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惠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颁布单位:广东省惠州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惠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12月30日惠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惠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惠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2月3日至6日在惠州市会议中心召开,会期4天。会议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惠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惠州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和表决;

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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