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气象洪涝灾害预警联动机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渭政办发[2010]142号
颁布日期:2010-08-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气象洪涝灾害预警联动机制的通知

渭政办发[2010]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气象、洪涝、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联动机制,提高监测预警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因灾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气象洪涝地质灾害预警联动机制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84号)精神,现就建立我市气象、洪涝、地质灾害预警联动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气象、洪涝、地质灾害预警联动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市是陕西省防汛重点地区,防汛保安形势严峻,极端气候天气事件多发,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防灾减灾任务繁重。今年汛期以来,我市出现持续大范围、高强度降水,特别是进入7月份以来,我市部分地区先后出现了百年不遇大雷暴、历史罕见的特大暴雨,引发了崩塌、洪水、泥石流,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建立预警联动机制极为重要和急迫。对此,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尽快建立气象、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预警联动机制,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联动响应,进一步确保灾害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传递给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群众,以便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将此项工作做为履行政府职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事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协同联动,努力提高气象、洪涝、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联动机制的有效性。

市政府决定由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市气象局、水务局、国土局、文广新闻出版局、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建立应急联动响应组织体系,负责重特大气象、洪涝、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履行综合协调职能,做好与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的联系和衔接工作。负责气象红色预警信息、全市河流保证流量和超警戒流量水情以上预警信息以及地质灾害五级、四级预警信息发布与解除的协调联络工作。

市气象局加强盗测、预报、预警,制作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特别是短时、局地以及其它必要降水信息,第一时间通报市应急办、水务局、国土局、文广新闻出版局。

市水务局、国土局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进行综合会商研判,做好洪涝和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提供相关预警信息。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要根据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气象局、水务局、国土局提供的灾害预警信息,通过游飞字幕、通告、短信等形式,无偿、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敬畏科学、敬畏人民、敬畏岗位意识,尊重自然科学规律,认真总结监测预警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资金、设备和人员投入力度,加大分析研判,注重部门协作,切实做好重特大气象、洪涝、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相关要求

市气象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要尽快完善、熟悉相关应急预案,适时按级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应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遵照本通知精神,尽快建立完善本地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机制,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延伸阅读

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实现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 “开门红”目标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