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及其部门值班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阿府办发〔2010〕2号
颁布日期:2010-01-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及其部门值班工作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0〕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按照《阿坝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州政府救灾办和原应急办新设立州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请示的批复》(阿编发〔2008〕1号)要求,我州在全省率先整合了州政府总值班室和州政府应急办的值守应急职能,建立健全了州政府总值班室和州政府应急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更好地发挥了政府办公室参谋助手、运转枢纽、综合协调和值守应急职能。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省政府总值班室体制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9〕110号)精神和州人民政府要求,州、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实行政府秘书长和县政府办主任领导,州、县应急办主任负责的制度,政府部门值班室实行办公室主任负责的制度。

现将《阿坝州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制度》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政府(部门)办公室值守应急体制机制,将政府(部门)办公室与应急办公室的值守应急职能进行整合,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责任科室。各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可参照《阿坝州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制度》,规范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尤其要加强节假日和公休日的带班和值班工作。各县、各部门务必于1月30日前将分管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值守电话报州政府总值班室。从今年起,各县、各部门值班工作要固定相关科室和责任人,不得随意变更。

今后,报送州政府的政务值班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一律通过州政府总值班室报送,不得多头报送或通过其他途径报送。州政府总值班室电话:0837-2831997、18990430012,传真:0837-2826253。

特此通知。

附件:1.阿坝州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制度

2.阿坝州应急系统值班对讲电话号码表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阿坝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

州政府总值班室由州政府秘书长领导,州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州政府应急办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州政府应急办负责组织实施。州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州政府应急办副主任带领州政府应急办综合科和州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具体执行。

州政府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州政府应急办全体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轮流值班,州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州政府应急办副主任在州政府办公室主任带领下轮流带班。应急办综合科每月编制轮流带班、值班安排表并通知有关人员,报告州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等相关领导。

二、主要职责任务

州政府总值班室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政务值班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工作;负责值班接收和处理社会公众反映信息;负责指导督促全州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办州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政务值班工作程序

(一)处理各种来电

对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好电话内容、来电人单位、职务、姓名和联系电话,并按照领导分工范围及时报告、处理。

1.工作联系来电。凡要求向州政府领导汇报工作的来电,应当将来电内容及来电人的身份、联系电话记录后转告州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有关同志,不得将领导同志的电话号码、住址、车号和行程告诉对方。凡来电请示工作的,不得擅自答复,应当请对方正式行文逐级报告,如果请示问题较为简单,应当记录后送带班领导处理。新闻媒体来电要求提供或证实有关新闻材料的,一律不予答复,如属国外、境外新闻媒体,应当请其与州外宣办或州外事台侨办联系办理;如属国内新闻媒体,应当请其与州政府新闻办联系办理。

2.工作通知来电。接到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以及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的工作通知事项,应当准确详细记录通知内容,报告带班领导后按程序办理。

3.会议通知来电。接到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以及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的会议通知,应当准确记录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会议要求和参会人员,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后按程序办理。

4.接待来电。凡接到上级关于有关领导带队来州检查工作的来电,应当准确记录来电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来州领导以及随行人员的人数、姓名、职务、性别、在州工作内容和日程安排,报告带班领导后呈报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秘书长,并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如有副厅级以上领导来州检查工作,应当同时报告州委办公室。对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政府各部门接待客人的报告,记录客人姓名、单位、职务、住宿地点、工作内容和日程安排后,及时向带班领导和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报告,并按领导批示办理。

5.信访来电。凡接到群众反映问题的信访来电,值班人员应当耐心倾听来电人的诉求,做到态度热情,并认真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不能擅自进行政策解释和答复,应当嘱其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逐级反映。

(二)处理各类公文

1.接收公文。接到文件、传真电报、领导批示、内刊、简报、资料、公务信函等各类公文,应当在《值班记录》上逐条登记后送州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处理。

2.办理急件。接到标注了紧急程度的公文,应当立即报告州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并按领导指示立即办理。

3.协助发文。值班期间,如果有紧急公文需要分发和报送,应当协助有关科室按要求及时办理,并详细记录接收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如果属加密文件,不得通过传真发送,必须亲手交接或通过州委机要局机要发送。

(三)协助办理紧急会务

值班期间,如有上级或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召开紧急会议,应当协助州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做好会务服务。

四、应急值守工作程序

(一)信息核实

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特别是接到群众个人报告后,值班人员应当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在第一时间核实、核准相关信息,并根据《阿坝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初步判定事件级别。

(二)及时报告

确认事件真实性后,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并密切跟踪事态的发展动态,随时做好续报。如果属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在报告带班领导的同时,还应当直接报告州政府秘书长和州政府办公室主任。

(三)分级处理

对于一般或较大等暂不需要州上协调处置的突发事件,州政府总值班室应当加强信息跟踪,随时掌握事件发展动态。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以及事件本身比较特殊或发生在特殊地区、特殊时段,或者可能演化发展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州政府总值班室应当提出先期处置建议,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通知相关科室,积极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值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州政府总值班工作制度,熟悉机关工作,熟悉州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熟悉州直各部门职责,确保准确、快速地完成交办事项。

(二)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

(三)值班人员应当熟练使用各种应急通讯设备,做好日常维护管理。

(四)值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好来文、来电和《值班记录》,确保不失密、不泄密。

(五)除领导或经领导批准外,任何人不得使用值班室通讯设备;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

(六)值班人员要保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到有礼有节。爱护值班室设备,保持清洁卫生。

附件2

阿坝州应急系统值班对讲电话号码表

序号

单位

电话号码

1

州政府应急办

18990430012

2

马尔康县政府应急办

18990449569

3

金川县政府应急办

18990436713

4

小金县政府应急办

18990401662

5

阿坝县政府应急办

18990406982

6

若尔盖县政府应急办

18990405092

7

红原县政府应急办

18990407313

8

壤塘县政府应急办

18990445077

9

汶川县政府应急办

18990414720

10

理县政府应急办

18909049158

11

茂县政府应急办

18990441671

12

松潘县政府应急办

18990419600

13

九寨沟县政府应急办

18990435103

14

黑水县政府应急办

18990446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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