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吐地行办传〔2011〕59号
颁布日期:2011-02-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参加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吐地行办传〔2011〕59号

2011年2月28日召开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自治区继续开会,自治区领导将作重要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等六部门分别通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二)卫生部部长、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召集人陈竺同志讲话。

(三)自治区会议:自治区领导作重要讲话,对自治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会议时间

2011年2月28日15∶00(北京时间)

三、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地区分会场设在地区电信公司四楼电视电话会议室。

地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地委宣传部、地区卫生局、公安局、经贸委、工商局、邮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人员及直属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四、有关要求

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签到,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秩序。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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