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扬州口岸发展的工作意见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扬府发〔2008〕147号
颁布日期:2008-08-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扬州口岸发展的工作意见

扬府发〔2008〕1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通关环境,加快扬州口岸发展,深入推进沿江大开发,更好地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加速扬州国际化进程,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

1、口岸建设水平不仅是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重要平台,更是一个地区的开放程度、综合竞争力和国际形象的集中体现。当前,国际制造业正在加速向中国转移,国际货运的20%流向中国,其中85%由水运完成。长江中上游进出口货物的80%和石化的90%靠南京下游口岸中转。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和空前的发展机遇。

2、对外开放口岸是扬州发展的核心战略资源,是沿江开发及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更是吸引内外资本集聚的重要手段。要充分认识口岸在扬州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和目前发展现状,真正把口岸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口岸建设,大力改善口岸服务,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3、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口岸工作,增强加快口岸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沿江各市(区)要立足开放、强化投入、完善设施、健全功能,加快口岸建设步伐,努力为开放型经济加速发展提供保障。各查验单位要按照降低费用、改善服务、简化手续、促进发展的要求,加快通关速度,提高通关质量。

二、明确工作目标

4、到2012年,建成、在建万吨级以上泊位数25个以上,其中对外开放泊位20个以上;口岸外贸运量为1000万吨,年递增30%左右;集装箱运量100万标箱,其中外贸运量为25万标箱,年递增30%左右;争创国家级文明口岸。

5、到2012年,力争实现进出口120亿美元,其中出口80亿美元,进口40亿美元;从扬州口岸进出口比例提高15个百分点。

6、到2012年,拥有万吨级以上船坞、船台10个,其中临时对外开放6个。

三、加快基础建设

7、切实加强规划管理,认真执行《扬州港口总体规划》、《扬州大江风光带规划》等规范性文件,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和节约利用的原则,严格控制长江岸线、夹江岸线及滩涂资源,坚决杜绝乱批乱占岸线和浪费岸线资源的行为,从而为扬州口岸发展和重大项目落户留下宝贵空间。

8、加大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原则,加快开工建设一批万吨级以上码头,争取用3-5年建成并对外开放。当前要加快启动六圩港区5、6号,江都港区3、4、5号,仪征港区1号泊位和中海造船等企业专用泊位建设,确保新建成的公用泊位一年内要能对外开放。加快六圩港区4号泊位、江都港区2号泊位、仪征港区2个化工泊位的对外开放。积极引导货主码头改造为公共码头并对外开放。做好扩大岸线开放和在运河开放二类口岸的准备工作。争取年产50万载重吨以上船厂等重点单位都设立“临时查验监管点”。

9、想方设法增加港口配套用地,拓展港口驳货空间,推进和畅洲北汊公用航道开辟、联检锚地设立、水上支持保障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港口吞吐能力。加快与港口相衔接的铁路、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今年内要建成疏港路,延伸拓展口岸对外开放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0、完善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尽快改善海事、边防办公条件,进一步完善已开放港区的功能,沿江有关市(区)要支持六圩、江都和仪征港区的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并帮助查验单位解决人员编制等实际问题。

四、加大政策扶持

11、对在扬州港首次开辟的内贸线(不含内支线)和国际航线的国内外船公司实施财政补贴,主要补贴与上海港相比超出的航道养护费、引航费、拖轮费等港口使用费。航线运行一年以上的,内贸线一次性补贴20—40万元,外贸线一次性补贴40—100万元。

12、对在扬州注册的货代公司,给予代理从扬州口岸进出口集装箱每箱20元补贴;每年代理从扬州口岸进出口集装箱达到1万标箱的,给予15万元奖励;超过1万标箱的,每增加0.1万标箱,增加奖励3000元。

13、从2008年起,以上一年为基数,对扬州市域内企业每年从扬州口岸进出口的集装箱,每增加1标箱给予30元的奖励;增加3000标箱以上的,每标箱给予40元的奖励。

14、从2008年起,以上一年为基数,对扬州市域外企业每年从扬州口岸进出口的集装箱,每增加1标箱给予40元的奖励;增加3000标箱以上的,每标箱给予50元的奖励。

15、码头公司要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向客户提供优惠费率,收费标准要低于周边城市。物价部门要加强港口、理货等有关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16、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对符合国际标准的专用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不得对经过扬州的符合国际标准的集装箱卡车因集装箱尺寸原因进行罚款。

17、对宝应、高邮进出扬州口岸集装箱卡车所发生的过路费用,分别给予每箱30元、20元补贴;鉴于江都、仪征进出扬州口岸集装箱卡车基本不需缴纳过路费,暂不予补贴。

18、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对口岸查验单位的考核奖励、24小时通关加班补助以及口岸工作经费等。

19、由市口岸办牵头,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落实兑现各项政策,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安排。

五、提升服务水平

20、全力争取仪征口岸监管权和江都部分海事监管权的回归,提高口岸服务能力。

21、提高“大通关”水平。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海事、海关、国检、边防等口岸查验部门要优化服务,制定具体的加快通关的办法,做到收费、执法公开,营造良好的通关环境。实行“5+2”无假日预约通关、24小时全天候通关制度。

22、深入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各查验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共建文明口岸要求,广泛听取企业和基层的建议和意见,加强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口岸服务水平;不得随意通知企业法人代表接受讯问,如确有需要,应得到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口岸办要加强协调,认真组织评比。

23、抓好重点工作落实。海关要积极支持申报扬州石化保税物流园区(B型),大力推广“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模式。国检要优化模式,创新技术,提高口岸查验效率,强力推进国家光电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海事要积极参与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港口水域岸线的开发和利用,进一步做好在扬州大洋船厂设立“临时查验监管点”的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就在面上推开。边检要积极推动边检勤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

24、打造扬州口岸品牌。扬州港要积极开辟航线,广揽货源,扩大市场份额,提供优质服务,培植区域优势。认真组织扬州口岸的宣传推介工作,增加扬州港在国际上的知名度,促进更多的对外贸易企业选择从扬州港进出货物。

六、加强组织领导

25、成立市口岸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安排协调口岸建设。

26、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对口岸建设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各县(市、区)、市各相关部门,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将本地进出口货物从扬州口岸进出率(以海关统计为准)纳入对各开发园区及各县(市、区)外经贸局的年度考核。

27、加强目标考核,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对各联检机构和各相关部门完成目标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专项考核;市外经贸局要对各县(市、区)外经贸局每年组织一次专项考核。

28、强化对口岸的综合管理,完善口岸办职能,充分发挥口岸办的管理、协调和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与交通港口、沿江办及查验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有关县(市)区要建立口岸综合管理机构,加强对口岸干部队伍的培养锻炼提高。

附件1: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2:到2012年万吨级以上泊位建设任务分解表

二OO八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1:

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主要任务完成计划牵头部门责任部门

1修订扬州口岸“十一五”规划,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08年12月口岸办发改委、规划局、港口局

2六圩港区4号泊位对外开放08年12月口岸办、(海事局、海关、国检局、边检站)开发区

江都港区2号泊位对外开放08年9月江都市

仪征港区2个化工泊位对外开放08年12月化工园区

3对集卡车实施绿色通道08年10月发改委公安局、交通局、口岸办

4对新开辟航线和从扬州港进出集装箱实施财政补贴08年12月口岸办发改委、财政局、港口局

5共建文明口岸创建活动与评比每年一次口岸办海事局、海关、国检局、边检站

6设立扬州大洋船厂“临时查验监管点”的试点和推广工作08年12月海事局邗江区、口岸办

申报扬州石化保税物流园区(B型)09年保税库海关化工园区

建设光电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09年国检局开发区

7提高全市出口货物从扬州口岸通过率08年12月口岸办、外经局各开发园区

8改善海事、边防办公条件09年政府办口岸办、规划局

附件2:

到2012年万吨级以上泊位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港区类别(用途)完成计划投资主体责任主体

责任人相关部门备注

1六圩港区5号3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公用已报交通部,预计08年10月开建,预算3亿中远太平洋公司

市开发区

管委会发改委

港口局所有泊位要求开建后一年内建成。

建成后一年内对外开放

26号3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公用计划2010年开建,预算3亿

37号3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公用计划2011年开建,预算3亿

48号3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公用计划2012年开建,预算3亿

5江都港区3号5万吨级杂货泊位公用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预计09年开建,总预算6.5亿,三个同时建中远太平洋公司江都市政府

64号5万吨级杂货泊位公用

75号5万吨级杂货泊位公用

8公共1号5万吨(兼顾10万吨)级泊位综合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预计09年开建,总预算6.5亿,三个同时建江都市政府江都市

市政府

9公共2号3万吨级杂货泊位综合

10公共3号1万吨(兼顾5万吨级)泊位综合

11海昌物流1号5万吨杂货泊位公用已报交通部,预计08年12月开建,总预算7亿,三个同时建海昌物流公司江都市

市政府

12海昌物流2号5万吨杂货泊位公用

13海昌物流3号5万吨杂货泊位公用

14原海螺水泥拟建3个5万吨级杂货泊位公用正在调整计划,进一步落实中,计划10年开建,总预算7亿,三个同时建江都市政府江都市

市政府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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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仪征港区化工园区1号5万吨级化工泊位公用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预算2.2亿,计划09年开建化工园区市化工园区

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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