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2012〕147号
颁布日期:2012-11-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我市于今年3月份获国家发改委批准为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为切实将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2012〕68号)精神,现将《铜陵市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站在加快推进“四个之城”建设、建设幸福铜陵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对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向省级主管部门汇报对接,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请求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省级主管部门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于今年12月15日前完成与省级主管部门的第一次工作对接,于今年12月20日前将对接情况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市政府。

二、加强协作,明确责任。各主要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量化各项目标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各主要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协作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协作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评。各主要责任单位要采取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自身职责范围内解决不了的,及时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出面协调。市政府督查室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政务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全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7日

铜陵市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主要责任单位

协作单位

1

建设国家级铜拆解基地

市经信委

郊区政府、铜陵海关、市财政局、市国税局、铜陵电信公司、铜陵联通公司等

2

建设综合保税区

市商务局

铜陵海关、县区政府等

3

争取成为安徽省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重要节点城市

市商务局

铜官山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

4

设立铜期货交割仓库

市经信委

市财政局、市投融资办

5

出台《安徽省铜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

6

将铜陵阴极铜产品纳入国家储备物资

市商务局

铜陵有色公司

7

建设铜陵汽车产品回收利用再制造产业基地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8

加快建设铜陵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市农委

市财政局、市投融资办、铜陵银监分局等

9

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市农委

市推进诚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等

10

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

11

加强城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市民政局

市发改委

12

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市卫生局

市人民医院等

13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市公安局

市农委

14

深化集体建设用地改革

市农委

市国土资源局

15

推进我市人口计生工作

市计生委

市农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等

16

加大矿山生态恢复资金扶持力度

市农委

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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