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西双版纳州缉枪治爆和扫黄禁赌两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西政办发〔2014〕14号
颁布日期:2014-02-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西双版纳州缉枪治爆和扫黄禁赌两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有关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西双版纳州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方案》和《2014年西双版纳州扫黄禁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0日

2014年西双版纳州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秦光荣书记、李纪恒省长重要批示以及省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精神,着力解决涉枪涉爆突出问题,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按照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全省2014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和扫黄打非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安排,州人民政府决定于2014年2月20日至11月30日在西双版纳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警种合作、区域合作、部门合作,打防管控、多管齐下,突出重点、分类督导,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追源头、捣窝点、打走私、摧网络、断销路、精确打击源头为重点,进一步突出抓好重点地区整治、破案追逃会战、网上线索查处、重点人员管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着力提升打击、整治、管控效能,力争侦破一批涉爆涉枪犯罪案件,缉捕一批涉爆涉枪在逃人员,查处一批非法持有枪支人员,收缴一批非法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消除一批安全隐患,确保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不炸响、不打响、不流失”,确保全州范围内不发生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重大涉枪涉爆案件、事故,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全州社会治安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西双版纳州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指挥部,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方荣担任指挥长,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岩应,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立新担任副指挥长,州社管综治办、州法院、州检察院、州民宗局、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国家安全局、州交通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林业局、州政府外事侨务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工商局、州安全监管局、州政府新闻办、州邮政局、西双版纳机场、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西双版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州人民银行、中石油版纳分公司、中石化版纳分公司、西双版纳军分区、武警西双版纳州支队、州公安边防支队等单位各1位负责人为成员。

州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立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段金平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协调督办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检查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州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指挥部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领导担任联络员。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强化社会收缴,全力消除枪爆潜在隐患。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依靠群众,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全州范围内全力收缴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从源头上铲除枪爆祸患。

1.全面深化“五缴”措施。深化动员上缴、举报查缴、检查收缴、破案追缴、深挖追缴“五缴”措施,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动员规劝,敦促上缴非法枪爆物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辟线索渠道来源,对积极提供线索和举报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强化社会面盘查和公安检查站、卡点查控,有效查堵、收缴枪爆物品。强化案件深挖追查,逐一追溯枪爆来源、流向。强化对监所在押人员教育感化,敦促坦白、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

2.全面深化重点区域查缴。结合西双版纳州森林覆盖率高、矿产量高的实际,深化开展林区、矿区等重点区域的查缴工作,充分利用整合治安联防力量,组成机动巡逻队,强化对重点区域、路段、时段进出车辆、人员的检查,及时发现收缴非法枪爆物品。会同林业、农业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盗猎行动,查缴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会同国土、安监和工信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违法采矿和硝酸铵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摸排涉爆线索,捣毁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窝点,彻底追查收缴。

3.全面深化“五场”清缴。深化建材化工、五金加工、小商品批发、大型集贸、物流配货市场“五场”清查,全面摸清从事制售钢管、射钉器、发令器、玩具枪、硝酸铵等易制枪、易制爆物品和原材料的企业、店铺、摊点,逐一登记造册,逐一与业主见面谈话,签订责任保证书,加强源头管控。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健全滚动排查机制,及时发现私存、私造、私卖枪爆物品线索,捣毁制贩窝点,全力深挖收缴枪爆物品及原材料。

4.集中开展清查行动。针对涉枪涉爆问题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和出租房屋、废旧厂房等部位,组织开展集中清查收缴行动,拉网式滚动排查、收缴打击。针对在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以及城市工艺、小商品交易市场等部位非法贩卖管制刀具、弩、仿真枪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涉及少数民族群体的,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等部门支持,及时教育疏导,依法依规查处。

5.强化“八查”工作。对辖区涉爆涉枪单位继续开展全面清理核查工作,全面堵塞漏洞。一查爆破作业单位、人员是否具备两个标准各项资质条件,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无证上岗、冒领、代领民爆物品和违规作业。二查民爆物品储存库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全面落实,硬件设施是否到位,视频监控运行是否正常。三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台账是否健全,民爆物品购买、使用量是否正常,出入登记手续是否清楚完备,账物是否相符。四查民爆物品当日使用量与出入库登记是否一致,当日使用剩余是否及时清退回缴,是否存在转借、截留、挪用民爆物品的情况。五查是否对近两年来辖区发生的涉爆案件、事故进行全面梳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进行倒查追责,安全管理漏洞是否有效堵塞。六查涉爆单位隐患排查整改未达标单位是否仍然在使用民爆物品,是否存在民爆物品流失和来源不明的问题。七查辖区公安机关监管部门是否与涉爆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公安机关定期检查是否到位,是否建立了检查登记制度。八查配枪单位枪支和持枪人员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领用枪支手续是否完备,营业性射击场是否存在违规经营和携枪外出情况。对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一律依法依规严惩。

6.严格“五不放过”。对因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枪爆物品丢失被盗和发生爆炸案件、事故的,严格责任倒查,做到丢失被盗的枪爆物品没有追回、发生爆炸案件和事故的爆炸物品来源没有查清不放过;发生涉枪涉爆案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没有到位不放过;安全责任制度措施没有制定完善不放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二)严查境外境内物流,全力堵截查控非法枪爆物品。突出部门联动查控,加大堵截、查缉力度,强化寄递物品安检查控,强化国际警务合作,将非法枪爆物品挡在境外、堵在关口。

1.严打边境走私。固化“双边管、一线堵、二线查、区域控、全国追”措施,进一步加大边境一线查控、口岸查缉和外围二线堵截力度,继续实施出入边境“双向查缉”,“路长”、“道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堵、巡、控、打”联防机制,有效拦截境外枪支弹药流入境内。强化3个边境县市设卡管控,以中缅边境、中老边境县市为打击非法走私枪爆物品的重点控制区域。突出加强边境一线、口岸查缉和外围二线查控,严格倒查责任制,逆向追责制,健全“人、犬、情、技”一体化查缉工作模式,全面查控走私贩卖枪爆物品活动。要认真落实公安部、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执法合作的工作部署,积极强化与当面国家执法部门的边境地方警务执法合作,努力争取对方对西双版纳州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缉枪治爆行动的支持和配合。对每起走私贩卖枪爆物品案件,力争深挖细查,查清两头,打掉网络,彻缴物品,决不放过一枪一弹一件爆炸物品过境我州危害社会。

2.严查寄递物品。会同海关、边检等边境联检部门加强对入境货物查验,突出对缅甸、老挝入境物品查验,突出从边境县市寄往内地包裹的查验,提高抽检验视比例,及时发现查缴非法枪爆物品。加强对从缅甸、老挝入境交通工具的安全检查,实行逢包必检、逢疑必查,严防携带、托运非法枪爆物品入境。会同邮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对物流、寄递企业监管,严格落实“实名收寄”、“开包验视”制度,阻断贩运枪爆物品渠道。

3.严格案件倒查。对侦办的通过境内物流、寄递渠道贩运枪爆物品案件,逐一倒查相关企业及人员的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查处。对侦办的通过境外、边境地区寄递渠道走私枪爆物品案件,全面查明案情,固定涉及境外寄递企业、人员的证据,适时报省公安厅协调查处或通过警务合作机制联合查处;对边境地区寄递枪爆物品的企业、人员要追踪溯源,严查枪爆物品来源,彻底捣毁走私窝点和网络。对严格检查验视、主动发现枪爆物品、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的,及时给予表扬奖励,推动健全行业奖惩制度。

(三)全面清理枪爆网站,全力消除网上枪爆祸端。坚持“全面清、落地查、双向追”原则,依法从严查处打击网上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1.深度清理枪爆信息。加大网上巡查发现力度,督导网站自查自清,全面清理涉枪涉爆违法有害信息。对网上发布的贩卖枪爆物品、传播涉枪涉爆制作技术和犯罪方法信息,一律清理删除。对清理整治不及时的网站一律停机整顿;对边改边犯、屡关屡开的,坚决予以关闭。对发布涉枪涉爆违法有害信息的境外网站、栏目,予以全面封堵,阻断向境内散播。

2.深入核查侦办线索。全面排查梳理网上非法联系、贩卖枪爆物品、枪支零部件等违法犯罪线索,逐一落地查清身份,固定证据,依法查处。对发布非法信息的,查清信息发布者上网地点,查清其真实身份及发布动机。对涉嫌发布虚假涉枪涉爆信息实施诈骗的人员,依法从严查处;对不构成违法犯罪的,予以训戒,并列为涉枪涉爆重点人员实施管控。

3.深挖打击网上犯罪。组织民警和情报信息员主动上网摸排,获取网上涉枪涉爆犯罪线索,提升网上打击震慑效能。对每起案件坚持上追枪爆源头、下追枪爆流向,综合运用网上网下手段追根溯源。对境外人员通过网络向境内走私贩卖枪爆物品的案件,全面查清涉案人员信息、勾联渠道、贩运物品等情况。对跨区域的网上贩卖枪爆物品犯罪案件,由发现地牵头侦办,其他涉案地配合,上级公安机关加强侦办工作协调指导。

(四)普查管控军械枪迷,严防酿成现实枪爆祸患。突出惩处教育并重、疏堵结合,全面排查军械枪迷,加强涉枪涉爆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及时发现、制止私存枪爆物品造成现实危害。

1.全面排查军械枪迷。组织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普查军械枪迷活动,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从中发现持枪线索。全面排查辖区内军品店、户外游乐组织,摸清经常参与游戏及购买物品的人员情况。全面排查辖区内营业性射击场、户外游乐场、非法狩猎区,摸清射击爱好者和狩猎爱好者情况。全面排查互联网枪模网站、军事论坛、涉枪QQ群等网上重点部位,摸清枪械爱好者情况。

2.分类盯控收缴。对摸排出的军械枪迷人员,逐一见面政策引导、教育规劝,动员上缴非法枪支弹药、积极提供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对野战游戏、军品收藏爱好者,通过规劝、提醒等方式,敦促上缴枪支弹药。对狩猎爱好者,采取“交朋友”、盯控、贴靠等方式,发现收缴持有的非法枪支。对有不满情绪扬言实施枪击、爆炸的人员,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及时发现收缴枪爆物品。会同军队保卫部门深入走访部队家属区、干休所及辖区退伍转业军人,讲究工作方法,把握法律政策,动员上缴遗留、截留的枪支弹药并提供涉枪线索。

3.分类动态管控。对没有涉枪违法犯罪行为的枪支爱好者,坚持教育为主,加强动态跟踪。对涉嫌非法持有、贩卖枪支弹药的,依法打击并列为涉枪重点人员予以管控。充分利用公安“大情报”平台,强化重点人员信息录入、更新,建立积分预警和危害评估机制,加强与旅馆业、出租房屋、娱乐场所、网吧等管理系统信息的比对碰撞,全面落实流出地与流入地情况通报机制,掌握动态轨迹,提升管控能力。

(五)精确打击制贩源头,坚决遏制持枪爆炸犯罪。坚持零容忍、零懈怠,以追源头、捣窝点、摧网络、断销路为重点,多警种合成作战,开展破案攻坚,形成规模化打击效应。

1.集中开展破案攻坚。全面梳理尚未查破的涉枪涉爆案件、线索,逐案经营、逐线深挖,做到深挖彻底、打击有力。对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等源头性犯罪,坚决做到枪爆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涉案人员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对持枪、爆炸犯罪案件,强化组织指挥,多警种同步上案,快侦快破,彻查枪爆物品来源。对重大涉枪涉爆案件,积极商请检察院、法院及时提起公诉、审判,震慑犯罪。

2.强化大要案件督办。对涉及人员多、地域广的重大涉枪涉爆案件,各地要及时上报,州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要逐一挂牌督办,统一指挥部署。对跨区域的制贩枪爆物品案件,实行多警种捆绑作战、跨区域统一指挥、多地区集中行动,全环节摧毁制贩枪爆物品犯罪网络、窝点。主动创新技战法,采取教育规劝、网上比对、技术侦控等手段,强化涉枪涉爆在逃人员缉捕,不断挤压犯罪空间。

3.实施发案倒查整治。对发生持枪犯罪和爆炸案件、事件发案地的县、市实施3个月倒查督办整治。进行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要认真按照公安部要求,由县、市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负责,落实具体责任,组成督导组赴案发地帮助查找问题,采取“一起案件、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方式,制定整治方案和措施,全力督促落实打防工作措施,坚持以倒查枪爆来源、倒查疑犯管控、倒查阵地防控、倒查犯罪动因、倒查应对处置“五项倒查”为主要内容,全面查找隐患漏洞,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全面消除漏洞隐患,有效遏制涉枪涉爆案件的发生。

4.广辟犯罪线索来源。建立收集情报激励机制,全面物建信息员、治安耳目,广泛发动提供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着力提高发现能力,予以精确打击。加强与驻西双版纳州部队的沟通,对移送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逐一移交涉案地核查侦办,及时通报查处情况。各县、市边境地区要努力将情报工作做到境外,及时、准确掌握境外中方务工经商人员中有意接触枪爆物品的人员信息,提高精确打击的能力。对涉及地域性、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涉枪涉爆犯罪团伙线索,强化警种、部门、区域信息共享,形成联合打击合力。对涉枪与赌博、毒品、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合流的案件捆绑侦查,注重涉枪线索经营,全力深挖彻查,扩大战果。

5.强化重点地区挂牌整治。结合持枪犯罪和爆炸案件事件发案情况,由州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对2013年以来西双版纳州发生持枪犯罪案件以及爆炸案件发案较多的景洪、勐海等2个县、市予以挂牌督办整治。各县、市要结合实际,确定辖区枪爆问题突出的乡镇并挂牌督办整治。3个县市的大勐龙、景哈、勐海勐满、西定、布朗山、打洛、关累、曼腊、勐伴、勐腊勐满、勐润、尚勇、易武、磨憨、勐腊镇等15个边境乡镇作为边境地区重点查缉管控地区,要强化边境地区涉枪涉爆涉危物品的查缉管控,坚决打击走私、私藏枪爆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和非法制造改制私藏枪支违法犯罪。

6.强化涉枪涉爆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对曾因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走私、盗窃、抢夺、抢劫枪爆物品犯罪,被刑事处罚的人员;掌握制造枪爆物品技术,爆破技术,现有非法制造、买卖枪爆物品嫌疑的人员;曾扬言持枪行凶,扬言实施爆炸,现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品嫌疑的人员;喜爱枪支,现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嫌疑的人员;有非法制造、买卖枪爆物品嫌疑,确需列入管控的其他涉枪涉爆重点人员。各地、各单位要将涉爆涉枪重点人员摸底核查列入重点管控。公安机关要将摸底核查列入的重点人员实施重点管控、排查录入、数据维护作为动态管控的重要基础工作,切实强化系统巡查和情况掌握,及时查缺补漏,狠抓工作落实。

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州法院:督促落实州内各级法院审理涉枪涉爆案件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加强对下级法院涉枪涉爆案件的审判指导。依法及时审理不服一审判决、裁定提出的上诉、抗诉案件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州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涉枪涉爆案件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及时作出批捕、起诉决定。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实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确保侦查活动合法。同时,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

州公安局:强化社会面枪爆物品收缴,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边境走私、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犯罪活动,开展枪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枪爆物品管控。负责统筹、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收集、分析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州财政局:负责做好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经费保障工作。

州国土资源局:对探矿、采矿单位区域实施安全监管,防止非法持有枪爆物品,对使用民爆物品情况及时与属地公安机关进行联系、沟通,确保民爆物品合法、安全使用,防止流失。配合公安机关清理回收剩余民爆物品和打击非法使用民爆物品违法犯罪行为。

州民宗局:负责做好民族地区缉枪治爆的宣传教育工作。

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做好校园和学生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工作。

州林业局:查处林区非法狩猎违法犯罪活动,会同公安机关收缴枪爆物品。

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站、车、路、港、船监督货物、人员乘车(船)的安检工作,严禁涉枪涉爆等危险物品进站港、上车船。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并参与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涉枪涉爆物品犯罪案件;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押运人员严格审查发证和培训,并将审批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发证情况通报属地公安机关。

州政府外事侨务办:充分发挥西双版纳与周边国家双边合作机制作用,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与走私枪爆物品涉案国的沟通联系及涉外警务合作。

州工商局:负责做好易制枪爆物品原材料及射钉器(弹)、小五金等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和登记检查工作,并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通报情况。

州安全监管局: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非煤矿山关停情况,与公安机关共同清理回收非煤矿山剩余民爆物品和打击非法使用民爆物品违法犯罪行为。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强化对民爆物品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负责做好煤矿的整治工作,向公安机关及时通报关停的煤矿情况。

州国家安全局:加强涉枪涉爆信息收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实施案件侦查。

州邮政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法》为法律依据,强化寄递物流行业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收寄验视制度,规范寄递物流业务。

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加强入出境货物查验,强化涉枪涉爆案件侦查。

州政府新闻办:负责做好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

西双版纳机场:负责组织对乘机旅客及随身行李、托运行李、货物邮件严格安全检查,对发现的涉枪涉爆危险物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实施案件侦查和处理。

中石油版纳分公司、中石化版纳分公司:负责做好散装汽柴油的实名登记销售工作。

西双版纳军分区、州公安边防支队:负责加强边境一线巡逻管控,严防枪爆物品从边境地区流入。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充分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好缉枪治爆专项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州各级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省政府、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对缉枪治爆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全州各部门尤其是州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本系统专项行动的部署、指导和检查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同时又要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打好整体战、合成战。州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要牵头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充分整合各方面力量参与专项行动,并加强信息报送、交流,及时汇总、分析、整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适时召开联络员会议,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州各级有关部门要正确把握宣传时机和力度,掌握好宣传报道分寸,切实为缉枪治爆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平面、电子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渠道,采取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把宣传发动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打一场缉枪治爆人民战争。要健全完善群众举报涉枪涉爆线索的受理、核查、侦办、反馈、奖励等工作机制,对群众举报涉枪涉爆线索查破案件的,及时兑现奖励。要充分利用各类网站、微博等网络平台,认真解答涉枪涉爆法律问题,提醒网民不发布、不传播涉枪涉爆违法信息,广泛宣传报道专项行动的部署、进展和成效。

(四)强化监管,消除隐患。全州各级有关部门要督促所有涉枪涉爆单位强化日常安全检查,突出“查违规、查隐患、查制度落实”,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要严格爆炸物品道路运输许可,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严防发生爆炸事件。要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将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管制刀具、弩等危险物品纳入专项整治范围,一并部署推进打击整治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缉枪治爆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协调联动、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公安机关作为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的主力军,承担主要的任务,各警种、部门要完善情报研判、线索深挖、案犯追捕、联合行动及发案倒查等方面的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查处率、打击率。

(五)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全州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切实帮助解决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州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通报,并组织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要建立涉枪涉爆问题责任倒查机制,加大工作奖惩力度,对主动开展行动、推动工作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适时进行通报批评,并采取重点督办、问责约谈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对侦查破案、追捕犯罪嫌疑人等方面工作不力、贻误战机的,要坚决予以问责,并视情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2014年发生持枪犯罪、爆炸犯罪案件的县、市,必须逐案倒查打击、防范工作问题、漏洞,提出改进措施,逐级报送州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专项行动结束后,由州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进行抽查验收。

(六)限时报送,高效推进。各县(市)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要及时报送州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州公安局)。专项行动工作中的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各县(市)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情况于3月1日前报送,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工作综合进展情况。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2月4日前报送省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段金平,13988179998)。

2014年西双版纳州扫黄禁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州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打击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最大限度遏制“黄、赌”违法犯罪的发生,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树立我州良好对外形象,按照省人民政府“全省2014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和扫黄禁赌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决定于2014年2月20日至11月30日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扫黄禁赌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扫黄禁赌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黄赌之风蔓延,危害是长期的、多方面的,开展扫黄禁赌违法犯罪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全州各地要深刻认识黄、赌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危害和开展打击黄、赌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认真部署,协同作战,坚决打击黄、赌这一社会丑恶现象,有效震慑犯罪,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州扫黄禁赌专项行动指挥部,由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方荣担任指挥长、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岩应和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立新担任副指挥长,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委政法委、州社管综治办、州政府外事侨务办、州政府新闻办、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国家安全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工商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局、州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州旅游局、西双版纳军分区、武警西双版纳州支队、州公安边防支队等单位各1位负责人为成员。

州扫黄禁赌专项行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公安局副局长李立新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段金平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扫黄禁赌专项行动,协调扫黄禁赌专项行动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检查扫黄禁赌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州扫黄禁赌专项行动指挥部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部门领导担任联络员。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对可能涉黄涉赌的区域、场所开展集中清理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迅速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开展对可能涉黄涉赌区域、场所的集中清理行动,重点对旅游度假区、边境口岸、城郊结合部、客运集散地、校园周边以及旅馆业、歌舞娱乐、桑拿洗浴、发廊、电子游戏室等可能存在“黄、赌”问题的场所及区域进行清查,通过公开检查和暗访等方式,发现“黄、赌”线索,锁定重点涉案嫌疑人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黄、赌”案件,各地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查办,坚决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对涉黄涉赌的场所该依法取缔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场所设置、经营活动不规范,可能存在“黄、赌”隐患的,有关部门要采取坚决措施,立即督促整改直至消除隐患。

(二)集中力量侦办一批“黄、赌”案件,依法严惩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人

各地要根据日常工作掌握和群众举报的线索,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查办,把打击的矛头和重点对准涉黄涉赌的组织者、为首者和庄家、赌头,组织专案深追细查,按照“刑事上打击、经济上打垮”的要求,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件,形成震慑,通过案件办理,确保社会面不形成“黄、赌”热点问题。要通过专案侦查和日常清理相结合,对歌舞娱乐、桑拿洗浴等场所内组织、容留妇女卖淫,以及站街拉嫖、网络招嫖、电子游戏室聚众赌博、流动赌场、跨境赌博、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三)进一步巩固边境禁赌成果,为我州边境开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各地要高度重视打击跨境赌博违法犯罪工作,巩固近年来的边境禁赌成果,勐海县和勐腊县要分别对缅甸第四特区曼秀赌场及老挝金木棉赌场非法绑架、扣押、伤害我国公民的案事件,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救受害人,并严厉打击其违法犯罪行为,决不能让其形成气候,出现反弹,给我州的桥头堡建设和异地办证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四)强化娱乐服务场所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强化对娱乐服务场所的日常管理,严查严管娱乐服务场所。对管理不到位,辖区出现“黄、赌”重大问题的,要进行倒查追责,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日常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并建立健全严管严控长效机制,严防时紧时松,走过场。

(五)广泛宣传发动,推动深入开展

在扫黄禁赌行动中,各地要大力宣传有关法律和政策,向广大群众表明党和政府打击“黄、赌”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和信心。要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震慑犯罪,教育群众,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守法意识,自觉远离、坚决抵制“黄、赌”活动。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和网址,广辟线索来源,对积极提供线索、帮助查破“黄、赌”大案要案的群众给予奖励,动员广大群众检举、揭发犯罪,形成打击“黄、赌”违法犯罪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队伍管理,坚决严查严处隐瞒包庇、纵容“黄、赌”违法犯罪行为

全州各地要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凡在扫黄禁赌工作中为违法犯罪行为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要坚决予以惩处,通过严格规范执法,正确处理好服务与管理的关系,切实保障合法场所依法、健康、有序经营,坚决防止因执法问题引发媒体炒作事件的发生。

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州领导报告扫黄禁赌工作进展情况,传达督促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黄禁赌专项行动工作指示,组织协调落实专项行动成员单位的各项工作;

州法院:督促落实州内各级法院审理“黄、赌”案件,加强对下级法院涉及“黄、赌”案件的审判指导。

州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涉及“黄、赌”案件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及时做出批捕、起诉决定。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实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确保侦查活动合法。同时,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

州公安局:加强涉及“黄、赌”区域、场所的治安管控,采取有效措施严打“黄、赌”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统筹、推进扫黄禁赌专项行动工作,收集、分析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州财政局:负责做好扫黄禁赌专项行动经费保障工作。

州政府外事侨务办:充分发挥与老挝、缅甸的双边合作机制作用,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打击跨境赌博及外籍卖淫人员遣送等工作。

州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州工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落实州内各级文化、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涉“黄、赌”场所的行政许可。

州政府新闻办:负责做好扫黄禁赌专项行动的统筹宣传工作。

西双版纳军分区:负责加强边境一线巡逻管控,严防跨境赌博人员从边境非法偷越国(边)境。

州公安边防支队:加强收集境外赌场和偷越国边境参赌活动的情报信息,与有关部门合作共同强化边境管理,加大查处出境参赌和非法出境人员的力度,在边防派出所、边境通道、卡点通过设立标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禁赌和不到境外参赌。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加强我(国)边境地区网络通讯线路的管理,督促各通讯运营商不得为境外赌场提供网络通讯服务。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充分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好扫黄禁赌专项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县市和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黄、赌”问题给社会治安及政府形象带来的严重危害,要把扫黄禁赌工作作为推进我州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对扫黄禁赌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坚持严打、严防、严治、严管的原则,多措并举,全面推动全州扫黄禁赌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扫黄禁赌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县市和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地、本系统专项行动的部署、指导和检查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各执法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勇于担当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敏锐性来抓好此项工作。

(三)严肃宣传纪律,避免负面炒作。各地在开展扫黄禁赌专项工作中,要正确把握宣传时机和力度,引导舆论导向,避免负面宣传报道给我州对外形象和正常执法工作造成影响。要进一步落实群众举报涉“黄、赌”线索的受理、核查、侦办、反溃和奖励工作机制,对群众举报涉“黄、赌”线索查证属实的,及时兑现奖励。

(四)通过督导、督办、暗访等方式深入推进专项行动。要加强对扫黄禁赌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对主动开展行动,推动工作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贻误战机的,要坚决予以问责。对群众多次举报或上级部门通过暗访发现的重点场所、重大案件,州专项行动指挥部进行专门督办;对重点复杂地区,要采取异地用警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要及时报送州扫黄禁赌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州公安局治安支队)。专项行动工作中的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各地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情况于2月23日前报送,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2月1日前报送州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段金平,联系电话:1398817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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