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许昌市区居民住宅小区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许政办[2007]127号
颁布日期:2007-12-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许昌市区居民住宅小区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许政办[2007]127号

魏都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维护市区居民住宅小区的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小区居民营造祥和、舒适的生活环境,决定建立许昌市区居民住宅小区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召集人:杨上昕(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成员:宋国军(市公安局副局长)

庞凤民(市信访局副局长)

尚爱民(市建委副主任)

寇玉平(市物价办副主任)

马占京(市民政局副局长)

魏学德(市广电局副局长)

尚玉龙(市城管局调研员)

贾涛(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穆成敏(市规划局)

阎宏伟(魏都区政府副区长)

王东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允志(东城区管委会副主任)

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解决市区居民住宅小区内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协调解决居民住宅小区内治安、规划建设、价格、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各类问题;切实化解居民住宅小区内各类不稳定因素,维护居民住宅小区稳定和谐局面。联席会议定期召开,遇有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要求参加会议,并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议定事项。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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