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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宋新潮等6人赴日本参加“中华大文明展”开幕式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8-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宋新潮等6人赴日本参加“中华大文明展”开幕式的批复
文物办函〔2012〕1842号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
你中心《关于拟派赴日本“中华大文明展”开幕式代表团的请示》(文交流﹝2012﹞109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我局副局长宋新潮、督察司司长叶春、你中心副主任周明、翻译李微、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所长助理李港、陕西历史博物馆副馆长马振智等6人组成的代表团,于2012年10月5日至10月10日赴日本参加“中华大文明展”开幕式,在境外停留6天,往返国际旅费及在日期间相关费用由日本邀请方负担。
请做好上述同志的出国政审及外事纪律教育工作。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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