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7-04-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四月九日

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二○○七年四月五日)

根据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我市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7年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实施“五大战略”,引领“和谐创业”,破解“七难问题”,建设“名城强市”,构建平安、法制、和谐杭州等一系列战略部署,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纠建并举,注重预防,进一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努力开创纠风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继续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和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政策,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市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逐步免收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政策,严格贯彻中央、省关于代办服务收费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严格做到四个“决不允许”。大力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积极探索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有效途径。继续推进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规范民办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严禁搞“一校两制”和“校中校”、“校中班”,坚决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深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市)活动,促进教育收费的规范化、法制化。积极发挥审计职能作用,逐步建立对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和审计公告制度。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制度和“阳光招生”工程。继续实行教育收费轮查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教育收费案件,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二)加大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纠正力度。继续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积极推行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采购。进一步深化医疗设备、检验试剂和医用耗材等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积极发挥政务实时监督系统医用药品子系统的作用,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乡镇以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抓好农村药品监督网和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继续推进社区医疗机构药品“零差价”试点。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违规医疗和药品广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机构雇用“医托”等行为。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主要经济指标社会公示制、医疗收费清单制、医疗机构医药收费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继续开展对医疗服务中乱收费、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和不合理检查的专项治理。加强医院管理,深化院务公开工作,严禁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做法。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机制。

(三)认真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重点对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做到可以撤销的项目坚决予以撤销、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合并,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阶段性目标,为全面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奠定基础。

(四)继续巩固治理公路、水运航道无“三乱”成果。严格执行公路“三乱”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所有公路无“三乱”摘挂牌制度。充分发挥“96520”公路“三乱”投诉举报电话作用,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继续加大治理公路“三乱”的明察暗访和查处力度:一是加大对治超点、高速交警、路政、施救、拖车等行政执法、服务部门在执法、收费中存在问题的监督力度;二是规范“电子警察”的使用,解决部分地方“电子警察”过多过滥的问题,遏制利用“电子警察”搞创收的倾向;三是继续清理不合理的限速标志,降低社会守法成本,保障公路使用者的切身利益。着力解决治理公路“三乱”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内河航道“三乱”问题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查处和预防内河航道“三乱”的长效机制。

(五)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完善农民负担日常监管机制。开展对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的集中整治,切实解决超标准预留机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位、土地流转不规范、违规征收征用农民土地及征地补偿款不到位等问题。深入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殡葬、计划生育、身份证换代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问题,坚决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盲目建设、强拆强建等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六)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重点清理近年新增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继续清理涉及出租车的收费项目。切实规范各执收部门收费行为,着力规范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全力开展非公企业收费治理工作。继续开展《企业缴费登记卡》的回访检查,适当扩大《企业缴费登记卡》覆盖面,完善企业缴费监控网络。继续抓好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收费站点工作。进一步整治涉企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问题,严肃查处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案件。

(七)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事)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行网上审批及办事,提高政府运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推进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深化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和乡镇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继续深化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厂务公开工作,加大非公企业厂务公开工作力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对村务公开情况的检查,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提升村务公开质量。

(八)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全省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民主评议行风和创建“群众满意站所(办事窗口)”活动,进一步深化我市“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通过大力宣传弘扬先进事迹,开展基层站所和办事窗口的规范化建设,建立“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的检查、考核和不合格者摘牌制度等一系列举措,有效提升我市基层站所的政风行风面貌。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强我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组织开展对市政公用行业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巩固评议成果。做好市效能与行风监督员的换届、表彰、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效能与行风监督员的民主监督作用。

(九)办好《民情热线》节目。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杭州”、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努力在创新形式、拓展内容、务求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巩固上线单位领导负责、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民情热线》上线考核制度,认真做好播前联系、协调、沟通,播后核查、处理、反馈等各项工作,使《民情热线》在反映民生民情、密切党群关系、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十)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自查自纠工作。各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要继续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查找以权谋私、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等问题,以及容易产生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薄弱环节,对查找出的问题逐条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回头看”,对工作抓得不紧不实的部门单位责令“补课”,防止“走过场”。认真做好评估验收工作,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际效果。二是进一步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商业贿赂信访举报制度,积极拓宽案源渠道,认真排查案件线索,加强协调配合,坚决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着重查处官商勾结、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监管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索贿受贿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要查处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三是进一步加快长效机制建设步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投资体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加快“信用杭州”建设,完善会计管理制度,制定、完善行业自律规范和防治商业贿赂的行规行约。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对市场行为的有效监管。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在认真落实已有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防治商业贿赂制度规范。

三、做好纠风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部门纠风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责任制,健全统一领导、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要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时限等,并按照责任制加强对纠风工作的考核。要建立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注重预防,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方法,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与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结合起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推进纠风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加强教育,夯实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基础,帮助广大党员和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通过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制约机制,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判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纠风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从严惩治,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推动纠风工作不断深入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继续以查案促纠风,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危害社会和谐的不正之风,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件一查到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妨碍改革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案件,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坚持违纪必纠、处罚必严,形成刹风整纪的强大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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