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池市“花园式单位(小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花园式单位(小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4〕90号

金城江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花园式单位(小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河池市“花园式单位(小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http://zfa.hcwang.cn/files/%E6%B2%B3%E6%B1%A0%E5%B8%82%E2%80%9C%E8%8A%B1%E5%9B%AD%E5%BC%8F%E5%8D%95%E4%BD%8D%EF%BC%88%E5%B0%8F%E5%8C%BA%EF%BC%89%E2%80%9D%E8%AF%84%E9%80%89%E6%B4%BB%E5%8A%A8%E5%AE%9E%E6%96%BD%E6%96%B9%E6%A1%88.rar

2.附件1-4

http://zfa.hcwang.cn/files/%E9%99%84%E4%BB%B61-4.rar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7日

延伸阅读

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实现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 “开门红”目标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