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 2011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 2011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濮政办〔20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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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1-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11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濮政办〔20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濮阳市2011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工作落实情况,请分别于6月20日、12月20日前书面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濮阳市2011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1年,濮阳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强化“三种意识”,弘扬“六超精神”,落实“六
新要求”,进一步加大《纲要》实施力度,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以提高政府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为着力点,
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一、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1.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以《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重点,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分层次、分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培训,重点加强对新增行政执法人员的
岗前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探索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综合法律考试。
2.选聘濮阳市政府法制咨询专家。突出专业性,坚持广泛性,注重代表性,遴选、聘任政府法制咨询专家,就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重大、疑难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市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重大决策以及其他政府法制事务提供咨询,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水平。
3.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从濮阳实际出发,依法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政府性合同、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合法性审查。探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4.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完善考核验收方案,完善退出机制,对濮阳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实现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动态管理。确定第三批濮阳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5.严格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重点,细化、量化分解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增强评议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
6.加强规范性文件计划管理。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面向部门定向征集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实施201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重点加强中心城市综合提升、推动民生改善、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7.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长效机制。修订《濮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有效期制度和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
8.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要向社会公布文件草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施行。
9.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建立电子备案系统,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效率,实现审查率、纠错率100%的工作目标。备案审查结果,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要及时受理、依法处理。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0.清理行政执法主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结合本次政府机构改革,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依据、执法事项,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将梳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11.加强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开展重大具体行政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
12.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程序,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13.深化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聘请第二届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保障和支持其依法行使监督权,不断拓展行政执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14.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认真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加快建立健全违法行政案件移送机制,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15.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定《濮阳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通过建立网上查询系统、公布投诉电话、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培训等多种措施,完善推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16.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大篷车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行政复议制度,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反映利益诉求。坚持便民利民原则,简化行政复议申请手续,推行网上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按时受理率达到100%。
17.实行行政复议案件分类管理。案情简单、争议焦点明了的案件实行简易程序,30日内办结,提高工作效率。争议较大、涉及面广、涉及第三人的案件推行公开听证。土地案件、群体性
案件一律实行案源地审理,切实降低人民群众的维权成本。
18.积极开展行政复议风险评估。建立重大、群体性行政复议案件预警机制,开展行政复议风险评估,穷尽法律和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19.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对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公共安全事故等方面的民事纠纷,以及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要主动进行调解。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20.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应诉案件,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五、深入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
21.积极开展政府法制理论和对策研究。围绕中心,对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和对策性研究,通过理论创新进一步指导和推进工作。
22.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和宣传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台账管理制度、通报制度和奖惩制度,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促进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的形成。
六、推动仲裁事业快速发展
23.稳步推进仲裁工作。继续加强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展工作领域,扩大仲裁案源。严格目标管理,力争仲裁案件标的额等主要指标提高30%以上。
七、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24.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政府法制机构,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当好市县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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