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节放假期间值班及安全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0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加强春节放假期间值班及安全工作的通知

盘财办发〔2005〕24号

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了保证全局干部职工过一个安定、快乐的节日,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春节放假期间值班及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节日放假期间增加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各级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忠于职守,严禁脱岗、漏岗、迟岗。对来往人员要认真登记,并认真填写值班日记;节日放假期间办公楼实行封闭管理,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入内。

二、各单位在节前要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一次法纪教育,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及其他违法违纪活动,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各单位在节前要对本单位的各种文件、图纸、资料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对涉及机密以上等级的文件、图纸、资料要归档立卷,防止各种失、泄密事故的发生。

四、各单位要根据责任状规定的有关内容,在节前要对消防安全及其它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重点防火部位要明确责任人,对各种用电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人走电断;严禁在办公楼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杜绝各种火灾及被盗案件的发生。

五、各有车单位节前要对驾驶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行车教育,车辆外出必须经本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严禁出私车、酒后驾车。

六、节日放假期间如有会议通知、电报、重要信件等要及时通知本人,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附件:春节放假期间值班表

二OO五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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