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皇姑庵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835号
颁布日期:2015-06-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西皇姑庵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835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西皇姑庵遗址保护规划立项的请示》(鲁文发〔2015〕5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对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说明不足,内容不全,文本深度不够,我局暂不同意西皇姑庵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所报立项报告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在现场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西皇姑庵遗址保存现状、价值、文物构成和保护管理的基本情况,阐明遗址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论述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指导专业考古研究机构开展系统的考古调查和勘探工作,搞清西皇姑庵遗址的范围、布局、遗存分布和文化内涵,加强已有考古资料的整理和研究,补充说明相关规划保障条件,论述规划编制工作的可行性。

(三)在考古勘察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规划范围,并补充遗迹分布图、规划范围图等必要的图纸。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我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立项报告》规范文本(试行)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立项报告,并按程序另行报批。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西皇姑庵遗址保护工作,加强专门管理机构建设、日常巡查和看护,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水土流失、农业生产建设等对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遗址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6月08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安排意见

关于印发重点扶持一批名优白酒企业发展意见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