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建设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2016〕1号
颁布日期:2016-0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建设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政办〔2016〕1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建设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

铜陵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

综合示范市建设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铜陵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建设的收官之年,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围绕积极争创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先进市、努力成为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模范城、奋力争当长江经济带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总体目标,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的《铜陵市建设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和《中共铜陵市委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生态铜陵的实施意见》(铜发〔2014〕6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完善示范建设指标体系

(一)修改完善示范建设指标体系。依据前期率先在全国开展示范建设指标体系研究和实践应用的实际情况,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的实用效果,对示范建设指标体系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以便更好引导和准确评估示范建设工作。

(二)深入开展指标体系实践应用。将修改完善后的示范建设指标体系进一步用于示范建设实践,通过对各项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强化指标的导向性和约束性,确保示范建设保持正确的方向。

二、坚决完成节能目标

(三)强化双控目标落实。按照能源消费增速低于省控目标和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24%的总体要求,从严分解落实全市用能增量控制目标。对重点耗能企业采取“口粮制”,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节能量目标“双控”。加大县区、开发园区节能“双控”力度,严格控制增量,新增能耗要自求平衡。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增速超过年度目标值的,启动限产、停产等措施。

(四)挖掘重点行业节能潜力。加大交通、建筑业、三产、公共机构等行业用能督查,重点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采用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燃煤锅炉改造等节能技术,推进有色、化工、电力等传统行业节能改造和清洁生产技改。

(五)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实施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工程,在有色、化工、电力、钢铁、建材等传统行业领域实施30个以上重点节能工程,实现节能量17万吨标煤。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拓展工程,继续举办全市大型合同能源管理对接会,组织实施15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积极拓展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覆盖领域。实施工业用电诊断优化工程,完成对全市年耗电1000万度以上的工业企业进行用电优化诊断,组织23家企业开展节电提效。

(六)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建设城市级智慧能源管理控制平台,建立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对全市工业企业、公共机构、公共建筑等用能单位进行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在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中逐步推广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推进企业能源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动2家企业开展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国际标准认证。

(七)加强源头控制和末端淘汰。严格“入口关”,不再新批钢铁、水泥、焦炭行业新上项目,对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新建项目,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畅通“出口关”,坚持腾笼换鸟,不断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实现淘汰落后产能50万吨。

三、全面完成减排任务

(八)严格落实减排目标责任。按照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13.8%、12.9%、21.3%、17%的年度目标,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健全减排工作责任制和考核问责制,对未完成年度总量控制目标任务、重点项目未达到减排目标的县区、园区、企业,暂停审批其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

(九)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六大行动”,重拳整治南部城区、港区和矿区扬尘污染,巩固治超治泼、“三小”整治和秸秆禁烧成果,落实黄标车区域禁行制度,加快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力争PM10平均浓度下降4%。

(十)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制定出台《铜陵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八大工程”。全面推行工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加快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重点开展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彻底整治四大入江排污口,完成黑砂河水系等环境整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改造,启动实施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加快推进东部城区、狮子山老城区和横埠污水处理厂建设,强化老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

(十一)强化污染综合治理。狠抓土壤污染治理,制定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方案,严控重金属污染源头排放。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完成各县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

四、建设五大典型示范项目

(十二)滨江老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和产业升级工程。围绕滨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产业升级,积极推进区域内企业搬迁和升级改造,全面实施扬尘整治和绿化提升,完成港口岸线环境整治,推动铜化集团产业链向高端延伸,推进南湖地区环境整治工程。完成年度投资4.5亿元。

(十三)千亿铜产业链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围绕铜产业链循环化改造,全力推进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金昌奥炉工艺改造工程,继续实施安庆铜矿生产系统节能优化改造工程,启动实施有色金属二次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完成金隆铜业余热发电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完成年度投资7.55亿元。

(十四)中心城区水环境及湿地整治恢复项目。围绕城市水环境全面提升,全力推进长江铜陵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开工建设顺安河航道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完成中心城区三大水系环境治理工程,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年度投资5.95亿元。

(十五)大气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围绕污染物排放全面降低,继续开展水泥、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除尘改造,推进电力行业实现“近零排放”,构建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成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完成年度投资5.06亿元。

(十六)工业园区热能梯级利用工程。围绕完善三大能流梯级利用大组团,重点建设南部城区集中供热工程,扩大循环经济工业园集中供热范围,推动示范园区集中供热工程取得新进展。完成年度投资11.13亿元。

五、深入开展体制机制创新

(十七)总结提升铜陵节能减排“四个一”模式。在“三市联创”的顶层设计框架下,进一步修改完善示范建设指标体系并深入推进实践应用,积极开展示范建设经验总结和案例推介,努力使铜陵模式不断充实新的内涵、增添新的活力。

(十八)探索建立节能量、排污权交易机制。制定完善能源消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开展主要耗能企业和污染排放企业总量核定、配额分配试点,研究制定节能量、排污权交易具体实施方案。着手组建节能量、排污权交易平台,夯实节能量、排污权交易基础。

(十九)积极推进园区集中供热机制创新。以南部区域集中供热项目建设为支撑,同时制定出台负面管理机制、利益共享机制、价格协调机制、财政补贴机制等配套促进机制,建立该区域集中供热新模式。

(二十)全面推行工业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出台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首个地方标准,在全市化工、有色、水泥、电力、钢铁等行业实施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建立高耗能行业产品能耗限额管理体系。

(二十一)探索建立节能减排融资新模式。把节能减排指标纳入商业贷款和融资担保评估体系,优先扶持能效水平高、污染排放少的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整合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建立节能减排项目专项基金,支持节能减排项目并促进节能减排服务业发展。

六、全力推进“六化”主题行动

(二十二)围绕产业低碳化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推进铜基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0.5个百分点。广泛开展企业能效对标达标,以节能技术改造为重点,大力推进企业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和重点项目建设,开展能效领跑者活动,力争重点用能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同期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组织实施27个产业低碳化项目,完成年度投资32.1亿元。

(二十三)围绕交通清洁化改造城市交通体系。继续实施公交清洁化、智能化改造,新增65台清洁能源公交车,其中引入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50辆,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68%,建成智能公交调度系统和出租车信息中心。实行公共交通优先,新增公交线路1条,优化公交线路2条。组织实施9个交通清洁化项目,完成年度投资6.5亿元。

(二十四)围绕建筑绿色化推动建筑节能。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增绿色建筑面积累计达217万平方米。不断扩大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范围和规模,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累计达173万平方米。全面实施公共机构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和节能改造,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公共机构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和节能改造全覆盖。组织实施18个建筑绿色化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7.7亿元。

(二十五)围绕集约化加快发展服务业。突出发展现代物流业,加速物流园区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实现现代物流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达10%以上。着力实施服务业集聚发展战略,谋划建设1-2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组织实施16个服务业集约化项目,完成年度投资33亿元。

(二十六)围绕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促进城市环境质量改善。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六大行动”,强力推进南部城区、长江码头、新桥矿区等重点区域扬尘污染整治,促进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加快全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累计完成272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全面实现雨污分流目标。组织实施13个主要污染物减量化项目,完成年度投资9.3亿元。

(二十七)围绕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优化城市能源结构。建设太阳能规模化利用工程,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MW。开展生物质能工程建设,加快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沼气生产总量达500万立方米。组织实施10个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项目,完成年度投资9.1亿元。

七、强化保障措施和宣传教育

(二十八)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完善示范市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和工作例会制度,强化县区、部门协调联动,加强节能减排跟踪监测和预警;建立示范项目推进分级调度制度,实行领导小组、节能减排办公室、牵头部门三级调度,全力推进示范项目建设。

(二十九)建立示范项目评估评价制度。开展综合奖励资金支持项目绩效评价,修订节能减排资金管理办法,发挥综合奖励资金最大效益。

(三十)完善工作督查考核机制。按照“分类考核、突出重点、考评结合、综合评定”的原则,对县区、园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不定期开展示范市建设工作督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

(三十一)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定期定点宣传和重点专项宣传相结合,在铜陵日报开设专栏和定期编制示范市建设专刊信息,实行定期定点宣传;在国家级、省级新闻媒体开展重点亮点专项宣传。开展示范市建设宣传词和标识征集评选活动,带动社会广泛参与。打造精品参观线路,开展示范市建设专题教育活动。

附件:1.铜陵国家节能减排示范市建设评价指标2016年

任务分解表

2.铜陵国家节能减排示范市建设2016年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表

http://zwgk.tl.gov.cn/web/XxgkNewsHtml/003096562/201602/003096562-201602-00010-265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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