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和节能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温政办〔 2010 〕112 号
颁布日期:2010-09-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和节能工作的通知

温政办〔2010〕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今年5月5日召开的全国、全省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浙政发〔2010〕25号)、《浙江省节能降耗实施方案(2010年)》、《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打好“十一五”节能降耗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0〕50号)等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和节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服务业万元GDP能耗比2006年降低20%以上,其中2010年要下降5%,全市服务业单位能耗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加强服务业统计和节能统计,建立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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