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10-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秋冬季是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高发季节。青少年儿童是各类传染疾病和食物中毒的易发群体。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秋冬季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

各县区政府要从保障师生安全、促进教育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将校园安全工作作为首要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当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以校园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突出重点、确保安全的原则,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强化措施,确保秋冬季校园安全

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指导,综治、公安、工商部门全力参与,学校、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原则,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秋冬季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等工作。

学校、幼儿园要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力维护校园安全。要在门禁管理、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环境卫生整治、饮食饮水安全、学生营养餐工程、消防安全、防煤气中毒、防拥挤踩踏以及交通安全等方面加强工作,夯实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师生安全。要强化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学生防灾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

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前传染病防控形势,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做好传染病防控教育宣传工作。特别要举行有全体学生参加的讲座,系统、全面宣讲疾病防控知识,提高学生健身防病的自觉性。加大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及食品、饮用水卫生工作的督导检查,将监督学校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预防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指导,根据不同疫情信息,指导学校分别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严防校园内发生流行性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加大对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同时,要积极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将卫生监督信息及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状况的监督,督促和指导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做好对学校食堂、餐饮店、商店和饮用水设施的清理和维护工作,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督促学校严把食品采购关、贮藏关、加工关、餐具洗消关,保证饮食饮水安全。

综治、公安、交警、工商等部门要落实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联系会议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和交通秩序整治,加大校园周边市场巡查力度,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共同确保学校、幼儿园安全。

三、加强领导,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等校园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针对秋冬季节校园安全工作的特点,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落实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大检查,及时排查化解各类隐患。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严格执行节假日领导带班、坐班制度。一旦发生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并积极妥善进行应急处置。绝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对值班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造成工作失误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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