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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 | 文号:宁党发〔2004〕44号) |
|---|---|
| 颁布日期:2007-12-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印发《固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宁党发〔2004〕44号)
1、固原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7个,即: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农牧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环境保护局、统计局、林业局、旅游局、城市管理局、信访局。其中,监察局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办公室挂政府办公室、外事侨务是牌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经济委员会、物价局牌子;科学技术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文化体育局挂新闻出版局牌子。
2、设置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1个: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
3、设置部门管理机构2个:规划局由建设局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4、设置承担行政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3个:广播电视局、粮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
(备注:现商务局挂经济委员会牌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商务局管理。粮食局上划区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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