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2020)》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6-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2020)》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2020)》已经市政府七届四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
德阳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
(2013-20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要求和《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调查统计和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13〕23号)精神,确保我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稳步推进,让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充分发挥在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区域中心大城市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指导思想
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核心,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城市建设规划为基础,以增强风险防控为重点,以实现群众满意、城市形象提升、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到2020年基本完成我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任务,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小康目标。
第三条改造原则
1.以人为本,分步实施。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分轻重缓急逐步实施,优先安排安全隐患严重、居住环境差和群众改造愿望迫切的区域进行改造。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改造工作要在政府的组织和引导下开展,严禁私拆乱建和无序进行;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实施改造和有实力讲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改造,支持有条件的产权单位和住宅小区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按照改造的相关申报程序实行自主改造。
3.统筹规划,完善配套。结合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和群众生活需要,将危旧房棚户区区域与周边需要改造的地块进行统筹考虑,优化安置住房选点布局,同步规划、建设改造项目区域和异地安置小区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收集、公厕等市政基础设施及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社区服务场所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4.规范申报,强化监管。扎实做好实施前的基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申报手续;强化实施中的各项监管,引导各方利益主体依法依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6.《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
7.《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2010〕8号);
8.《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2010〕58号);
9.《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
10.《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调查统计和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13〕23号);
11.《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用好棚户区改造货款资金的通知》(建保〔2014〕155号);
1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15号);
1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建局关于稳步推进市区城市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德办函〔2014〕146号);
14.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五条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规划的范围为德阳市全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危旧房棚户区。
本规划的期限为2013年至2020年。
第二章可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范围的界定标准
第六条县及以上城市危旧房棚户区
1.城市棚户区
指城市建成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国有、集体企业所属区域相对集中连片(一般不少于50户),且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较久、建筑安全隐患严重、使用功能和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危旧住房片区。
2.城中村
一是城市建成区内,已无农村户口和集体用地,撤销了行政村建制,实施街道办事处(乡镇)居委会城镇管理的区域;二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已被全部或部分征用,原农村居民已全部转变为城镇户口,已被建成区包围或半包围的自然村。
3.老旧住宅区
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建成时间长(至少超过20年以上),房屋功能较完善,配套设施较齐全,但房屋老旧、管网线路和配套设施老化甚至破损,住区环境差的住宅小区。老旧住宅区改造原则上通过综合整治的方式实施,避免简单地大拆大建。老旧住宅区改造要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按标准进行房屋建筑节能改造;二是进行房屋及小区老管网线路改造;三是完善房屋厨卫等使用功能(如厨卫等使用功能齐全不需要完善的,则此条不作为评定条件);四是进行房屋建筑立面和小区环境整治。老旧住宅区改造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的由县及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上述要求确定。
4.古街、古建筑
按照国务院要求,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改造拆迁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街、古建筑改造要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的,不得简单地大拆大建,在保护其历史文化价值的基础上按照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的方式进行改造的,可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由县及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要求确定。
5.其他危旧房
指除前述危旧房棚户区外,城市规划区内存在的其他零星分散危旧房或在城市棚户区内间插的功能较完善、设施设备较齐全的老旧房屋。由于统筹规划和政策一致性等因素,这部分本不属于棚户区范畴的危旧房可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由县及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6.洪涝灾害毁损住房
特指2013年7月汛期以来,因洪涝灾害毁损(倒塌或严重破坏不可修复需重建)的城镇住房。国家同意省政府请示要求,可将因洪涝灾害毁损的城镇住房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实施重建。
第七条小城镇危旧房
1.危旧房
指县级城市以下镇(乡场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危旧住房。
小城镇危旧房的分类和是否能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参照县及以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危旧房棚户区分类及相关认定标准确定。
在小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独立工矿企业职工危旧房可纳入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范围。因规模较小或其他原因不宜单独作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也可纳入小城镇危旧房改造。具体事宜由县级人民政府会同企业确定。
2.洪涝灾害毁损住房
小城镇洪涝灾害毁损住房重建可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实施。
第八条独立工矿等行业棚户区
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农场(垦)危旧房按国家政策标准认定和调查统计。国有工矿棚户区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经信、国资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由林业部门负责;农场(垦)危旧房由农业部门负责。
上述各类危旧房棚户区统计不得交叉重复。
第三章规划目标和策略
第九条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总体目标
从2013年至2020年,利用8年时间集中改造全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危旧房棚户区,涉及居民10.45万余户,改造安置住房面积约1070.52万平方米,总投资规模约294.17亿元。(详见表1)
表1德阳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2020年计划
年度
危旧房棚户区类型
涉及居民
建设规模
投资规模
(户)
(㎡)
(万元)
2013
城市棚户区
1560
143810.9
30637
城中村
1610
120192.05
30187
老旧住宅区
古街、古建筑
其他危旧房
洪涝灾害毁损住房
小城镇危旧房
国有工矿棚户区
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
农场(垦)区危旧房
小计
3170
264002.95
60824
2014
城市棚户区
7726
776928.6
210391
城中村
4792
483623.83
105497
老旧住宅区
751
50200
2197
古街、古建筑
其他危旧房
39
3120
1365
洪涝灾害毁损住房
小城镇危旧房
国有工矿棚户区
805
75000
23000
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
农场(垦)区危旧房
小计
14113
1388872.43
342450
2015
城市棚户区
15847
1635975
496970
城中村
10624
1009391.93
278538
老旧住宅区
998
47880
2394
古街、古建筑
其他危旧房
洪涝灾害毁损住房
小城镇危旧房
国有工矿棚户区
248
23480
6960
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
农场(垦)区危旧房
小计
27717
2716726.93
784862
2016
城市棚户区
14678
1561284.75
420991.2
城中村
6637
748296
175991
老旧住宅区
78
8580
156
古街、古建筑
其他危旧房
809
72810
25070
洪涝灾害毁损住房
小城镇危旧房
国有工矿棚户区
500
45700
12269
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
农场(垦)区危旧房
小计
22702
2436670.75
634477.2
2017
城市棚户区
8676
1000230.5
260489.34
城中村
9149
1009288
256212
老旧住宅区
古街、古建筑
其他危旧房
1006
90540
28973
洪涝灾害毁损住房
小城镇危旧房
国有工矿棚户区
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
农场(垦)区危旧房
小计
18831
2100058.5
545674.34
2018
2020
城市棚户区
4688
578790
210600
城中村
6592
626285
167154
老旧住宅区
1476
128476
2756
古街、古建筑
其他危旧房
4959
446310
186293
洪涝灾害毁损住房
小城镇危旧房
国有工矿棚户区
200
19000
6650
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
农场(垦)区危旧房
小计
17915
1798861
573453
总计
104448
10705192.56
2941740.54
第十条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年度目标任务
1.2013年涉及居民3170余户,改造安置住房面积264002.95平方米,总投资规模60824万元。(详见表2)
表2德阳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年度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危旧房棚户区类型
涉及居民
(户)
建设规模
(㎡)
投资规模
(万元)
1
广汉市惠州路片区棚户区
城中村
666
50000
10000
2
绵竹市教育产业园区安置房建设(城市棚户区)
城市棚户区
240
21330
9083
3
罗江县狮丰安置房
城市棚户区
178
17755
3195
4
罗江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陕西馆、奎星阁片区直管公房项目
城市棚户区
364
15500
4433
5
罗江县麓峰社区钢板弹簧厂棚户区改造“康华玫瑰园”居民安置房项目
城市棚户区
63
5922
1303
6
罗江县东山印象
城市棚户区
50
4500
990
7
罗江县经开区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金山家和园”项目一期
城市棚户区
604
70596
10310
8
罗江县经开区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金山家和园”项目二期
城市棚户区
61
8207.9
1323
9
中江县东北玄武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
城中村
300
18320.55
6970
10
中江县辑庆柳林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二期)
城中村
414
31631.5
8575
11
中江县辑庆飞凤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B区)
城中村
230
20240
4642
合计
3170
264002.95
60824
2.2014年涉及居民14113余户,改造安置住房面积1388872.43平方米,总投资规模342450万元。(详见表3)
表3德阳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2014年度计划
序
号
项目名称
危旧房棚户区类型
涉及居民
(户)
建设规模
(㎡)
投资规模
(万元)
1
旌阳区北城一号
城市棚户区
427
36500
15627
2
德阳经开区其它城市棚户区
城市棚户区
2827
282500
75700
3
德阳经开区东河二区棚改房暨公租房二期项目
城市棚户区
368
52000
18000
4
经开区八角五区保障性棚改房
城市棚户区
1588
166000
54000
5
广汉市小汉镇
城市棚户区
1416
155835
28000
6
广汉市海口路片区棚户区
城中村
2764
300000
60000
7
广汉市东轴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国有工矿棚户区
805
75000
23000
8
什邡市雍城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城中村
748
79128.83
23455
9
什邡市城市棚户区改造(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项目
老旧住宅区
306
12000
770
10
绵竹市紫岩社区基础设施改造
老旧住宅区
410
30750
281
11
绵竹市大市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其他危旧房
39
3120
1365
12
绵竹市大市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老旧住宅区
35
7450
1146
13
罗江县城南新区城中村改造工程(南塔安置点)
城市棚户区
950
71770.6
15342
14
罗江县外北街城市棚户区改造
城市棚户区
150
12323
3722
15
中江县东北玄武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二期)
城中村
300
18350
3876
16
中江县兴隆镇棚户区改造第二安置小区(一期)
城中村
300
25500
4235
17
中江县兴隆镇棚户区改造第二安置小区(二期)
城中村
351
29835
7459
18
中江县兴隆镇棚户区改造第四安置小区(一期)建设工程
城中村
329
30810
6472
合计
14113
1388872.43
342450
3.2015年涉及居民27717余户,改造安置住房面积2716726.93平方米,总投资规模784862万元;(详见表4)
表4德阳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2015年度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危旧房棚户区类型
涉及居民
(户)
建设规模
(㎡)
投资规模
(万元)
1
旌阳区南塔化工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365
26906
10655
2
旌阳区翠竹城中村棚改项目
城中村
866
71151
31829
3
旌阳区天鹤城中村棚改项目
城中村
728
52876
24046
4
旌阳区东河城中村棚改项目
城中村
1782
136526
55740
5
旌阳区物流苑城中村棚改项目一期
城中村
300
27049
11818
6
德阳经开区八角五区保障性棚改房
城市棚户区
492
49000
21000
7
德阳经开区华山路三期搬迁房
城市棚户区
376
42000
18000
8
德阳经开区东升小区棚改房暨公租房
城市棚户区
2500
296000
88000
9
广汉市小汉镇
城市棚户区
2300
300000
43000
10
广汉市连山镇
城市棚户区
350
20800
6000
11
广汉市三水镇
城市棚户区
300
20000
6000
12
广汉市海口路片区棚户区
城市棚户区
2924
300000
80000
13
广汉市沱水路片区棚户区
城中村
3576
377628
66085
14
广汉市830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国有工矿棚户区
200
20000
6000
15
什邡市雍城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城中村
1006
106421.93
31545
16
绵竹市民主巷片区
城市棚户区
1085
97650
40990
17
绵竹市小南街片区
城市棚户区
1053
94770
36817
18
绵竹市戴家巷片区
城市棚户区
883
96710
33849
19
绵竹市原劳动局片区
城市棚户区
227
35040
12264
20
绵竹市糖酒公司片区
城市棚户区
290
46764
16367
21
绵竹市西南片区
城中村
732
98000
28000
22
绵竹市伐木厂工矿棚户区改造
国有工矿棚户区
48
3480
960
23
罗江县城陕西巷棚户区改造
城市棚户区
998
77175
24838
24
罗江县冻兔厂棚户区改造
城市棚户区
86
5160
1785
25
罗江县黎明社区姚家林棚户区改造
城市棚户区
228
13680
3974
26
罗江县城奎星阁片区棚户区改造
城市棚户区
1390
114320
53431
27
罗江县县城危旧房改造
老旧住宅区
998
47880
2394
28
中江县南华镇片区棚户区改造(一)
城中村
1207
102595
21545
29
中江县东北玄武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三期)
城中村
126
10710
2249
30
中江县凯江镇片区棚户区改造(一)
城中村
167
14195
2981
31
南华镇老坪村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建设工程
城中村
134
12240
2700
合计
27717
2716726.93
784862
4.2016年涉及居民22702余户,改造安置住房面积2436670.75平方米,总投资规模634477.2万元。(详见表5)
表5德阳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2016年度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危旧房棚户区类型
涉及
居民
(户)
建设规模
(㎡)
投资规模
(万元)
1
市本级玄珠湖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城市棚户区
271
24390
8048.7
2
旌阳区春兰巷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160
33850
13405
3
旌阳区黄山路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227
28350
11227
4
旌阳区新河街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110
15000
5940
5
旌阳区泰山北路、五里堆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283
41670
16501
6
旌阳区汾河路社区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336
41670
16501
7
旌阳区泰安社区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135
21800
8633
8
旌阳区玉泉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155
28000
11088
9
旌阳区文博苑城中村改造项目
城中村
400
37500
14850
10
德阳经开区东升小区棚改房暨公租房
城市棚户区
1280
152000
47000
11
德阳经开区旌东街道办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城中村
359
46000
16000
12
德阳经开区工农街道办化工厂棚户区改造项目
国有工矿棚户区
140
13300
4655
13
德阳经开区东河三区棚改房项目
城市棚户区
2100
220500
75000
14
广汉市西外粮油厂宿舍
国有工矿棚户区
112
10080
2352
15
广汉市直属菜油库宿舍
国有工矿棚户区
27
2430
567
16
广汉市西外粮站宿舍
国有工矿棚户区
87
7830
1827
17
广汉市面粉厂宿舍
国有工矿棚户区
60
5400
1260
18
广汉市粮车队宿舍
国有工矿棚户区
20
1800
420
19
广汉市省库宿舍
国有工矿棚户区
54
4860
1188
20
广汉市小汉镇
城市棚户区
1500
217000
38000
21
广汉市连山镇
城市棚户区
500
50000
12000
22
广汉市沱水路片区棚户区
城市棚户区
2160
300000
30000
23
广汉市万福棚户区片区
城中村
2840
400000
80000
24
什邡市方亭棚户区
城市棚户区
100
3697.75
1274
25
什邡市西顺城片区棚户区改造
城中村
688
63296
21141
26
绵竹市水利局片区
城市棚户区
983
88470
38583
27
绵竹市大南路片区
城市棚户区
271
24390
12069
28
绵竹市王麻巷片区
城市棚户区
214
19260
11075
29
绵竹市种子公司片区
其他危旧房
13
1170
1264
30
绵竹市原技术监督局片区
其他危旧房
20
1800
1333
31
绵竹市天宝昇巷
其他危旧房
46
4140
1449
32
绵竹市其他危旧房改造
其他危旧房
730
65700
21024
33
绵竹市齐福城中村改造工程
城中村
350
31500
8300
34
绵竹市汉旺镇汉新社区城中村改造
老旧住宅区
78
8580
156
35
罗江县略坪镇棚户区改造
城市棚户区
541
38820
6988
36
罗江县斑竹社区危旧房改造
城市棚户区
849
50940
14058
37
罗江县县城西街口棚户区改造
城市棚户区
177
10620
3365.5
38
罗江县八景苑棚户区改造
城市棚户区
20
1200
416
39
罗江县西城区危旧房改造
城市棚户区
1663
111077
32875
40
罗江县调元镇棚户区改造
城市棚户区
368
22080
3974
41
罗江县慧觉镇棚户区改造
城市棚户区
150
9000
1620
42
罗江县金山镇棚户区改造
城市棚户区
125
7500
1350
43
中江县南华镇片区棚户区改造(二)
城中村
1016
86360
18136
44
中江县凯江镇片区棚户区改造(二)
城中村
984
83640
17564
合计
22702
2436670.75
634477.2
5.2017年涉及居民18831余户,改造安置住房面积2100059平方米,总投资规模545674.34万元。(详见表6)
表6德阳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2017年度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危旧房棚户区类型
涉及居民
(户)
建设规模
(㎡)
投资规模
(万元)
1
市本级省建三公司
城市棚户区
73
6570
2409
2
市本级通工汽车厂
城市棚户区
228
20520
4180
3
市本级省冶金轴承厂
城市棚户区
92
8280
2024
4
市本级耐火材料厂
城市棚户区
138
12420
3036
5
市本级中业集团公司
(原东方电工厂)
城市棚户区
262
23580
5764
6
市本级金鑫股份有限公司
城市棚户区
556
50040
16513.2
7
旌阳区蓥华山路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236
26670
10561
8
旌阳区华联社区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24
5150
2039
9
旌阳区北江街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120
25680
10169
10
旌阳区辽河街社区4组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119
16660
9647
11
旌阳区物流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
城中村
450
50000
22275
12
旌阳区孝诚城中村改造项目
城中村
305
55680
22049
13
旌阳区柏隆城中村
改造项目
城中村
100
12500
4950
14
德阳经开区旌东街道办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城中村
200
25000
9000
15
德阳经开区八角六区棚改房项目
城市棚户区
2100
220500
75000
16
广汉市小汉镇
城市棚户区
500
50000
12000
17
广汉市金轮镇
城市棚户区
523
61191
12000
18
广汉市南丰镇
城市棚户区
128
15500
3000
19
广汉市金鱼镇
城市棚户区
350
38000
10000
20
广汉市高坪镇
城市棚户区
204
14000
2600
21
广汉市和兴镇
城市棚户区
103
14000
2600
22
广汉市新平镇
城市棚户区
56
8000
1300
23
广汉市南兴镇
城市棚户区
240
18000
3000
24
广汉市向阳镇
城市棚户区
835
96000
18284
25
广汉市三水镇
城市棚户区
600
136005
25000
26
广汉市新丰镇
城市棚户区
1078
129360
28000
27
广汉市万福棚户区片区
城中村
5570
650000
150000
28
什邡市方亭棚户区
城市棚户区
111
4104.50
1363.14
29
什邡市鼓林片区棚户区改造
城中村
224
20608
6883
30
绵竹市其他危旧房改造
其他危旧房
1006
90540
28973
31
中江县南华镇片区棚户区改造(三)
城中村
160
13600
2856
32
中江县凯江镇片区棚户区改造(三)
城中村
1640
139400
29274
33
中江县城区三镇零散棚户区改造项目
城中村
500
42500
8925
合计
18831
2100059
545674.34
6.2018—2020年涉及居民17915余户,改造安置住房面积1798861平方米,总投资规模573453万元。(详见表7)
表7德阳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2018—2020年度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危旧房棚户区类型
涉及居民
(户)
建设规模
(㎡)
投资规模
(万元)
1
市本级省建七公司
城市棚户区
48
4320
1584
2
市本级省钢窗厂
城市棚户区
178
16020
5874
3
旌阳区西小区社区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76
10640
4213
4
旌阳区北光社区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15
2100
832
5
旌阳区辽河街社区2组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271
37940
15024
6
旌阳区辽河街社区3组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112
15680
6209
7
旌阳区红雨村3组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380
53200
21067
8
旌阳区红雨村7组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350
49000
19404
9
旌阳区浦东社区东山南巷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235
32900
13028
10
旌阳区浦东社区玉兰巷、枫叶巷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340
47600
18850
11
旌阳区南塔社区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230
32200
12751
12
旌阳区华山南路南站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350
49000
19404
13
旌阳区华山南路海棠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320
44800
17741
14
旌阳区华山南路鹿鹤棚改项目
城市棚户区
750
105000
41580
15
旌阳区南华宫城中村改造项目
城中村
700
98000
38808
16
旌阳区北城附苑城中村改造项目
城中村
500
62500
24750
17
德阳经开区旌东街道办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城中村
107
15000
5000
18
德阳经开区工农街道办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
国有工矿棚户区
200
19000
6650
19
广汉市站北路项目
城市棚户区
547
49230
10940
20
绵竹市经开片区
其他危旧房
1630
146700
51345
21
绵竹市仟坤云庭以西片区
其他危旧房
620
55800
22480
22
绵竹市天主堂片区
其他危旧房
316
28440
16052
23
绵竹市二幼巷片区
其他危旧房
220
19800
9083
24
绵竹市紫岩片区
其他危旧房
490
44100
31134
25
绵竹市原市植物油厂生活片区
其他危旧房
221
19890
6365
26
绵竹市国土巷片区
其他危旧房
213
19170
8770
27
绵竹市月波上横街
其他危旧房
113
10170
4918
28
绵竹市东轮片区
其他危旧房
251
22590
10413
29
绵竹市其他危旧房改造
其他危旧房
864
77760
24883
30
绵竹市三居委片区
其他危旧房
21
1890
850
31
绵竹市联合片区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
312
28080
9828
32
绵竹市汉旺镇青龙社区旧住宅区改造
老旧住宅区
676
74360
1352
33
绵竹市孝德镇棚户区改造项目
老旧住宅区
202
13796
404
34
绵竹市汉旺镇群力村城中村改造
老旧住宅区
100
11000
200
35
绵竹市土门镇场镇基础设施改造
老旧住宅区
498
29320
800
36
罗江县柏云社区危旧房改造
城市棚户区
486
29160
2099
37
中江县城区三镇2018-2020年改造项目
城中村
4973
422705
88768
合计
17915
1798861
573453
第十一条建设标准
1.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原则上应集中建设、集中安置,必须先建安置住房,后建商品房。安置住房必须具备居住的基本条件,必须具备厨房、卫生间等必有设施;户型设计要以满足安置要求为前提,以中、小户型为主。
2.确保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特别是抗震设防等强制性标准。严格建筑材料验核制度,防止假冒伪劣建筑材料流入建筑工地。健全项目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行成品住宅。
第十二条实施策略
将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让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片区内的居民充分认识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了解有关政策措施,使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及时公布实施方案、补偿标准、安置房源、安置办法等政策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化安置相结合,由危旧房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禁止强拆强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经济困难、无力购(建)安置住房的危旧房棚户区居民(职工),可以通过提供租赁型保障房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或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
第四章实施方式
第十三条实施方式
1.危旧房棚户区中城市棚户区、城中村等改造可以通过拆除旧房就地还建、异地安置、货币化安置等方式实施。采取货币化方式进行安置的,货币化安置占总投资的比例力争达到40%。
2.危旧房棚户区中老旧住宅区改造原则上通过维修加固、改建(扩建、翻建)、综合整治和适当改善的方式实施。其中,对于经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应当拆除的,可以通过就地还建、异地安置、货币化安置等方式进行改造。采取货币化方式进行安置的,货币化安置占总投资的比例力争达到40%。
3.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置具体分为下列方式:
(1)政府主导以保障性安置住房方式进行安置。
(2)由政府购买房源方式进行安置。
(3)由政府组织危旧房棚户区居民自主购买方式进行安置。
(4)由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委托房地产企业修建经济适用住房方式进行安置。
(5)引进市场机制,以房地产开发方式进行安置。
4.禁止将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涉及的房屋拆迁项目纳入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范围。通过市场化模式改造的项目,因市政和公共设施建设涉及的拆迁安置、项目地块地上地下水电气等管线迁改,一律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实施和承担全部相关费用,政府不再给予补偿,拆除建(构)筑物后规划建设市政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土地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偿交由政府安排使用。
第五章政策支持
第十四条土地支持政策
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和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
第十五条税收支持政策
1.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4.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5.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6.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执行税收支持政策的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是指列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或年度改造计划的改造项目以及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与危旧房棚户区被征收人签订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中明确用于安置被征收人的住房或通过改建、扩建、翻建等方式实施改造的安置住房。
第十六条规费支持政策
按改造安置方式的不同,分为:
1.对政府主导以保障性安置住房方式进行安置实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项目,免征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房屋白蚁防治费)和政府性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项目)。
2.对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委托房地产企业代建修建经济适用住房方式进行安置实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项目,按相应的政策执行。
3.对引进市场机制以房地产开发方式实施危旧房棚户区开发改造的项目,偿还原拆迁房屋面积部分,免征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房屋白蚁防治费)和政府性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项目);对规划开发增容的房屋面积部分,根据项目开发经济分析测算情况,酌情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划由德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本规划由德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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