、安监局、财政局、发改委、林业局、卫生局、民政局、水利局、气象局、消防支队、法制办、主要领导各1名。
四、有关要求
1.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并按会议议题参会,其余人员在行署三楼小会议室等候,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秩序。
2.请地区行署法制办、安监局、畜牧局做好相关汇报准备工作。
3.请各参会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月26日上午12:00前报行署办公室文秘科(联系电话:8520949)。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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