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水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3-11-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水工作的意见

通政发〔2003〕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五件实事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市的农村改水进度,让农民饮上清洁的自来水,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素质。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水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3〕7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农村改水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今后三年农村改水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今后三年全市农村改水工作要围绕“两个率先”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依托江海、崛起苏中、融入苏南、接轨上海、走向世界、全面小康”目标,坚持政府组织引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方参与,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改水步伐,强化科学改水,合理利用水资源,切实提高改水工程质量和规模效益。到2005年,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102万人,实现自来水普及率95%以上的目标,具体分解为如皋72万人,如东24万人,通州6万人。港闸区作为城市供水另需新增改水受益人口1万人;如东县另须自行完成缺口48万人的改水受益任务。

二、切实加强对农村改水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省政府实施农村改水三年攻坚的总体要求,市政府建立由副市长季金虎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程晓强、市卫生局局长蒋志群任副组长,市发展计划、卫生(爱卫办)、财政、水利、建设、农业、环保、国土、科技、价格、农办、民政(扶贫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南通市农村改水工作协调指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农村改水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卫生局副局长陈宋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卫生局(爱卫办)。相关地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改水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市改水办每2个月对农村改水进度组织一次考核验收。

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在农村改水工作中的职责为:发展计划部门负责将农村改水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农办及农业部门发动农民参与农村改水,做好农民自愿出资改水不属于农民负担的解释工作;民政(扶贫办)将农村改水纳入扶贫项目;卫生部门(爱卫办)负责牵头组织农村改水工作,并与环保、水利、建设等部门共同做好水源选择及卫生监督、水质检测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按序时进度划拨公助资金,并对改水资金实行监督管理;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开发地下水资源的地质灾害评价和监测工作,并做好农村水厂征地的相关工作;水利部门负责落实农村水厂水资源费缓征政策,并参与改水规划的制定;规划、建设部门结合村镇规划,合理安排好改水工程布局,并制定长期区域供水规划,使农村自来水管网与区域供水规划相配套,避免资源浪费;环保部门负责做好农村供水水源保护;价格管理部门合理核定农村水价,加强对入户材料价格的监管。

市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改水办)具体负责全市农村改水政策的制订和执行;负责改水规划的编制、论证,改水工程和受益人口的考核验收,负责全市农村改水项目申报、审查、审批、督查;掌握改水动态,向政府、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定期通报改水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农村改水工作进行督查;组织交流培训;对农村水厂进行业务指导等。

各级政府要把农村改水作为一项关系农村工作全局的重要任务,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实行改水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明确责任,将改水工作列入对各地、各部门目标考核和主要领导工作业绩内容,实行奖惩。市政府每年对有关县(市)区农村改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三、努力拓宽农村改水资金的筹措渠道

各地要在坚持“民办公助”的主渠道不变的前提下,拓宽思路,广开渠道,多方筹集改水资金。要足额落实财政配套资金。除财政转移支付县享受省政府的25元/人补助外。市财政在省下达改水任务内按实际新增受益人口6元/人的标准予以补助,县级财政补助不得低于19元/人,乡镇政府也要给予资助,补助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积极稳妥地做好群众工作,切实做好管网入户材料费等的筹集工作。要逐步建立农村改水的市场化筹资运作机制。继续按“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通过合伙联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大力吸纳社会资金,投资兴办农村水厂,努力扩大筹资渠道,解决农村改水资金短缺的困难。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加大帮扶力度,继续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经济薄弱乡村的改水实行挂钩帮扶。农村改水给予政策优惠。三年内缓征新建农村水厂水资源费,按规定减免农村水厂征地规费。

四、认真做好对农村水厂建设的整体规划和行业管理

农村改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要根据当地农村改水任务,结合现有水厂的布局和供水能力,按照“规划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地搞好今后三年农村改水的规划和布局工作,具体制定2003—2005年的农村改水工作计划。要综合考虑方便群众、便于管理、降低造价、保证质量等因素,要注重提高供水规模效益,利用现有水厂进行改扩建,通过管网延伸,加快实现区域供水的步伐。对一些布局不合理、运行效益差的单村水厂,要结合村镇建设规划,逐步撤并、联网,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认真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加强水厂建设质量管理,水厂水源地及生产区选址要符合规划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对改水工程实行招投标、资质审查、申报审批和竣工验收制度,推广使用先进的技术和施工手段,切实保证农村改水工程质量。要切实加强对农村水厂的行业管理,积极开展争创“江苏省先进农村水厂”活动,强化对农村水厂的水源保护和安全卫生监管,完善净化消毒工艺,规范水厂生产流程,推广使用“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装置,落实水质监控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促进农村水厂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卫生。

五、加快推进农村水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水厂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不同所有制类型农村水厂的经营模式,鼓励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参与经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整体改制、引资改制、切块改制等多种形式,加快农村水厂产权制度改革,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农村水厂开展跨地区经营,加快农村改水集约化、市场化进程。加强对农村水厂改制回收资金的管理,确保回收资金仍然用于农村改水,实行滚动发展,巩固农村改水成果。建立农村供水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管理水平,促进规范经营。

农村改水工作是一件提高农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大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把农村改水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职责,认真研究农村税费改革给农村改水筹资带来的影响,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注意发挥党、团员以及妇联等组织的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全局观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搞好服务,不折不扣地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农村改水任务,为南通市的三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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