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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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8-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
视力是反映青少年身体健康状况的一项重要指标,中小学生视力健康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成绩、升学和就业,更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希望。目前我市中小学生近视率依然普遍偏高:2011年,我市对9个旗县市区的116所中小学和30所幼儿园14万多学生进行了视力抽查,结果显示,小学生视力低下患病率为18.8%;初中生为39.2%;高中生为70.2%;幼儿园为6—8%,小学、初中、高中总平均患病率为31.9%。按此患病率推算,我市现有的43万中小学生视力低下人数会高达12万人以上。可以看出,我市中小学生的近视率依然偏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今年3月,市委书记杜梓在全市学生眼病防治中心调研时强调“要注重青少年眼病的预防工作,努力降低全市中小学生近视眼发病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保护青少年视力、预防中小学生近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近视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全市中小学生近视患病率得到有效控制并逐步下降。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要关心和重视这项工作,按教育部防控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同时要注重动员协调社会力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企业和个人奉献爱心,从而形成全社会重视关爱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的合力。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中小学生近视防控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市和各旗县市区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加以落实和实施。
(一)加强防控网络建设。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面广,任务量大,需要市、旗县市区、苏木镇及学校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各地各部门要重视防控网络建设,各级学生眼病防治中心要有良好的工作场所、要配备必要的检查治疗设备和工作人员,没有达标的地区、部门要尽快解决落实;旗县市区综合医院没有眼科的要设立眼科,苏木镇中心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要有一名院领导负责学生的“眼防”工作;学校校医要认真做好本校学生的“眼防”工作。市眼防中心要适时举办眼病防治中心工作人员、医院眼科医生和校医培训班,请专家传授学生眼病防治知识。
(二)抓好试点引领。各级学生眼病防治中心要转变观念,正确引导学生眼防工作,要把预防、控制作为重点,把努力降低近视发病率做为目标。教育部门要在全市确定10所中小学、幼儿园作为“通辽市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试点学校”,与卫生眼防中心紧密配合,严格落实教育部“眼防”方案。为全市“眼防”工作进一步深化积累更多的工作经验。各试点学校要拟定本校“眼防”工作细则,要对校医、班主任层层落实责任,通过考核抓好落实,并配合卫生眼防中心搞好近视复查和矫正工作。
(三)总结培树典型。要认真总结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适时召开各科类型的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和表彰会等,总结交流开展学生近视防控工作情况,表彰先进旗县、学校、班级和优秀个人等。通过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学校“防近”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三、广泛宣传,努力营造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的浓厚氛围
(一)加大宣传阵地建设。新闻媒体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开办中小学生近视防控知识宣传栏目、举办专题节目等广泛宣传近视防控知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开辟近视防控宣传阵地,通过宣传橱窗、板报、健康教育宣传栏、校园红领巾广播站等宣传媒介,全方位、经常性地宣传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
(二)强化业务人员培训。每年至少聘请眼科专家对学校校医、班主任、任课教师开展一次系统的健康师资培训,普及视力保护知识,尤其是班主任和课任教师,督促和教育学生保持正确坐姿和书写姿势,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习惯。
(三)开展社会宣传活动。结合每年的6月6日“全国爱眼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各级教育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中心、学生眼病防治中心、医院等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学生家长发放预防近视材料等。各级中小学也要开展“珍爱视力,健康成长”等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把爱眼护眼、预防近视的理念向社会、家长传播,积极营造近视防控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领导,全力形成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的保障机制
(一)健全领导机构。市里要成立领导小组,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具体负责落实此项工作。教育部门要专门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各旗县市区要把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对已建立的“眼防”中心由分管旗县市区长挂帅,教育、卫生、财政、关工委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纳入领导小组,适时召开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会议,定期部署检查总结近视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将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纳入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和班级管理内容,做到高度重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措施具体,推进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是一项阳光的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学校卫生经费投入,改善中小学教室采光与照明、课桌椅配置、黑板等教学条件,改造和装备学校卫生室,添置视力不良检查矫正器材,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视觉环境,确保教学设备和条件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及相关卫生标准。同时要注重动员协调社会力量,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社会活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企业和个人奉献爱心,鼓励和引导他们在资金等方面对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的支持。
(三)强化专项督查。要建立市政府对旗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双重专项督导制度。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对市场上的眼镜行业加强监管,适时对全市眼镜经营店进行检查,对涉嫌违规的要及时处理。要按照教育部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将学校近视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学生视力监测及近视发病率控制情况纳入学校体育卫生专项督导检查内容,并作为各级政府、学校和个人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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