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皖政〔2011〕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铜政〔2011〕4号)精神,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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