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下一步经济工作措施与责任分解》的通知
关于印发《下一步经济工作措施与责任分解》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下一步经济工作措施与责任分解》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4〕91号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下一步经济工作措施与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3日
下一步经济工作措施与责任分解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经济工作与专项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突出经济工作的中心地位不动摇,提振信心、集中精力抓经济,保持定力,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奋力赶超,确保实现“半年红”、“全年红”,上半年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全年全面完成市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工作措施
(一)咬紧牙关稳增长。
1.确保工业稳步回升。确立工业强市理念,重中之重抓工业,工业增长不低于8.5%。(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等)一要优服务。建立经常化的领导干部、科技人才联系企业、联系项目制度,走企不漏户,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碰到的问题。(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等)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责任单位:市统计局)二要强保障。进一步加强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做到新增建设用地“集约增量”、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批而未用土地“减量加速”。及时包装养老健康产业、“五水共治”等项目,积极向上争取更多“戴帽”土地指标。(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新融资模式,对产品前景好的企业,适当提高工业企业建设期资产负债率容忍度。(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台州中心支行、台州银监分局等)三要拓增量。加快工业项目建设进度。吉利V汽车、巨科轻量化、广汽吉奥等重大产业项目要加快落地、早日达产。抓住国家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机遇,积极推进民企对接央企,深化与中国交建、北车集团、国机集团等央企的战略合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四要促成长。排出上市和拟上市企业名单,今年要确保完成新增亿元企业30家。(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委等)
2.稳定外贸出口。一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对小微出口企业保险的财政全额补助扶持,推广出口200万美元以下小微出口企业统一投保出口全风险覆盖险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中国信保台州办事处等)二要大力帮助支持企业拓展市场,积极参加境内外重要展会。积极研究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重点区域新兴市场的拓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等)三要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台州海关等)
3.进一步发展服务业。进一步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信息、旅游、文化等服务业。加快商贸核心区等服务业重点区块建设,努力发展总部经济。推进国家5A级景区创建工作,积极研究开通上海至台州的旅游专列。(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等)
4.加快项目建设。对看准的、事关长远的有效投资,可以适度举债,抓紧启动建设。对在建项目,要倒排计划,加快进度。抓住国家重视铁路建设投资的机遇,加快金台铁路、市域铁路、城市有轨电车、杭绍台温城际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沿海高速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铁路办、市沿海高速建设指挥部等)
5.推进新型城市化。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市化,推动县域经济向市域经济转变。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各大组团建设,提高市区首位度。推进小城市、中心镇建设步伐。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试点。提升居民消费潜力,推动城镇消费结构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
(二)千方百计促转型。
1.科技创新引领。大力开展实施“八倍增、两提高”行动,支持和鼓励企业继续加强创新投入,加快浙大台州研究院等公共创新平台建设。组织企业积极参加科技金融“双对接”活动。积极推进医药高新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等)
2.“两化融合”推进。工业化要突出抓好“机器换人”,以温岭鞋业为试点,开展行业机器换人工作。传统产业要嫁接上信息化的翅膀。探索发展智能管网系统集成产业,推进智慧水务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水利局等)
3.产权改革推动。继续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金融办等)
4.招商选资促进。立足“落户落地落实”,开展针对性招商,吸引更多浙商回归大项目、好项目落户台州。建立上市和拟上市企业外迁问责制度,因为服务不到位导致企业外迁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责任单位:市经合办,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金融办等)
5.要素约束和环境整治倒逼。实施“亩产倍增行动计划”,完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加大“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和大气整治力度,倒逼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五水共治”办,市“三改一拆”办,市环保局等)
(三)积极应对防风险。
1.防止房地产出现大的下滑。一要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动态,完善政策预案。二要引导企业合理定价,防止大起大落。三要有序供地,把握好供地和开发节奏,努力保持市场供求总体平衡。四要切实加强服务,保持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简化招投标和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缩短企业建设周期,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责任单位:市建设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
2.防止企业发生资金链、担保链断裂。努力做到“三个不能”:就是不能让风险沿着担保链传递,不能让更多企业特别是好企业出险,不能让金融秩序出问题。一要突出“打”字,严厉打击逃债、废债、赖债行为。二要突出“管”字,加强对出险企业法人及资产的严密监管。三要突出“保”字,确保好企业不受过多牵连。四要突出“责”字,强化银行社会责任。五要突出“信”字,加快建立统一透明的征信平台。(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台州中心支行、台州银监分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
(四)不失时机抓改革。
1.打好政府自身改革“组合拳”。重点推进“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即行政权力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和政务服务网。(责任单位:市权力清单办、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府办等)
2.加快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加快小微企业信保基金运行中心和金融服务信用信息中心建设,开展小微企业金融研究院和小微金融指数研究工作,推进普惠金融,大力发展直接金融。(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台州中心支行、台州银监分局、市财政局等)
3.积极创建民间投资创新示范区。探索“小资本对接大项目、大资本对接小项目”的途径和方法,积极营造创业、投资、贸易便利化的环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
三、主要抓手
(一)实施制造业振兴行动计划。
1.主要内容:包括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计划、成长性企业培育计划、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计划、企业股改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计划、小微企业与金融科技双对接计划等。
2.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台州中心支行、市科技局。
3.时间要求:7月份提交市政府讨论。
(二)建立“五帮一化”机制。
1.主要内容:“五帮”即帮助落实各项政策;帮助招才引智、引技;帮助节能、减排、保安;帮助减费轻负、重组;帮助优化发展环境,“一化”即建立经常化的帮扶机制。落实省政府领导的要求,建立“五帮一化”机制。
2.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3.时间要求:6月份提交市政府讨论。
(三)出台“四换三名”实施意见。
1.主要内容:根据省政府已经出台的实施“空间换地”、实施“三名”工程等政策意见,制定相应的“四换三名”实施意见。
2.牵头单位:市经信委,牵头起草“机器换人”、“腾笼换鸟”实施意见;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起草“空间换地”(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实施意见;市商务局牵头起草“电商换市”实施意见;市经信委,牵头起草“三名”实施意见,其中市经信委具体负责名企、市质监局负责名品、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名家。
3.时间要求:6月份提交市政府讨论。
(四)出台“两化融合”实施意见。
1.主要内容:贯彻省政府意见,制定差别化财政、税收、投融资政策,对信息化积极的企业给予激励。加大信息化投入,加快公共信息技术应用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的信息技术标准体系,推动技术融合、产品融合、业务融合、产业衍生。
2.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3.时间要求:6月份提交市政府讨论。
(五)出台“亩产论英雄”企业综合评价和分类管理暂行办法。
1.主要内容:学习绍兴、温州等地经验,对工业企业进行绩效管理,分行业对每个企业的年亩均产值、亩均税收、亩均能耗等各类亩均指标进行排名,定期张榜公布,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
2.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3.时间要求:6月份提交市政府讨论。
(六)出台招商选资考核办法。
1.主要内容:学习诸暨、温州等地做法,按照“全员抓招商”思路,制定市级部门招商选资工作奖励政策,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
2.牵头单位:市经合办,市商务局。
3.时间要求:5月份提交市政府讨论。
(七)出台养老服务业和民办养老产业实施意见。
1.主要内容:贯彻省政府意见,出台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台州市养老服务近中期(2015—2025年)发展规划、台州市区养老设施布局规划。
2.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3.时间要求:6月份提交市政府讨论。
(八)出台电子商务扶持政策。
1.主要内容:以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出台政策措施,进一步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产业,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2.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3.时间要求:5月份提交市政府讨论。
(九)研究综合保税区建设。
1.主要内容:调研学习舟山等地综合保税区建设经验,提出我市综合保税区建设的意见。
2.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台州海关。
3.时间要求:6月份提交市政府讨论。
(十)出台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系列办法。
1.主要内容:推广天台做法,把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出公共资源清单,紧紧围绕“理好财、管好物、用好人”的思路,大力推进公共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实现行政和社会公共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研究出台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款、政府性融资平台统一管理、财政专项资金市场化配置机制、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管理、国有房产统一管理阳光招租、国有企业薪酬和机构编制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和员工管理、事业单位改制后人员调配、特许经营权管理等办法。
2.牵头单位:市府办。
市发改委,牵头起草《台州市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若干意见》;
市财政局,牵头起草《台州市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款管理办法》;
市国资委,牵头起草《台州市政府性融资平台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实施细则》;
市财政局,牵头起草《台州市财政专项资金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
市财政局,牵头起草《台州市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管理办法》;
市财政局,牵头起草《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使用管理办法》;
市国资委,牵头起草《台州市公建项目代建制实施意见》;
市国资委,牵头起草《台州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薪酬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意见》、《台州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暂行办法》、《台州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台州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机构编制和员工管理的若干意见》、《台州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
市人力社保局,牵头起草《台州市事业单位改制后人员统一调配的意见》;
市发改委,牵头起草《台州市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
3.时间要求:6月份提交市政府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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