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湖北省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筹备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4-11-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咸政发[2004]22号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湖北省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筹备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温泉开发区管委会:

由市人民政府承办,市教育局、市文体局、团市委协办的湖北省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以下简称省中运会),将于2005年5月1日至7日在我市举行。此届运动会是集田径、篮球、乒乓球、足球、武术五个项目于一体的综合性运动会。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为切实做好筹备工作,确保省中运会成功举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为承办省中运会提供组织保障。为确保省中运会筹备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市里成立“湖北省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名单另发)。筹委会下设8个专门工作机构,即办公室、宣传部、竞赛部、筹资部、大型活动部、财务部、接待部、安全保卫部等一室七部,各部室工作人员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省中运会的筹备工作由筹委会统一领导,各部室具体承办。

二、加强协调,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完成省中运会筹备任务。各地及市宣传、教育、文体、共青团、发改、公安、财政、建设、交通、卫生、环保、国资、广电、接待、工商、气象、供电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按照“环境优美、设施优良、服务优质、成绩优异”的工作目标,根据省中运会筹备工作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共同完成各项筹备工作。

三、加大力度,广开财路,为成功举办省中运会提供财力保障。省中运会除了省、市安排部分专项资金外,主要靠面向社会筹集资金。省中运会筹委会可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以“冠名”、“部门或企业形象宣传”、“商业广告”、“指定专用产品”、“开发标志性纪念品”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千方百计吸引各地、各部门、社会各界的赞助与捐赠。各地、各部门要主动支持、积极参与,要抓住省中运会的契机,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充分利用省中运会这个宣传、推介平台,一方面扩大本地、本部门及咸宁社会各界在全省的影响,另一方面尽可能为省中运会多筹资,实现双赢。

四、加大宣传、整治环境,努力营造承办省中运会良好氛围。各宣传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大力义务宣传省中运会,动员各行各业和全市人民关心、支持省中运会,营造“当好东道主,为省中运会作贡献”的浓郁氛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咸宁市区市容市貌、交通、卫生、学校周边环境等方面的整治力度,做好城区绿化、美化、净化工作,以“前进中的咸宁、发展中的咸宁、大有希望的咸宁”的城市形象迎接省中运会。

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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