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查处东莞市长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环境违法问题的函
|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 文号:环办函[2015]1601号 |
|---|---|
| 颁布日期:2015-10-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环办函[2015]1601号
关于查处东莞市长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环境违法问题的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我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联合你厅于2015年8月11-12日、15日对东莞市长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厂存在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弄虚作假、私设暗管偷放自来水稀释水样干扰人工采样监测等多种违法行为。现责成你厅:
一、明确该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营单位和负责在线监测单位的法律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罚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二、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向社会公开办理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
我部将公开督办处理进展情况,请你厅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案件处理结果报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王涛李铮
电话:(010)66556466
传真:(010)66556472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10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