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文号:沈政发〔2016〕1号
颁布日期:2016-01-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沈阳市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沈委发〔2014〕4号)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建设

(一)全力推进创新改革试验重点工作。待国家批复《沈阳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国企改革、金融创新、人才支撑、对外开放、行政改革等方面开展改革探索,破除不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制度和政策保障。打造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积极运用现代技术改造提升装备制造业等传统优势产业,提升“沈阳制造”的品质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浑南高新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在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机器人与智能制造、IC装备、航空、互联网+、生物医药、新材料、燃气轮机等领域,打造一批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端研发机构,加快国家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建设国家制造业技术创新中心。完善机器人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市机器人产业整体提升。依托波音“大飞机”整机项目,拉长我市民航产业链,打造民用航空零部件产业研发制造基地。争取国家赋予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权限。

(二)探索智能制造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新模式。打造由信息化与工业化促成的产业融合新模式。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吸引资金向两化深度融合倾斜集聚,推动一批两化融合智能制造重大项目。深入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完善全市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咨询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推广。

(三)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集聚创新资源,推动专利技术实施与转化。依托行业领军企业、骨干转制院所、高水平大学,整合创新资源,推动建设一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制定重大科技专项专利导航实施方案。构建军民融合创新机制,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围绕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推进专业、共性、综合服务等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发挥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五)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资源配置管理。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进一步完善项目形成机制,优化项目结构、改革项目评审方式,使科技资源配置更加聚焦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果。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执行期管理,促进科技创新资金使用科学化、规范化。

(六)全力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落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空间、拓宽融资渠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财税政策,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鼓励改建、扩建科技孵化器、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为小微企业提供各类科技创新服务。鼓励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为小微企业和大众创新创业提供孵化载体和空间。完善扶持创业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贯彻落实省制定的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企业稳定职工队伍的政策措施,健全我市失业保险配套政策。

(七)加快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推动大中型重点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分立。加快推进工业设计发展,继续抓好中国装备制造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大力培育一批工业设计领军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专业设计机构。

(八)推动现代建筑产业发展。依托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现代建筑”的市场资源配置方式,建设集现代建筑产品交易、咨询服务等内容的信息管理平台。探索建筑师全过程负责制、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制和EPC(设计、采购、施工)建设模式。试点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自主决定招标发包方式。

(九)强化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统筹推进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水、电、气、暖等管线入廊和收费管理办法,实现对各类管线规划、建设、运行的综合管理。加快推进南运河段综合管廊、铁西新城综合管廊国家试点项目建设。

(十)推动城市建设方式创新。将城市水系综合整治与海绵城市建设相结合,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组织实施绿化、公园改造、道路整修及沿河项目的建设和改造,并力争成为国家海绵城市试点。深入研究智慧城市、慢行系统、停车系统、绿色建筑、多种制式轨道交通等城市建设的新理念、新方向,不断提高城市建设水平。

二、加快推进政府自身改革

(十一)进一步巩固简政放权成果。实施审批与监管分离改革,组建沈阳市行政审批局。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职责,推进从注重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及时对取消、调整后的行政职权运行情况和监管工作进行评估,在建设、规划、环保等方面探索新型批管模式,在评估、评审、审批、验收等环节大幅“瘦身”。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建立完善抽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经营黑名单公示等制度。

(十二)推进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完善权责清单配套工作。建立健全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

(十三)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建立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适应创新发展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加大对重大经济政策落实情况以及财政资金、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力度,强化公共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助推改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十四)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密切关注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推进进度,按照“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方针,坚持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稳妥推进。

(十五)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和领导职数,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库。开展机构编制管理长效机制研究,促进科学规范管理。不断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对越权审批、超编审批、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

三、进一步培育发展市场主体

(十六)完善深化国企改革的制度体系。研究出台和实施国有企业改革系列文件,包括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方案、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方案、董事会建设指导意见、国资委监管企业分类方案、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等,为全面推进改革奠定制度基础。

(十七)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国企改革重组。继续加快推进四户重点工业企业改革,力求取得突破。指导监管企业结合企业实际,一企一策制定改革方案,稳妥推动商业类企业二级及以下企业和公益类企业竞争性业务板块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选择1-2户工业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十八)开展规范董事会建设试点。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相关制度,在董事会运行规范的企业积极推进建立董事会依法选聘经营层、确定经营层薪酬机制。

(十九)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将涉及出资企业国有资产处置、评估核准和备案事项中部分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制定我市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

(二十)研究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制定2-3年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跟踪了解国家和省相关工作安排,适时启动推进我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做好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二十一)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在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分立新设公司时,同步引进科技人员持股。支持企业建立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制定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允许有条件的国有投资基金公司实行高管人员跟投机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二十二)大力推进非公经济发展。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着重支持民营企业在推进国企改组改制、主辅分离、服务外包过程中,通过并购、控股、参股等形式参与国企改革。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及新产品(新技术)研制,重点对企业开展的重大新产品(新技术)研制项目、企业技术中心新产品(新技术)研制项目和企业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给予支持。

(二十三)促进和培育总部经济发展。鼓励具有市场发展潜力、产业规模优势和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在沈设立全球总部、全国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做大做强现有总部企业,支持本市总部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升企业竞争力和知名度,加速成长壮大。

(二十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探索个体工商户豁免工商登记制度,制定出台《沈阳市豁免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试点改革方案》。根据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和流程变化,加快开展网上登记工作。探索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进一步放宽我市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推进标准化工作创新改革,完善我市标准化战略实施意见,完成“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试点工作。

四、深化金融财税体制改革

(二十五)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国家优化金融生态改革试验,出台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推动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设立装备制造业产业基金。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支持实力雄厚且有长期投资意向的民营企业,在沈发起设立民营银行。

(二十六)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持作用。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和在“新三板”挂牌融资,大力发展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强化企业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股份转让平台,推动建立与其他多层次资本市场间的对接机制。鼓励各类资金通过投资创业投资基金、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与国内外成熟的基金管理公司合作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资金融通。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涉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关键研发设备等保险产品。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天使投资,缓解科技创新企业“最先一公里”的资金来源问题。

(二十七)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试编全市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要求,准确把握GDP核算、投资统计等改革要点的落实,采取有力措施主动适应统计口径的调整变化。

(二十八)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进一步推广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全方位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制定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用的实施细则。

五、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二十九)扎实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扩大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实试点工作。

(三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三十一)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试行产业用地差别化地价及配套政策、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弹性政策。争取国家拓宽下放我市先行用地审批政策。继续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

六、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机制

(三十二)积极发挥沈阳在“一带一路”中的作用。夯实外贸出口基础工作,抓好出口基地建设,促进跨境电商平台建设,扶持综合外贸服务公司,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深入挖掘新的出口增长点。发挥外经贸联席会议作用,积极优化外贸通关环境,进一步发挥“沈满欧”国际集装箱班列的战略通道作用,把沈阳打造成连接欧亚大陆桥的国际商品加工、物流、贸易和邮件集疏中心。着重发挥“沈阳走出去企业战略合作联盟”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培训,强化外贸、外资、外经联动。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种对接会,重点抓好中国-白俄罗斯工业园、乌干达辽沈工业园项目对接、洽谈和落地工作,实现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业的有效合作,确保沈阳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有所作为。

(三十三)创新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合作机制。不断完善“沪企辽宁行”、“民企辽宁行”、“绿公司年会”和“上海南京招商”等合作机制,特别要做好德国、香港、深圳、上海等重点国家和地区的重大项目、央企项目落地工作。推动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巩固日韩和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等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欧美和俄罗斯远东地区等新兴市场,加强在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节能环保、金融等重点产业领域的合作。积极推进中德产业园、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和航天大飞机等项目。构建沈阳经济区协同发展机制,对重大产业项目进行统一规划布局,促进区域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沈阳经济区旅游一体化发展。

(三十四)全面加强综保区建设。以综保区为基础和依托,加快推进沈阳自由贸易园区申报工作。做大做强综保区A区,依托沈西工业走廊强大的产业优势,打造重大装备制造保税产业集聚地。围绕桃仙机场新B区建设,充分利用大飞机项目机遇和沈阳航空产业优势,打造沈阳空港经济区。鉴于本年度内,国家和省还将陆续下达经改任务,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将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落实改革部署。年度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一并按本工作要点实施、考核。

附件:沈阳市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

沈阳市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

改革任务任务条目具体内容负责单位配合单位

一、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建设(一)全力推进创新改革试验重点工作1待国家批复《沈阳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国企改革、金融创新、人才支撑、对外开放、行政改革等方面开展改革探索,破除不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制度和政策保障市全面创新改革办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2打造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积极运用现代技术改造提升装备制造业等传统优势产业,提升“沈阳制造”的品质和影响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3在机器人与智能制造、IC装备、航空、互联网+、燃气轮机等领域,打造一批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4在生物医药领域,打造一批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5在新材料领域,打造一批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市科技局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6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端研发机构,加快国家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建设国家制造业技术创新中心市科技局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7完善机器人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市机器人产业整体提升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8依托波音“大飞机”整机项目,拉长我市民航产业链,打造民用航空零部件产业研发制造基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9争取国家赋予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权限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一、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建设(二)探索智能制造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新模式10打造由信息化与工业化促成的产业融合新模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11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吸引资金向两化深度融合倾斜集聚,推动一批两化融合智能制造重大项目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12深入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13完善全市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咨询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推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三)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14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集聚创新资源,推动专利技术实施与转化市科技局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15依托行业领军企业、骨干转制院所、高水平大学,整合创新资源,推动建设一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市科技局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16构建军民融合创新机制,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四)进一步完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17围绕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推进专业、共性、综合服务等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发挥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市科技局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五)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资源配置管理18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进一步完善项目形成机制,优化项目结构、改革项目评审方式,使科技资源配置更加聚焦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果市科技局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19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执行期管理,促进科技创新资金使用科学化、规范化市科技局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一、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建设(六)全力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20落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空间、拓宽融资渠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财税政策,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市财政局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21鼓励改建、扩建科技孵化器、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为小微企业提供各类科技创新服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相关区县(市)政府

22鼓励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为小微企业和大众创新创业提供孵化载体和空间市科技局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23完善扶持创业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24贯彻落实省制定的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企业稳定职工队伍的政策措施,健全我市失业保险配套政策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七)加快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25进一步推动大中型重点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分立市地税局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26加快推进工业设计发展,继续抓好中国装备制造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大力培育一批工业设计领军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专业设计机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八)推动现代建筑产业发展27依托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现代建筑”的市场资源配置方式,建设集现代建筑产品交易、咨询服务等内容的信息管理平台市建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相关区县(市)政府

28探索建筑师全过程负责制、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制和EPC(设计、采购、施工)建设模式市建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29试点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自主决定招标发包方式市建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一、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建设(九)强化地下管线建设管理30统筹推进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水、电、气、暖等管线入廊和收费管理办法,实现对各类管线规划、建设、运行的综合管理市建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31加快推进南运河段综合管廊、铁西新城综合管廊国家试点项目建设市建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十)推动城市建设方式创新32将城市水系综合整治与海绵城市建设相结合,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组织实施绿化、公园改造、道路整修及沿河项目的建设和改造,并力争成为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市建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33深入研究智慧城市、慢行系统、停车系统、绿色建筑、多种制式轨道交通等城市建设的新理念、新方向,不断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市建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二、加快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十一)进一步巩固简政放权成果34实施审批与监管分离改革,组建沈阳市行政审批局市编委办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35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职责,推进从注重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及时对取消、调整后的行政职权运行情况和监管工作进行评估市编委办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36在建设、规划、环保等方面探索新型批管模式,在评估、评审、审批、验收等环节大幅“瘦身”市政务服务办市规划国土局、环保局、建委、

相关区县(市)政府

37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建立完善抽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经营黑名单公示等制度市工商局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十二)推进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完善权责清单配套工作38建立健全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市编委办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二、加快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十三)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39建立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适应创新发展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市法制办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40加大对重大经济政策落实情况以及财政资金、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力度,强化公共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助推改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市审计局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十四)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改革41密切关注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推进进度,按照“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方针,坚持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稳妥推进市编委办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十五)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42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和领导职数,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市编委办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43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库市编委办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44开展机构编制管理长效机制研究,促进科学规范管理市编委办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三、进一步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十六)完善深化国企改革的制度体系45研究出台和实施国有企业改革系列文件,包括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方案、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方案、董事会建设指导意见、国资委监管企业分类方案、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等,为全面推进改革奠定制度基础市国资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十七)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国企改革重组46继续加快推进四户重点工业企业改革,力求取得突破市国资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47指导监管企业结合企业实际,一企一策制定改革方案,稳妥推动商业类企业二级及以下企业和公益类企业竞争性业务板块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市国资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48选择1-2户工业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市国资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三、进一步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十八)开展规范董事会建设试点49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相关制度,在董事会运行规范的企业积极推进建立董事会依法选聘经营层、确定经营层薪酬机制市国资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十九)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50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将涉及出资企业国有资产处置、评估核准和备案事项中部分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市国资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51制定我市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市国资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二十)研究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52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制定2-3年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市国资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53跟踪了解国家和省相关工作安排,适时启动推进我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市国资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54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做好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市国资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二十一)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55支持企业在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分立新设公司时,同步引进科技人员持股市国资委市地税局、科技局、

相关区县(市)政府

56支持企业建立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制定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相关区县(市)政府

57允许有条件的国有投资基金公司实行高管人员跟投机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市国资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三、进一步培育发展市场主体(二十二)大力推进非公经济发展58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59着重支持民营企业在推进国企改组改制、主辅分离、服务外包过程中,通过并购、控股、参股等形式参与国企改革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相关区县(市)政府

60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及新产品(新技术)研制,重点对企业开展的重大新产品(新技术)研制项目、企业技术中心新产品(新技术)研制项目和企业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给予支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财政局、

相关区县(市)政府

(二十三)促进和培育总部经济发展61鼓励具有市场发展潜力、产业规模优势和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在沈设立全球总部、全国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市服务业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62做大做强现有总部企业,支持本市总部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升企业竞争力和知名度,加速成长壮大市服务业委市外经贸局、

相关区县(市)政府

(二十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63继续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

相关区县(市)政府

64探索个体工商户豁免工商登记制度,制定出台《沈阳市豁免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试点改革方案》市工商局相关区县(市)政府

65探索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进一步放宽我市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市工商局相关区县(市)政府

66推进标准化工作创新改革,完善我市标准化战略实施意见,完成“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试点工作市质监局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四、深化金融财税体制改革(二十五)深化金融体制改革67深入推进国家优化金融生态改革试验,出台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推动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市金融办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68设立装备制造业产业基金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69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支持实力雄厚且有长期投资意向的民营企业,在沈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市金融办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四、深化金融财税体制改革(二十六)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持作用70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和在“新三板”挂牌融资,大力发展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强化企业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股份转让平台,推动建立与其他多层次资本市场间的对接机制市金融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71鼓励各类资金通过投资创业投资基金、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与国内外成熟的基金管理公司合作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资金融通市金融办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72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涉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关键研发设备等保险产品市金融办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73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天使投资,缓解科技创新企业“最先一公里”的资金来源问题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科技局、

相关区县(市)政府

(二十七)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74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市财政局相关市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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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试编全市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市财政局相关市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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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要求,准确把握GDP核算、投资统计等改革要点的落实,采取有力措施主动适应统计口径的调整变化市统计局相关市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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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77进一步推广PPP模式,制定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用的实施细则市财政局相关市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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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引导社会资本全方位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市建委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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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二十九)扎实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79进一步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市农经委相关市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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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扩大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实试点工作市农经委相关市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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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81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市农经委相关市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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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市农经委相关市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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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83试行产业用地差别化地价及配套政策、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弹性政策市规划国土局相关市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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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争取国家拓宽下放我市先行用地审批政策市规划国土局相关市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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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继续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市规划国土局相关市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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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机制(三十二)积极发挥沈阳在“一带一路”中的作用86夯实外贸出口基础工作,抓好出口基地建设,促进跨境电商平台建设,扶持综合外贸服务公司,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深入挖掘新的出口增长点市外经贸局沈阳综保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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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发挥外经贸联席会议作用,积极优化外贸通关环境,进一步发挥“沈满欧”国际集装箱班列的战略通道作用,把沈阳打造成连接欧亚大陆桥的国际商品加工、物流、贸易和邮件集疏中心市外经贸局相关市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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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着重发挥“沈阳走出去企业战略合作联盟”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培训,强化外贸、外资、外经联动。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种对接会,重点抓好中国-白俄罗斯工业园、乌干达辽沈工业园项目对接、洽谈和落地工作,实现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业的有效合作,确保沈阳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有所作为市外经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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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机制(三十三)创新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合作机制89不断完善“沪企辽宁行”、“民企辽宁行”、“绿公司年会”和“上海南京招商”等合作机制,特别要做好德国、香港、深圳、上海等重点国家和地区的重大项目、央企项目落地工作市外经贸局相关市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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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推动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巩固日韩和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等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欧美和俄罗斯远东地区等新兴市场,加强在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节能环保、金融等重点产业领域的合作,积极推进中德产业园、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和航天大飞机等项目市外经贸局相关市直部门、

相关区县(市)政府

91构建沈阳经济区协同发展机制,对重大产业项目进行统一规划布局,促进区域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市发展改革委

(沈阳经济区办)相关市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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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促进沈阳经济区旅游一体化发展市旅游局相关市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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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全面加强综保区建设93以综保区为基础和依托,加快推进沈阳自由贸易园区申报工作沈阳综保区

管委会办公室市外经贸局、

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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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做大做强综保区A区,依托沈西工业走廊强大的产业优势,打造重大装备制造保税产业集聚地沈阳综保区

管委会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铁西区、

辽中县

95围绕桃仙机场新B区建设,充分利用大飞机项目机遇和沈阳航空产业优势,打造沈阳空港经济区沈阳综保区

管委会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浑南区、

苏家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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