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规范阜城钢材市场经营秩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阜政办秘〔2013〕74号
颁布日期:2013-10-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规范阜城钢材市场经营秩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颍州、颍东、颍泉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规范阜城钢材市场经营秩序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31日

规范阜城钢材市场经营秩序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阜阳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基本建设规模迅速扩大,钢材市场快速发展,但在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无证照经营、偷税漏税和钢材产品质量问题,危及公众的安全和健康;有些经营规模大的企业没有纳入限上企业上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等九部委局《关于印发〈2013年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3〕3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对阜城钢材市场进一步加以规范和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活动的开展,要求达到以下几个目标:

(一)确保使用钢材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杜绝“地条钢”等国家明令淘汰的钢材产品;

(二)钢材产品经营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各种欺诈行为得到有效整治;

(三)清理取缔违法经营的钢材经营户,包括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违规占地经营;

(四)钢材交易市场开办者市场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行业协会、商会和商贸流通企业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得到有效开展,完善并落实行规行约,提高行业企业信用水平;

(五)完善钢材经营纳税管理,清理一批漏征漏管户,重点查处一批虚假停业、虚假注销和虚假申报等偷税漏税业户;

(六)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监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钢材进入施工工地验收和复核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初步建立防范假冒伪劣钢材进入建设工地的管理机制;

(七)全面掌握钢材市场经营情况,真实反映阜城钢材市场销售增长情况,确保经营规模大的企业纳入限上企业上报;

(八)加强制度建设,使钢材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的市场监管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偷税漏税行为明显减少,工程建设质量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得到有力保障。

二、方法和步骤

规范钢材市场经营秩序时间为1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5日前,市开发区管委会和颍州、颍东、颍泉区政府(以下简称三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摸清本市钢材生产企业、钢材市场和建筑工地基本情况,确定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建筑工地,制定出规范钢材市场经营秩序的具体方案,同时搞好宣传发动,建立组织、落实责任。市开发区管委会、三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于11月7日前将确定的规范重点和规范方案报规范阜城钢材经营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规范阶段。按属地监管的原则,11月底前,市开发区管委会、三区政府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或分头开展钢材市场专项整治,组织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在整治工作中要坚持重点与一般相结合,严厉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专项打假与日常监督相结合。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3年12月31日前,市开发区管委会、三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重点建筑工地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将总结材料及时报规范阜城钢材市场经营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迎接市检查抽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开发区、三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钢材市场经营秩序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明确责任,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规范钢材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市开发区管委会、三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认真牵头组织辖区执法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钢材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工作;要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责任制的关键。

(二)强化责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要以行政执法工作促进钢材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各执法部门要严厉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钢材产品的违法行为;查处建设工地和装饰装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经营户;对偷税漏税的经营户依法严厉查处,补足少征漏征的税款。

(三)强化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加大钢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加强对钢材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3C认证、执行装饰装修材料10项国家强制性标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二是对有过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建立严重违法企业信息档案;三是建立和完善建设钢材和周转材料的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确保按标准施工;四是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一律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健全网络,加大信息报送力度。要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市开发区管委会、三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规范钢材市场经营秩序工作信息(包括统计表和查获的大案要案等情况)上报规范阜城钢材经营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规范阜城钢材经营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并为有关领导积极做好参谋。

附件

规范阜城钢材市场经营秩序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方旭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长安市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董中续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华久颍州区政府代区长

张银军颍东区政府代区长

杜玉民颍泉区政府代区长

张亚奇市工商局局长

戴海先市国税局局长

何波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李永亮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传星市商务局副局长

康硕华市住房建委副主任

陈泰来市国税局副局长

汪宁市地税局副局长

兰思田市质监局总工程师

姜颍市市容局副局长

王明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汇汇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云飞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谓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开义市监察局副局长

杨博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王初领颍州区政府副区长

李涛颍东区政府副区长

贾光明颍泉区政府副区长

孙永刚市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联系电话:2151732、18955808976),张亚奇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永亮、兰思田、刘传星、陈泰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延伸阅读

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实现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 “开门红”目标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