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确保完成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意见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确保完成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6-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确保完成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市商务局、统计局、发改委、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确保完成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确保完成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的意见
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011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房地产市场低迷、家电等消费热点降温、居民消费心理趋紧、消费外流加速和贸易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等因素影响,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明显减缓,今年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年度任务的22.4%,欠进度2.6个百分点,1-5月份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4亿元,仅占全省的0.8%。为进一步促进消费需求,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措施,做好消费促进工作
(一)完善流通网络,促进便利消费
1、推进超市入镇进村。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镇超工程”,今年全市新建标准化农家店200个,农家店覆盖到90%以上的行政村,建设镇商贸中心4个、标准化超市5个。
2、升级改造农贸市场。结合小城镇建设,科学制定农贸市场规划,政府重点扶持、分期分批实施。今年每县区至少要改造或新建农贸市场1个。
3、发展社区便民服务。合理布局社区服务网点,落实配套设施,新建和升级改造菜市场、早餐店、药店、美容美发店、洗染店、维修店、家政服务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等生活必备业态。商州区负责今年内在商洛市区新发展便民菜店30个,完成东关、州城路等综合市场建设任务,桂园综合市场9月底前要投入运营。
(二)创新消费模式,促进热点消费
1、培育新型消费模式。加快银行卡刷卡普及,今年要在限额以上零售、餐饮、住宿企业全部实现刷卡消费,完成50家农家店POS机的安装任务;大力发展电子配送、网上交易等新型消费业态,鼓励企业设立网上商店,加大网络推介力度,开展电子配送,扩大网络销售。
2、稳定家电产品消费。继续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活动,加大宣传促销,加强配送和售后服务,强化网点监管,规范补贴程序,全年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达到5万台(部)以上。
3、巩固建材、家居类消费。配合安居工程,规范提升商洛晨光、商洛世纪天元建材家具和商南秀水建材等专业市场,扩大和带动建材、家装、家饰、家具、家纺、家电等消费。
4、扩大汽车消费。商州区负责在年内至少引进1家品牌汽车4S专卖店,1家年销售1000万元的汽车零售企业;推进公务用车改革,鼓励单位和个人从本地销售网点购买小排量轿车,凡购买者由同级财政按实际购买数量给予适当奖励。
5、促进餐饮住宿消费。积极开发和创新商洛特色菜品,引导星级酒店将商洛地方菜经营比重逐步提高到30%以上;年内提升改造风味小吃市场7个,每县区各1个。
6、活跃节会消费。按照“月月有安排,周周有活动,节节有高潮”的要求,举办好“迎国庆消费月”活动,全市组织100家企业参与(每县区不少于15家),营造浓厚的商业氛围;组织企业参加省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利用“新农村商网”开展农产品网上对接活动,扩大本地农产品销售。
(三)倡导绿色消费理念,促进循环消费
1、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开展“绿色消费进社区”活动,大力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科学消费理念,减少一次性消费、过度消费等不科学消费现象。
2、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抓好世纪天元商业广场等节能环保示范点建设工作;开展“节能产品宣传周”、“节能产品推广示范店”创建活动,年内每县区创建2—3个节能产品推广示范店。
3、完善循环流通网络。进一步完善收旧售新、旧货流通、废旧回收等循环流通网络,抓好再生资源回收基地项目建设,加快市旧机动车辆交易中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升级改造,不断提高回收利用水平。
(四)巩固扩大本地消费,促进外来消费
1、引进知名品牌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年内每县区至少引进1户省内外知名品牌企业。
2、推进品牌商品进店。以商洛晨光国际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网点为载体,吸引国际国内著名品牌商品代理商入驻,提升经营档次,扩大商品选择余地。
3、推进商旅互动。抓好主要旅游景区景点商业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天成万豪、万国生态、商南秦东生态度假等高星级酒店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旅馆业综合整治活动,提高服务接待水平;积极争取省内外大型专业会议、会展来商举办,扩大外来消费总量。
二、加强消费载体建设,扩大企业经营规模
(一)培育壮大商贸企业
1、发展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各县区要为批零贸易、餐饮、旅馆企业积极提供政策、市场信息服务,引导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增加限额以上企业数量,扩大经济总量,提高经济效益。力争年内新发展限上批零贸易、餐饮、旅馆企业40户(其中:商州、丹凤、商南、山阳各7户,镇安、柞水各2户,洛南8户)。
2、加快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商州聚丰物流、丹凤兴农物流、柞水盛业商贸等7个商贸物流项目,通江国际电子数码城等23个商业设施项目建设;建立重点项目领导包抓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亿元以上。
(二)加强限额以上批零贸易、餐饮、旅馆企业统计工作
1、迅速组织摸排清查。各县区要从统计、商务、发改、质监等部门抽调人员在6月底前对限额以上批零贸易、餐饮、旅馆企业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排查。
2、推进大型消费载体统一结算。对有出租柜台的商场或专业店,要摸清底数,协调指导企业实行统一核算,纳入销售统计范围;及时将达到限额的批零贸易、餐饮、旅馆企业纳入限额以上统计范畴,做到应统尽统。
3、实施“小进限”成长工程。各县区要列出专项资金,对“小进限”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扩大规模,自觉纳入统计范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督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促进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由主管县区长任组长,商务、发改、财政、统计、农业、旅游、粮食、文广、工商、质监、药监、物价、国税、地税、人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促进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通报限额以上企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抓好落实工作。
2、分工负责抓落实。商务部门负责促进消费措施的具体落实工作,跟踪监测重点流通企业销售情况;统计部门负责培训指导限额以上企业网上直报工作,查处虚报瞒报漏报等违法行为;发改部门负责流通领域项目工作,协调粮食、供销、文广等部门做好本系统零售额统计和消费促进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鼓励消费的相关扶持资金,保障消费促进工作经费;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做到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二)严格考核强化督查。市商务局、统计局要及时将每季度各县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况和限额以上批零贸易、餐饮、旅馆企业统计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排序通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总量和增速指标排名末位的县区要向市政府书面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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