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四政办发〔2012〕27号
颁布日期:2012-03-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2〕27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2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列入制发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要组织专人进行起草,并认真做好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工作;起草工作完成后,将送审报告、制文依据、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附电子文本)、征求意见情况等材料,一并送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对文件中规定的事项有意见分歧的,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沟通和协调,尽可能形成共识。对未列入2012年度制发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市政府法制办原则上不予受理或审核。确属因工作需要拟临时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当报请市政府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2012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

序号

文件名称(暂名)

起草单位

1

四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市住建局

2

四平市城乡规划管理实施细则

市住建局

3

四平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修订)

市住建局

4

四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市住建局

5

四平市广告及牌匾设置规范(修订)

市住建局

6

四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修订)

市住建局

7

四平市人行步道管理办法

市住建局

8

四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市住建局

9

四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修订)

市住建局

10

四平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砂浆管理规定

市住建局

11

四平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市民政局

12

四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市水利局

13

四平市城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办法

市交通局

14

四平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办法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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