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圆满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意见》予以印发。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十一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创建世界水电旅游名城步伐,至关重要。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分解意见的贯彻落实,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每项工作任务要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实施进度和实施要求,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为强化对各项工作任务的检查督办,请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将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情况于3月2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将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进展情况分别于6月底和11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落实情况好的予以表扬,对落实情况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意见

一、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11%以上(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2、市县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具体负责)

3、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具体负责)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供销社具体负责)

5、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0%,外贸出口增长15%(市商务局、招商局具体负责)

6、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左右(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劳动保障局具体负责)

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市农业局、水利水电局、林业局、财政局具体负责)

9、城镇新增就业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市劳动保障局具体负责)

二、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一)大力实施沿江突破战略

10、做好沿江经济走廊发展规划,明确沿江突破的总体目标、产业布局、沿江各县市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财政局具体负责)

11、认真落实省和我市加快开发区建设的政策措施,继续加强宜昌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开发区管理(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

12、高起点做好宜昌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财政局具体负责)

13、积极争取三峡工程增发电量用电计划,着力推进直供电试点争取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宜昌供电公司具体负责)

(二)精心培育市场主体

14、启动“优强骨干企业倍增工程”,重点支持宜化、兴发、安琪、东阳光等30家优强企业加快发展(市国资委、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局具体负责)

15、实施“优强民营企业培育工程”,重点支持枝江酒业、稻花香等50家民营企业做强做大。抓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重点支持“专、精、特、新”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力争年内新增规模内工业企业60家(市经委、财政局具体负责)

(三)着力培植发展后劲

16、继续大力开展产业招商、定向招商、以商招商。切实抓好香港湖北周、中国光彩事业宜昌行等重大招商活动(市招商局具体负责)

17、市政府重点考核41个项目,总投资170.9亿元,力争年内完成投资51.6亿元。开工建设三峡医药科技园、东阳光红霉素二期工程、三峡新材生产线改造等29个项目,续建宜化年产84万吨高浓度复合肥、长江电缆生产基地、稻花香年产5万吨白酒生产线扩建等34个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

18、抓紧做好高磷铁矿开发的相关工作(市招商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交通局、规划局具体负责)

19、下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宜昌港水运口岸建设,年内开通一类航空口岸(市交通局、商务局、口岸办、宜昌海关、检验检疫局、三峡机场公司具体负责)

20、盘活现有存量,积极争取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确保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

21、推进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作,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具体负责)

(四)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22、加快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力争规模内企业科研经费投入达到销售收入的3%以上,年内新增10家以上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创建1~2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研究制定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相关政策(市科技局、财政局具体负责)

23、全力做好宜昌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的申报和争取工作(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市委编办具体负责)

2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

三、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5、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积极试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具体负责)

(一)加快现代农业建设

26、做强做大农产品加工业,重点扶持10家龙头企业,力争农产品加工产值增加10亿元以上。优化粮食品种结构,继续大力发展6大特色产业。围绕龙头企业,重点建设30万亩优质甜橙、60万亩优质柑橘、300万头优质生猪、100万只山羊、10万亩优质烟叶等10大基地。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实现农产品优质化和专用化。着力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培育秭归脐橙、宜昌蜜桔、采花毛尖、清江鱼、火烧坪蔬菜等10大品牌,重点抓好茶叶、柑橘两大产业的品牌整合(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科技局、工商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具体负责)

(二)深化农村改革

27、深入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探索建立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机关运转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土地双层经营体制,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偿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市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农业局、国土资源局、供销社、市委编办具体负责)

28、加快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工作(市农业局、畜牧局具体负责);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年内完成县市联社的统一法人改革工作(市信用合作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

29、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增强供销社服务“三农”的能力,完善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市供销社、商务局具体负责)

(三)加快小城镇建设

30、切实抓好10个重点镇和100个示范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规划局、财政局具体负责)

31、推进阳光工程,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确保外出务工35万人以上(市农业局、劳动保障局、科技局具体负责)

(四)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32、高度重视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扩大农村贫困生“两免一补”范围(市教育局、财政局具体负责)

33、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新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4个,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元增加到15元(市卫生局、财政局具体负责)

34、扎实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完成通村硬化道路1500公里以上(市广电局、交通局具体负责)

35、抓好水库加固二期中央补助项目及长江上百里堤防加固、城区防洪护岸工程等项目建设。实施饮水安全工程,解决4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抓好宜都、当阳两个国家小型水利“民办公助”试点项目。新建、改建末级渠系400公里,新建山区集雨抗旱水窖5000口,新增、改善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市水利水电局具体负责)

36、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市林业局具体负责)

37、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市统计局、农业局具体负责)

四、加快发展和壮大服务业

(一)突破性发展旅游业

38、认真落实旅游发展规划。围绕培育8大旅游产品组团和做优做强10大旅游精品,加快核心景区建设,力争年内新增1个年接待游客过100万人次的景区(市旅游局具体负责)

39、精心打造《楚水巴山》和《三峡梦正圆》两台精品文艺节目。加快长江三峡国家地质公园、柴埠溪大峡谷风景区、清江画廊旅游度假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航空、酒店、景区、旅行社一体化经营。办好第七届中国宜昌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文化局具体负责)

(二)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40、编制物流业发展规划,完善政策,强化措施,支持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着力培育2~3家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水平较高的大型骨干物流企业(市商务局具体负责)

(三)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

41、推进电子商务集成应用和“电子政务工程”,支持网络通信服务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培育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市政府办公室、经委具体负责)。同时,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和中介服务业。运用现代服务技术和经营方式改造商业服务业,加快流通业态创新步伐(市商务局具体负责)

五、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一)切实加强城市规划的编制和管理

42、完成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和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完成宜昌火车南站周边和东山三路片区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编制城区户外广告、标牌专项规划和城区交通路网专项规划。加强规划执法,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市规划局、建委具体负责)

(二)加大城市建设力度

43、开工建设商业步行街、城东大道、广电中心、图书馆、滨江公园下段部分景点。完成沿江大道、夷陵大道、港窑路部分路段综合改造和三江桥维修。确保[犭虎]亭二水厂和临江溪、沙河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加强农贸市场、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抓好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加快县城和重点镇建设,推动大中小型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市政府办公室、建委、规划局、房管局、文化局、广电局、国土资源局、城管局、城投公司具体负责)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

44、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步推进城市管理事业单位改革。实施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以整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为重点,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以文明社区创建为载体,加强小区综合治理(市城管局具体负责)

45、引导市民逐步形成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当文明市民。巩固园林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推进城市文明创建“五创联动”,力争经过3年努力,在全省率先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市政府办公室、建委、卫生局、环保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城管局具体负责)

(四)加快推进重点交通项目建设

46、新开工宜华一级公路宜昌大桥至洋溪段、香溪河航道整治二期工程、龙舟坪至沪蓉高速公路连接线、陆城至渔洋关一级公路、北风垭隧道、云池深水港等建设项目。加快远当一级公路建设,确保远安段建成通车,当阳段完成路基工程。力争荆宜高速公路全线贯通。做好江南翻坝公路、田家河深水港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市交通局具体负责)

六、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

47、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要求解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抓好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工作(市国资委、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具体负责)

48、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市直部门、行业所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强化国资监管职能(市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经委、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

49、建立健全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改革项目审批制度,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

50、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市经委具体负责)

51、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部门预算制度;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市财政局具体负责)

52、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强化财政监管,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市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

53、进一步推进收支两条线改革,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市财政局具体负责)

54、推进县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市监察局、财政局、市委编办具体负责)。按照中央、省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部署,制定配套政策,做好改革试点(市人事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市委编办具体负责)

55、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市文化局具体负责)

56、继续深化教育、卫生、供销、粮食流通体制等各方面的改革(市教育局、卫生局、供销社、粮食局具体负责)

57、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完善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农产品和服务产品出口。加强5大出口基地建设,提高优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科技局具体负责)

58、帮助企业做好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有关工作,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技术含量的生产环节和研发领域,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市商务局、招商局具体负责)

七、进一步做好财税、金融和物价工作

(一)狠抓增收节支

59、切实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增强财政公共保障能力,确保财政收入较快增长和财政收支基本平衡(市财政局具体负责)

60、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确保税费及时足额征收入库(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具体负责)

61、严格预算管理,确保法定支出,增加对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市财政局具体负责)

(二)积极争取信贷支持

62、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新型工业化、循环经济、技术创新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农业农村、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农业局、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宜昌银监分局具体负责)

63、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不断充实担保机构资本金,增强融资能力(市财政局具体负责)

64、健全金融风险监测指标体系。提高金融经营管理水平(人行市中心支行、宜昌银监分局具体负责)

(三)切实加强物价管理

65、健全价格监控体系和预警机制,重点抓好重要原材料、农资、食品、医药等价格调控工作以及涉农价费、中介等收费管理,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市物价局、供销社、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具体负责)

八、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66、加强对重点行业节能节水的监督,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国资委、经委具体负责)

67、加大建筑节能力度,城区新建建筑百分之百地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百分之百地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全面推广应用以陶粒制品为代表的新型节能建筑材料。坚决关闭“五小”企业,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压缩部分行业过剩和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市建委、经委、环保局具体负责)

68、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

69、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以磷矿、煤矿为重点,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环保局具体负责)

70、加强污染控制、水资源保护和废弃物处置和利用,重点抓好三峡库区、黄柏河等重点区域的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市环保局、水利水电局具体负责)

71、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严格实行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限期治理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高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高度重视对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市环保局、建委具体负责)

(二)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72、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政策措施。扩大再就业扶持政策享受范围,将享受扶持政策的期限延长至2008年。加强再就业援助,帮助城区1000名困难家庭子女参加职业教育培训并实现就业,逐步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积极帮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确保有就业能力和外出就业愿望的“零转移农户”至少1人接受培训、外出就业(市劳动保障局、农业局、财政局具体负责)

73、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防止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市劳动保障局具体负责)

74、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做实企业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面推进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社保办法。依法扩大社保覆盖面,提高参保率(市劳动保障局、工商管理局、地税局具体负责)

(三)抓好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

75、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充分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权利。推进学校人事、财务管理制度改革,降低教育成本(市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市委编办具体负责)

76、严格对公办高中扩大基本建设规模的审批和监督,规范高中教育收费,保证计划内招生的比例不低于70%(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

77、抓好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城市特困群体医疗救助体系。推进医院管理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认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建设年”和“机制建设年”的各项工作(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民政局、人口计生委具体负责)

78、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办好宜昌市第二届运动会(市体育局具体负责)

(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79、扎实开展以“严监管、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切实抓好煤矿、化工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市安监局具体负责)

(五)维护社会稳定

80、完善信访督查督办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市信访办牵头、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81、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市综治办、公安局、安全局具体负责)

82、继续全力服务三峡工程建设。做好移民搬迁、156米水位线下清库等工作。实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三期治理项目,抓好地质灾害、高切坡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围绕《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争取国家移民后期扶持和产业发展政策,争取对口支援,发展特色产业,增加移民收入(市移民局、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

83、加强坝区管理,为三峡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市三峡工委具体负责)

九、切实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

84、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改进经济调节方式,注重规划、政策指导和信息引导,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财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投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政府工作的着力点更多地放在推进社会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上。把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改善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发展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能(市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监察局具体负责)

85、对重大项目建设进行效能监察,对行政审批等工作进一步进行清理,对“四乱”、行政效能过错、失信失诺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等案件进行重点查办,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市监察局、公安局、招商局具体负责)

86、以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契机,以深化“三服务”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市人事局具体负责)

87、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政府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自觉把行政权力的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市监察局具体负责)

88、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和重大事项督办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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