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吐地行办传〔2012〕28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2012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2〕361号)精神,现将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为确保各族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有关工作。一是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高度重视节日期间旅游、交通的安全工作,加强教育和监督,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二是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妥善处置。请各县(市)、各单位将节日期间的领导带班、值班表于9月27日前报行署办公室。联系电话:8520949,8529629(传真)

三、按惯例,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即:上午10:00上班—13:30下班;下午15:30上班—19:00下班(北京时间)。

(此文可在各新闻媒体播报)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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