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情况调查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渭政办发〔2010〕31号
颁布日期:2010-03-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情况调查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渭政办发〔2010〕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快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步伐,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决定从2010年起,实行年度应急体系建设情况调查统计报送制度。现就2009年度应急体系建设情况调查统计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的内容

(一)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调查统计报送内容

1.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县(市、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建设情况。(详情见附表1)

2.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县(市、区)政府制订并印发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以及部门制定并印发的应急预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辖区内企业、学校、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制订情况。(详情见附表2)

3.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主要包括: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主办的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辖区内企业、学校、街道(乡镇)、社区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详情见附表3)

4.“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实施情况及应急平台建设情况。(详情见附表4)

5.应急队伍建设情况。(详情见附表5)

6.应急管理培训和科普宣教情况。(详情见附表6)

(二)市政府工作部门、中、省驻渭单位办公室(应急办)调查统计报送内容

1.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建设情况和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详情见附表7)

2.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本部门、本单位已经制订并印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注意标明预案类别。(详情见附表8)

3.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主要包括:本部门、本单位组织实施的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详情见附表9)

4.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详情见附表10)

5.应急平台建设情况。(详情见附表11)

6.应急管理培训和科普宣教开展情况(详情见附表12)

市属企业应急体系建设情况由市国资委负责调查统计和报送。(格式参见附表7、附表8、附表9、附表10、附表11、附表12)

二、调查统计内容的截至时间

每年调查统计相关内容的截至时间统一为该年度12月31日。

三、统计报送的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统计,仔细填写应急体系建设情况调查表,并结合调查统计结果,汇总分析本年度应急体系建设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形成书面材料。

(二)报送方式:登录渭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einan.gov.cn,在“公告”栏目下载附表进行填报,同时将书面材料及调查表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

(三)报送时间。各级各部门(单位)于每年2月28日前上报市应急办。(联系人:彭勋翟杨萍)

联系电话:0913-21091531347414741115029532125)

附件1–1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延伸阅读

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实现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 “开门红”目标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