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商政办发〔2011〕10号
颁布日期:2011-01-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事业机构:

为了认真做好2011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发展劳务经济,是贫困山区增加农民货币收入的主要途径,也是壮大县域经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工业化步伐的重要途径。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是“转移农民、减少农民、富裕农民”的根本举措;是构建和谐商洛、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选择;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施政理念的基本体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求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后金融危机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扎实做好“培训、就业、维权”服务,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平稳、有序、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011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积极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以强化技能开发、市场开发和就业服务为主题,以稳定就业规模,全面提升就业层次和水平为重点,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突出“两个重点”(扩大有组织输出和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快“三个转变”(从农民到工人、从农村到城市、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强化“四个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培训体系建设、劳务品牌建设、劳务基地建设)、推进“五化”发展(劳务输出组织有序化、信息网络化、培训市场化、输出集团化、服务综合化),努力实现我市农村2011年劳动力转移就业58.2万人以上的发展目标。

三、认真抓好转移就业各项重点工作

(一)抓住有利时机,强化组织引导。一是扎实开展“春风行动”,以“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技能、送服务”为活动载体,收集整理转移就业信息,召开多种形式的就业信息发布会,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用工企业在现场进行招聘。春节一收假,各县区要组织1-2场上规模的大型外出务工农民集体欢送会。二是抓住春节前大量民工返乡探亲的机遇,通过召开座谈会、表彰会、联谊会等灵活务实的方式,加强信息交流,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人文环境。三是充分发挥各级劳动、交通、扶贫、城建、公安等部门积极为外出务工农民搞好各方面后勤保障,确保春节后务工农民输出工作进展顺利。

(二)实施技能工程,提高就业质量。按照“统一协调、分口实施、综合管理”的原则,坚持把人社、农业、扶贫、教育等部门的教育资源及社会办学力量统一纳入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之中,大力开展“阳光工程、雨露工程、人人技能工程、技能就业工程”等培训项目,按照国家推行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要求,大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鉴定,帮助农民工提高技能、持证就业。人社部门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指导,逐步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努力扩大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和创业规模,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技能化、规模化程度。

(三)搭建服务平台,扩大就业渠道。按照“两头建基地,中间服务成体系”的思路,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各级驻外办事机构的作用,加强与输入地政府、中介组织、企业的密切协作,建立长期的劳务合作伙伴关系,形成一批规模大、效益高的劳务输入基地。同时要大力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开办职介机构,培育壮大中介组织,有条件的县区要建立人力资源开发公司(职业介绍所),充分运用市场化、信息化、规范化的手段,推动就业服务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四)树立精品意识,打造优势品牌。全市的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要坚持走品牌化、聚集化、规模化发展的路子,重点对采矿、建筑、家政、餐饮、电子、导游等劳务品牌进行优化培育。要充分利用“节会”的平台,宣传推介商洛劳务品牌,扩大商洛劳务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商洛劳务的市场占有率。各县区要以“塑品牌、强素质,提升竞争力”为宗旨,精心打造优势劳务品牌,每个县区至少培育1-2个劳务输出精品品牌。

(五)开展示范带动,引导返乡创业。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发挥农民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创业示范县建设,要在项目策划、行政许可、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金融信贷、用地审批等方面,尽可能减免农民工在办理各种手续时的费用,帮助解决农民工在创业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鼓励农民工积极创办经济实体,努力提高农民工创业的成功率。

(六)强化维权服务,优化就业环境。充分发挥劳务输出驻外机构的作用,落实用工订单,实现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的及时有效对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严厉打击取缔“黑职介”,加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继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防止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充分运用维权“绿色通道”,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及时处理劳动争议和纠纷,进一步优化农民工转移就业环境。

四、切实加强对转移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实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及目标考核体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夯实工作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大劳务产业的实施意见》(商发〔2004〕05号)及《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劳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商发〔2008〕25号)精神,足额落实劳务输出援助资金,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四落实”。要充分发挥两级农民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切实加强工作督查和协调,严格工作奖惩和服务,力争把农民工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市人社、财政、扶贫、农业、教育等有关部门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加快工作,确保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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