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8-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促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适应黄蓝经济区建设对高素质专业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市政府确定建立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三年。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二、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围绕高效生态经济和海洋经济建设,紧密结合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开设现代制造技术(数控、焊接、机械装配)、汽车运用与维修、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电工电子、化工、现代会计、电子商务、建筑技术、烹饪、农业经济、海洋经济等专业。今后,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新专业,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办理。

三、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按照精简、效能原则,由市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另行确定。

四、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由市级财政负责安排。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办学、与企业合作办学的多元化办学机制。

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学校规划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综合能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努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水平一流的中等专业学校,带动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为加快推进黄蓝经济区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东营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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