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文号:信政文〔2008〕198号
颁布日期:2008-10-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

信政文〔2008〕1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环境,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市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统一交易平台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日趋普及,交易领域不断扩大,交易市场发展总体良好。但是,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监管机构不统一,监管体制缺陷;交易平台不统一,操作机制缺失;管理制度不统一,管理秩序混乱;监督体系不统一,综合监督乏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人为因素仍然存在,行贿受贿、贪污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公共资源交易的体制、机制、制度亟待进一步改进。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显得十分紧迫。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通过竞争择优方式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是实现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环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全市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创新和改革的精神抓好这项工作。

二、建立统一交易平台的总体思路和原则要求

对各具有公共资源交易职能的行业主管部门的场所和资源进行整合,建立起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地点在羊山新区百花之窗的办公大楼。其设置的总体思路和原则要求是:

(一)总体思路。这次改革以“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统一运作,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实现公平;制约权力,防治腐败”为总体思路。

(二)原则要求。坚持“三不变,四统一”原则。“三不变”,即对涉及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的“法定主体地位不变、法定职能职责不变,人事隶属关系不变”,使具有公共资源交易职能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四统一”,即“统一监管机构,统一交易平台,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监管制度。”通过“四统一”切实加强监管。

三、进入统一交易平台的范围

在市城区规划范围(含浉河区、平桥区和各管理区、开发区)内,按照“应进必进,毫无例外”的原则,凡属国家和政府投资的水利、交通、能源、城建、公用事业等建设工程项目,以及政府采购、国土资源交易、产权交易、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等项目全部纳入统一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上述这些单位中具有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能的科室整建制进入统一交易平台,集中办公。

四、建立健全统一交易平台的监管体系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构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系,从监督、交易、评标和制度建设等环节,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能,强化手段,延伸范围,实施有效监管。着力解决同体监督形同虚设、虚假招投标和评标等问题,以利于公开、公平、公正分配社会资源,防止以权谋私,打造阳光市场和阳光政府。

(一)运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管。按照科技促建的思路,以综合信息化平台为载体,通过信息互动、资源共享和部门集中优势,利用电子监控、蔽屏电子信息设备等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执行规范化、程序化的交易流程,实现对交易的全程监督。

(二)发挥综合监督作用。把行业主管监督、平台现场监督和行政监察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将项目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延伸到招投标合同履约过程的监督,由项目招投标的“事权”监督向项目预决算的“财权”监督转变,发挥发改、建设、交通、国土、水利、卫生等职能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等专业部门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统一规范的招投标监管体系。

(三)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纪检监察机关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必须进入统一平台的项目是否按规定进入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程序是否规范,解决游离在统一交易平台监管之外的交易活动。及时受理、认真查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违法违规案件,严肃纠正各类不正当交易行为。

(四)健全统一配套的监管制度。按照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操作性的要求,在领导体制、监管机制、招标范围、进场交易、专家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建立健全统一的监管制度,确保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达到信息公开、过程公正和结果公平。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市政府负责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监督和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广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功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张春香(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

尹建基(市长助理、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罗荣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熊开程(市发改委主任)

程震南(市建委主任)

包盛柏(市财政局局长)

熊传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熊海涛(市国资委主任)

翁启先(市水利局局长)

张春茗(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郑先明(市交通局局长)

李第民(市卫生局局长)

曹德前(市房产局局长)

李光(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周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周强同志兼任。其牌子“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挂在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办公室基本职责是:(一)负责统筹监管市级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有形市场相关交易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二)负责为全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配套的交易场所;(三)负责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服务,为统一公共资源交易中介(代理)服务机构提供条件和服务;(四)负责组织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统一收集、汇总和发布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价格、企业、科技、人才等信息,并为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五)负责维护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场内活动秩序,对进入交易平台的交易各方进行现场监管;(六)负责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实行监管和考核;(七)负责受理统一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举报投诉,并协助各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八)负责指导和协调市级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十)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成立后,全市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的建立、运行及管理等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2008年底前完成工作任务并开展业务工作。

二○○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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