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日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颁布单位:山东省日照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日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12月30日日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日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日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下旬在市驻地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日照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日照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计划;审查日照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预算草案,批准日照市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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