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6年度省直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批复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7-07-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6年度省直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调整2006年度省直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请示》(吉国资报预算〔2007〕46号)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委关于2006年度省直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安排意见,要按规范程序进一步做好预算调整的相关工作。

二、你委应严格按照省政府批准的预算及调整预算安排各项支出,并抓紧进行决算。

三、你委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确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向前发展。

特此批复。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6年度省直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批复(吉政函〔2007〕94号)2007-07-30.ceb

http://www.jl.gov.cn/zwgk/gwgb/szfwj/jzh/201010/P020101008677106872741.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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