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6-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
关于2013年度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纠风办2013年工作要点和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13年度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重点治理、整体推进的工作主线,坚持“弘扬勤廉正气,建设美丽德阳”的工作主题,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奋力推进“一三五八”发展战略,率先实现次级突破,建设西部经济文化强市提供作风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全面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关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的要求,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健全测评体系,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政风行风测评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切实开展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工作,制发评议工作意见,健全评议体系,完善评议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努力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2.积极探索公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以服务标准为抓手、规范服务为核心、提升效能为重点、监督制约为保障、便利群众为目的的公务服务标准化体系,促进公务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公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从权力起点和制度层面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破坏不正之风发展蔓延的气候。切实达到方便服务对象,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形象,优化发展环境。
3.切实推进《阳光政务》品牌提升。按照省纪委、省纠风办的部署,完成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向《阳光政务》的改版升级。积极探索全省统一模式下的创新,进一步丰富电视、网络等节目形式;完善话题审查、工作流程、诉求办理、工作保障等制度;强化现场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考核监督,把《阳光政务》打造成党委政府信任、人民群众信赖、社会各界关注的时政热线品牌节目。
(二)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强化涉及民生的资金物资项目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加强灾后重建项目审计验收、交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分配制度,规范项目实施行为,推动形成监管合力,着重对是否严格执行招投标、公开公示、竣工验收、审计检查和县级财政报账等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主管部门强化对新农合、城镇医保和教育、涉农等领域政府专项资金以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开展惠民资金发放到位情况专项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2.深化医药购销监管和医德医风建设。督促主管部门认真履职,推动医改“十二五”规划和2013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强化医改资金、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资金监管,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推动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推动“阳光用药”电子监察。切实开展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切实推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作风建设。
3.深化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主管部门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切实纠正利用“一事一议”等名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
4.深化教育领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主管部门清理地方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以城市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问题,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加强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强化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主管部门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三)切实纠正其它领域不正之风
继续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纠正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积极推进“阳光厨房”工程建设,形成“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继续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从职位条件确定到录用公告发布全流程的责任体系和监督机制,纠正查处“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继续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防止出现“关系户”、“人情房”等现象。继续纠正公路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纠正和查处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纠正政府部门中“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和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切实履职尽责。
(二)健全工作制度。围绕专项治理、政风行风建设、案件查处等重点工作,以日常检查、年终考核、专项工作评估为主要内容,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涉及民生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机制和决策失误问责制度,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惠民。建立健全司法、审计、信访、监察、纠风等机关和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把纠风工作落实情况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府绩效管理、民主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三)坚决查办案件。逗硬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不正之风案件,尤其要注重调查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严格问责,刹风正纪。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要通过查办案件,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四)推动创新发展。坚持依法纠风,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行业管理和日常工作中,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把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实地调研相结合,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测和研究,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附件:2013年度纠风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
2013年度纠风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牵头
单位
协办单位
1
扎实推进“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1)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表彰达标工作成果
市人社局
市级各部门和行业
(2)巩固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过多过滥专项治理成果
市文广新局
市级各部门和行业
(3)规范运动会、博览会举办行为。加强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市级各部门和行业
2
积极探索公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4)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德阳质监局、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监局、德阳电业局、市公安局、市国税局等
3
切实开展基层站所民主评议
(5)健全基层站所民主评议体系,完善评议内容,强化结果运用,着力解决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林业局、市畜牧食品局、市法院、市电业局等在乡镇设置了站、所(分局)的部门
4
切实推进《阳光政务》品牌提升
(6)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实现行风热线广播节目的改版升级,加强热线平台的管理维护
市广播电视台(电台管理中心)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德阳日报社
(7)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热线“五位一体”模式,丰富热线形式,加强考核监督,提高部门领导上线率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市级各部门和行业
(8)加强《德阳日报》行风热线专栏建设和管理
德阳日报社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广播电视台
(9)制作播出行风热线电视节目,推进专栏品牌建设
市广播电视台(电视台)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德阳日报社
5
深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
(10)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分配制度,规范项目实施行为,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11)加强重点环节监督,着重监督是否严格执行招投标、公开公示、竣工验收、审计检查和县级财政报账等制度
(12)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格问责
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办公室
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等
6
深化医药购销监管和医德医风建设
(13)切实开展卫生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14)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医改“十二五”规划和2013年度重点工作落实
(15)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
(16)强化医改资金、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资金监管,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
(17)规范药品器械采购,推动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
市卫生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食品药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7
深化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
(18)继续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重点开展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业用水及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的专项治理
(19)切实纠正利用“一事一议”等名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
(20)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1)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22)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
市农业局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市计生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德阳质监局、市粮食局、市法制办等
8
深化教育领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
(23)清理地方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
(24)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深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等问题
(25)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禁止在择校生之外招收借读生、自费生。
(26)坚决纠正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的违规行为
(27)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教育局
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文广新局等
9
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28)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29)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坚决纠正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
(30)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纠正食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
市食安办
市食品药监局、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德阳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畜牧食品局、市文广新局等
(31)积极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纠正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
(32)积极推进“阳光厨房”工程建设,形成“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
市食品药监局
市食安办、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德阳质监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
10
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33)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征地拆迁主体、评估程序等规定
(34)严禁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35)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36)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37)大力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市国土资源局
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等
11
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
(38)建立健全从职位条件确定到录用公告发布全流程的责任体系和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透明度
(39)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决纠正违反招录规程、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行为
(40)继续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反人事和财经纪律占编骗饷等行为
市人社局
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编制办、市监察局、各用人单位
(41)制定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招聘指导意见,规范国企招聘行为
市国资委
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纪委(监察局)
12
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
(42)加强对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3)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
(44)开展分配管理工作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德阳银监分局等
13
坚决纠正金融机构、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乱收费问题
(45)督促商业银行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水平,并向社会公开
(46)积极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专项检查
德阳银监分局
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纠风办
(47)督促电信企业清理规范资费文件,简化资费套餐结构,规范电信收费行为
(48)着力整治强制服务、虚假宣传、违规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纠风办
14
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
(49)严格执行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
(50)加强对政府投资二级公路取消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1)加强对涉路、涉车收费行为的明察暗访和调查处理
市交通局
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食品局、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等
15
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
(52)健全监管机制制度,对基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
(53)进一步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抓好重点抽查和督察,切实纠正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54)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违法违纪问题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等
16
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
(55)健全完善公积金管理机构内控机制,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防范资金风险
(56)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使用率,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实现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57)严肃查纠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58)加强对中介机构和人员违规支取公积金牟利行为的调查处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等
17
强化对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59)严格落实救灾资金公示、公告制
(60)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对救灾资金的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
(61)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灾资金等行为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等
18
强化对其他政府性资金的监管
(62)督促资金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63)突出对资金拨付、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
(64)严肃查处以权谋私、骗取和套取资金行为,确保信息公开,分配公平,使用高效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和管理资金使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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