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淮政办发〔2012〕1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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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8-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2〕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育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62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积极推进教体结合工作,提高运动员综合素质,保障运动员基本权益,促进运动员的全面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政府责任和职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推进,制定中远期规划。要切实加强政策引导和组织协调,着力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积极为运动员健康成长办实事、办好事。要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为运动员的全面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二)加强合作,形成合力。要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中的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体育、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积极推进教体结合工作的深入开展。财政部门要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证文化教育经费专款专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主动关心和积极支持,共同推动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落实。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完善运动员保障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局面。
(三)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每年要将运动员文化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市体育、教育部门联合研究制定方案,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二、完善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措施
(四)强化运动员文化教育基础
1.逐步理顺各级体育运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体制。义务教育实行体育、教育双重管理,体育运动学校的日常管理、运动员训练比赛、教练员配比和管理等工作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运动员文化教育包括教学管理、教师培训、职称评审等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2.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确保所有适龄运动员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暂不具备九年义务教育条件的训练单位,由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协商落实确保运动员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3.市、县(区)两级体育运动学校选招业余运动员必须将文化学习情况作为考核指标,文化课成绩较差的运动员不得进入市级运动队。市体育局负责协调、组织和管理运动队文化教育工作,全市各训练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运动员文化学习。
4.各训练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全国青少年教学训练大纲进行科学系统的训练,不断提升运动员竞技水平。要根据省运会年龄组别设置,合理确定运动员从事专业化训练的年龄。业余运动员每周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全市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竞赛应安排在假期举行,不得挤占运动员文化学习时间。运动员因参加体育比赛影响文化学习的,其所在学校必须及时安排补课。
(五)积极整合体育和教育资源
1.进一步完善市、县(区)级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努力推进体教结合各项工作,为运动员接受文化教育创造良好条件。鼓励各县(区)利用彩票公益金用于运动员教学经费、训练经费、场馆建设补助、教师和教练员选配等方面支出。
2.鼓励运动员加强文化学习,市体育局和教育局每年对文化成绩优异的运动员进行奖励并表彰。逐步理顺体育运动学校办学体制,体育运动学校的日常管理、运动员训练比赛、教练员配备和培训等工作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运动员文化教育包括教学管理、教师配备、教师培训等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3.市体育运动学校原则上以职业教育为主,鼓励运动员参加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升入高中的运动员由教育部门依据学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安排到相应的普通高中就读。各县(区)业余体校招收的适龄运动员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附近初中、小学就读,保证其依法接收九年义务教育。市体育运动学校招收的义务教育阶段运动员学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
4.继续推进教体结合工作。充分利用教育优质资源,逐步完善名校办名队的训练管理学习模式,形成“一校一品”特色。
(六)拓宽运动员就学渠道
1.积极鼓励体育运动学校毕业生报考南京体育学院、苏州大学体育学院、扬州大学体育学院和江苏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等高等院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鼓励符合对口单招条件的运动员注册进入高职院校学习。
2.获得全国青少年和儿童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球类项目前6名,获得省运会前3名、省年度比赛第1名,以及破省运会纪录的初中阶段业余运动员(以上比赛均不含非奥运项目),经市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核准后,优先或免试进入当地三星级以上高中就读。
3.鼓励市体育运动学校开展“双证”教育,把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纳入体育运动学校文化教育必修课程,安排专门时间进行职业技能实习。
三、完善运动员保障工作
(七)进一步完善运动员激励保障政策。建立与岗位责任、风险和业绩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完善运动员收入分配、津贴奖金和参加国际重大比赛奖励方式等政策。各训练单位要根据运动员伤病特点和运动训练、竞赛的特殊性,通过购买保险、设立专项资金等渠道,做好运动员后勤保障工作。
(八)不断强化运动性伤病防治措施。坚持科学训练,加强运动性伤病预防工作,减少运动性伤病的发生。加大对体育医疗机构的投入,努力改善医疗设施条件。抓紧建立淮安体育科研所和运动员康复中心,加强伤病防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体育康复机构的公共服务功能。建立运动员健康体检档案,把运动性伤病防治工作纳入运动队、教练员和医务人员考核内容。各运动队要配备必要的队医和康复专业人员,制定运动队医疗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医务人员资格审定和注册管理工作。
(九)努力做好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建立健全运动员职业转换社会扶持体系,帮助运动员顺利实现职业转换。努力拓宽退役运动员双向选择、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等渠道,积极做好就业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将退役运动员纳入当地促进就业政策范畴,纳入全市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在同等条件下,体育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优先聘用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教育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应优先聘用专业对口且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
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运动员全面发展,保护运动员身心健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希望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解决运动员后顾之忧,建立健全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的政策体系与长效机制,推动淮安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开创我市体育工作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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