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潮州市进一步推进县级以上政权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印发《潮州市进一步推进县级以上政权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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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5-11-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潮府办〔2005〕59号
印发《潮州市进一步推进县级以上政权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潮州市进一步推进县级以上政权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请认真贯彻执行。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潮州市进一步推进县级以上政权
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县级以上政权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潮州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意见》(潮发〔2005〕15号)精神和《潮州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分解表》(潮纪发〔2005〕16号)的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推行政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推行政务公开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要按照规定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2005年,重点是进一步深化市、县级政务公开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2006年,重点是加大推进公用事业单位的事务公开力度,做好《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到2007年,经过不懈努力,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调查研究,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要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意见》落实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认真查找症结,深入研究对策,制定可行措施,切实解决。这项工作由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组织落实。
(二)不定期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这项工作由市府办牵头,市监察局、市民政局配合。
(三)编制全市政务公开内容目录。认真梳理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的内容,统一编制全市政务公开内容目录。这项工作由市府办牵头,市监察局、市民政局配合。
(四)学习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要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有关准备工作,制订《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方案,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取得实效。这项工作由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组织落实,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
(五)完善机关效能监督投诉中心工作。要整合现有的纪检、监察、党委、人大、政府部门的信访资源,建立相互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完善机关效能监督投诉中心建设。这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
(六)加大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力度。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是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卫生、交通、建设(市政管理)、经贸等主管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大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力度,推动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项工作由各级教育、卫生、交通、建设(市政管理)、经贸等主管部门组织落实,各级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检查。
(七)抓好政务信息的发布工作。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各种切实可行的形式定期发布政务信息。这项工作由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组织落实。
(八)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务公开规范运作。这项工作由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组织落实,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
(九)制定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办法。这项工作由市监察局负责。
(十)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自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市要组织对各地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具体由市监察局负责组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指导、协调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并配合牵头单位完成相关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特别要学习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我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在本地区、本部门营造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做好政务公开的宣传报道工作,不断增强政府机关推行公开的自觉性,提高广大群众对政务工作的知晓率。
(三)加强监督,查漏补缺。各级各部门对已经出台的政务公开文件、制度,要认真组织落实,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要及时修正和完善。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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