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四政办发〔2012〕27号 ---|--- 颁布日期:2012-03-06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 四政办发〔20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四政办发〔2012〕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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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3-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2〕27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2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列入制发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要组织专人进行起草,并认真做好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工作;起草工作完成后,将送审报告、制文依据、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附电子文本)、征求意见情况等材料,一并送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对文件中规定的事项有意见分歧的,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沟通和协调,尽可能形成共识。对未列入2012年度制发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市政府法制办原则上不予受理或审核。确属因工作需要拟临时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当报请市政府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2012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
序号
文件名称(暂名)
起草单位
1
四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市住建局
2
四平市城乡规划管理实施细则
市住建局
3
四平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修订)
市住建局
4
四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市住建局
5
四平市广告及牌匾设置规范(修订)
市住建局
6
四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修订)
市住建局
7
四平市人行步道管理办法
市住建局
8
四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市住建局
9
四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修订)
市住建局
10
四平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砂浆管理规定
市住建局
11
四平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市民政局
12
四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市水利局
13
四平市城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办法
市交通局
14
四平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办法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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