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内容保障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内容保障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淮政办秘〔2015〕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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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8-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内容保障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政府专门对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普查,发现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为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全国政府网站普查顺利达标,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内容保障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信息内容保障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市本级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机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县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检查主体
1.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内容保障的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
2.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内容保障的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
3.县区政府负责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及乡镇(街道)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内容保障的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
三、检查内容
1.空白栏目:本级政府及部门、下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均应确保无空白栏目。若根据“三定方案”或工作实际情况,经核查确实未产生信息导致部分栏目无内容的,应在该栏目信息展示页面上备注说明。
2.更新及时性:动态、要闻类信息;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信息;人事、规划计划类信息等应严格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普查指标更新频率的要求进行更新。基于社会公众基本认知应该更新的栏目,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社会公众认知判断内容的更新频率进行更新。如:月度统计、季度统计类栏目应根据常识判断按月、季度进行内容更新;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类栏目应实现年度更新。
3.内容准确性:应确保信息公开目录中基本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杜绝严重错别字,避免出现机构名称、机构设置和职能不准确的问题。
4.链接可用性:应确保本级政府网站中链接上一级或下一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建设的信息公开目录的链接可用性。
四、检查时限
2015年8月25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1.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任务的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对各级各部门检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2.请各级各部门将此次专项检查整改的有关情况(纸质加盖公章)于8月25日18:00前报送至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联系电话:0561—3198428,传真:0561—3198639,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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