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4年度全区消防工作考核情况通报的通知
转发2014年度全区消防工作考核情况通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吐地行办传〔2015〕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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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2014年度全区消防工作考核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部门: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全区消防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新政办明电〔2015〕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请地区消防支队认真总结,做好整改和日常督查,并牵头负责督促抓紧完成自治区级工业园区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
关于2014年度全区消防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新政办明电〔2015〕2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检验各地、各部门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28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党委综合考核,自治区安全生产考核组于2014年12月18日至2015年1月10日,对全区15个地州市及22个厅局2014年度消防工作情况进行了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评定
考核期间,考核组听取了工作汇报,检查了教育、文化、卫生计生、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等部门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实地检查了各地市政消防设施建设、维护、保养以及消防队(站)建设情况,随机抽查社会单位并查看了各地、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阅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等有关方面的文件资料。综合实地抽查、现场检查和日常考评情况,综合评定克拉玛依市、伊犁州、昌吉州、哈密地区等4个地(州、市)为2014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优秀”等次;乌鲁木齐市、喀什地区、吐鲁番地区、博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和田地区、石河子市等11个地(州、市)为“良好”等次。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地州市予以表扬。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和相关部门要跟踪督促整改。
二、主要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部署,把消防工作作为事关发展稳定的大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严格考评,并对照《自治区消防工作考核办法》进行了自查自评、总结报告,有效地推动了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各地党政主要领导专题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定期不定期开展消防工作检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内容,加强了组织检查和考评。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消防安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细化工作指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把消防安全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条件,从严管控。去年国务院对我区消防工作考核后,乌鲁木齐市认真贯彻落实考核反馈意见,出台了乌鲁木齐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乌鲁木齐市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并修订了《2014-2020年乌鲁木齐市消防安全专项规划》,提高了大城市消防安全标准;公安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强化了重点领域消防监管。
(二)城乡抗御火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消防业务经费管理相关办法,不断加大消防投入,统筹城乡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确保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实施。各地将消防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同步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印发后,各地加快了工业园区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14年,完成了29个县(乡、镇)和53个工业园区的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其中伊犁州、喀什地区、克拉玛依市等地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规划编制任务;二是消防队(站)建设不断加强。各地持续加大消防队(站)建设力度,不断壮大消防专兼职队伍。2014年,乌鲁木齐市、阿勒泰地区、博州按期完成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任务,塔城市、吐鲁番市、和田市、阿拉山口市特勤消防站开工建设,喀什市城西现役消防站和伊宁市火车南站政府专职消防站等10个消防队(站)完成立项选址或开工建设任务,共证招合同制消防员281人;三是市政消防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各地结合城镇道路建设或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有计划的建设公共消防供水设施,2014年,全区共新增市政消火栓1775个、消防水鹤172个,建设总量超过年度目标任务
的23.5%,其中昌吉州、克拉玛依市、伊犁州等地超额完成了年度消火栓建设任务;四是消防装备配备不断强化。2014年,全区共新购置消防车88辆,配备消防装备器材5.4万件(套),其中,昌吉州核拨735万元用于培训基地模拟训练设施建设,并针对全州高层建筑及煤电煤化工发展趋势,安排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360万元、各县市政府配套2301.9万元购置4台举高平台消防车、6台城市主战消防车和重型泡沫消防车;克拉玛依市、巴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等地均完成了年度消防装备购置任务,优化了全区车辆装备结构,提高了部队灭火救援能力。
(三)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2014年度,各地(州、市)、各部门扎实开展了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有效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净化了消防安全环境。一是齐抓共管。自治区安监、教育、文化等26个部门和行业系统均层层部署,组织本系统开展自查,其中,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并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定期公布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加强对消防安全失信者的社会联防与惩戒;二是突出重点领域整治。在深刻吸取江苏昆山“8.2”粉尘爆炸和山东寿光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的基础上,全区公安消防部门重点强化了工业园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共检查单位11.6万余家,督促整改隐患12万余处;排查确定重大隐患285家,挂牌督办265家(自治区政府挂牌督办7家),督促单位投入整改资金1.31亿余元,目前,已经整改销案207家。其中,和田市顶住压力,敢于碰硬,完成了艾提卡大巴扎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喀什地区推动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银瑞林大酒店投入资金400万元,完成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三是创新消防综合治理。各地立足辖区实际,把消防安全纳入城乡“网格化”巡逻防控体系,依托派出所和警务室,加强了农村、社区和小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其中,克拉玛依市将公益岗位人员、社区干部、物业人员、协警等充实到消防网格化巡逻队伍中,形成了基层消防工作齐抓共管的合力。巴州研发“基于物联网的集散式消防管家系统”,实现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实时、智能管控,有效促进了消防工作社会化建设,提升了基层火灾防控水平。
(四)社会化消防宣传富有成效。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安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年规划(2011-2015)》,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扎实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审定并经国家广电总局立项的以新疆消防为题材的新疆首部消防电影《光荣使命》,已由新疆电视台、消防总队联合完成了拍摄工作,目前正在剪辑,将作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献礼片进行公映。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介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其中,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与新疆艺术学院联合拍摄了五集系列消防“微电影”,传播了消防安全知识,得到了公众好评。举办全区首届“热心消防公益事业”表彰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消防知识进学校”、“九九消防平安行动”、119消防宣传周等系列专题消防宣传活动,各厅局、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单位普遍邀请社会公益消防培训中心教员为职工授课,并组织开展消防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各主流媒体认真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分别开设专栏,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开展火灾案例警示和防火提示。据统计,2014年,各类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提示信息675万余条次,在“沃讯119”楼宇电视编播专题节目22期,2014年全国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活动中,新疆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得分67.36分,全国排名第六。命名“自治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个,命名“自治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32所。各地安监、教育等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所属行业系统人员教育培训内容,有效提升了各行业系统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知识水平。
三、存在的不足
当前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小火亡人”事故时有发生,火灾形势依然严峻。考核中发现,各地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主要体现在部分地(州、市)在工业园区建设及招商引资过程中,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造成工业园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部分招商引资企业未办理消防手续,甚至有些单位长期带隐患作业,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巨大的伤亡或财产损失。考核发现乌鲁木齐市、博州、吐鲁番地区、石河子市、克州等地未完成自治区以上工业园区消防规划编制任务。部分行业部门对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认识不到位,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部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章用火用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锁闭堵塞及消防设施故障、防火检查巡查流于形式等现象较为普遍,个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控制室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未经消防培训上岗。
(二)公共消防设施欠账较多。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县市建成区面积快速扩张,消防队(站)建设不达标,新建城区的消防供水等公共消防设施未同步建设,不少已编制的消防规划未能有效落实。从消防装备评估情况来看,全区市政消火栓欠账率达62.3%,远高于全国水平,其中,石河子市、克州、阿克苏地区、博州等地消火栓欠账率达70%以上。喀什地区、伊犁州、克州、阿克苏地区、巴州等地部分县已经建成政府专职消防站,但未及时征召合同制消防员,不能满足当前灭火应急救援需要。检查还发现,各地普遍缺少大功率城市主战消防车,消防官兵个人防护装备及常规器材配备不达标,灭火剂储量不足,乡镇缺少实用小型水罐车。
(三)火灾隐患整治任务艰巨。近年来,各地工业园区、开发区及大体量、超规范的高层、地下建筑数量剧增,大型批发集贸市场以及“城中村”、“棚户区”火灾隐患突出。如,乌鲁木齐市以火车南站商圈为代表的商圈物流、小商品交易及服务业发达,客流密集,物流仓储种类多、数量大,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动态火灾隐患较多,监管和整改难度较大;以王家沟油库为代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加工和储存企业数量众多,加之我区油气管线较长,导致火灾事故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同时,全区45家重大火灾隐患未整改完毕,其中乌鲁木齐金泉商贸城、焉耆县众鑫大巴扎隐患整改难度较大,未采取有力措施推进。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转变工作理念,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转变工作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各项要求,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年度消防工作量化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隐患治理,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对可能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落实挂牌督办制度,明确整改计划、资金、责任和时限,逾期不改的,坚决依法采取查封或关停措施。春节、“两会”等重要节点和大风天、夏收等重要季节,各地、各部门提前部署,实施严管严控,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三)全面总结梳理,做好2014年度消防工作考核迎检工作。国务院将于4月份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组织对自治区2014年度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各地(州、市)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协调会或动员部署会进行安排,认真梳理、总结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力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期限,跟踪落实,并以此推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迈上新台阶,全面提升消防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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