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河南省国营博爱农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1-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河南省国营博爱农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焦政办〔20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国营博爱农场(以下简称博爱农场)创建于1948年,是一个集农、工、商、牧于一体的中型国有农垦企业。1985年,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焦组〔1985〕2号),明确指出:“博爱农场今后由我市代管”。此后,博爱农场由我市管理。为进一步推动博爱农场加快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充分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就博爱农场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如下:

博爱农场是市属国有农垦企业。市政府各部门要将博爱农场的经济社会发展纳入全市统一规划。市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粮食、供销、国土资源等部门在涉农涉企的项目安排、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等方面,将博爱农场纳入市直计划安排范围。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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