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理州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预警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大政办发〔2010〕68号
颁布日期:2010-09-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大理州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预警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0〕6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大理州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预警调控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大理州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预警调控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和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预警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13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完成我州“十一五”和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制定本预警调控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抓手;坚持又好又快原则,以较低的能源消费增长支撑全州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

二、调控目标

确保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2009年下降3.4%,“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5%,从2005年的1.61吨标准煤,下降到2010年的1.368吨标准煤以下。

三、预警指标

预警监测指标主要包括能耗指标、经济发展指标、能效指标等三类指标。

(一)能耗指标。主要包括全州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及增速(等价热值、月度)、全州全社会电力消费量及增速(月度)等指标。主要用于监测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能源消费的数量、结构、用向等具体情况。通过这些指标的逐月监测可预测出全州每月的能源消费增速。

(二)经济指标。主要包括GDP增长率(月度预测、季度监测)、第一、二、三产业占GDP的比重(月度预测、季度监测)、规模以上工业增长情况(月度)、高耗能行业及烟草行业增长情况(月度)等。主要用于监测全州各产业、行业经济发展情况,并根据不同产业和行业的能源消耗强度及其在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变化,来分析经济增长和能源消费增长的相互影响,判断节能指标的走向。

(三)能效指标。主要包括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等价热值、月度)、单位GDP能耗下降率(月度预测、季度监测)、单位GDP电耗下降率(月度预测、季度监测)。通过这些指标监测分析,逐月预测主要节能指标的完成情况,分析指标间的数据匹配性,为实施节能调控提供依据。

四、预警级别

把单位GDP能耗下降率作为预警调控的核心指标,根据监测(预测)全州和各县市单位GDP能耗下降率的大小来确定全州和各县市的预警状态,将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预警状态分为3个级别。

Ⅰ级预警(黄色预警):单位GDP能耗下降幅度达到目标值的60%及以上,但低于目标值;

Ⅱ级预警(橙色预警):单位GDP能耗下降,但下降幅度低于目标值的60%;

Ⅲ级预警(红色预警):单位GDP能耗上升。

五、调控对象

(一)重点地区

1、单位GDP能耗上升的地区;

2、单位GDP能耗下降幅度与目标差距较大的地区。

(二)重点行业

根据2009年统计数据,主要包括:建材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等4个行业。

(三)重点企业

1、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企业;

2、在高耗行业中,综合能源消费量较大,单位产值能耗较高的企业。

六、调控措施

(一)限期淘汰落后产能。列入2010年底以前淘汰计划的,必须于2010年9月底以前全部停产淘汰。要认真贯彻落实《大理州加强节能减排和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沟通配合,共同做好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健全领导机制,明确分工,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地供电部门要配合各级政府做好对有关企业的停电工作。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环保部门吊销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撤回已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能如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该地区新项目的环评、供地、核准和审批等。

(二)对高耗能企业实行节能经济运行调度。根据2009年度统计数据,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高耗能企业实行节能调控,州经委会同州统计局提出了重点调控企业名单(见附件)。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扩大调控企业范围。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高耗能企业节能调控工作,根据当地预警级别高低,确定调控企业范围,适时下达生产调度指令和临时停产整改通知,明确调控企业停产检修时间和检修周期、限产产量、停产整改时间等,并监督、指导有关企业执行调控措施,确保当地能源消费增速得到有效控制。各地供电部门要配合各级政府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限电措施执行到位。各地在确保当地单位GDP能耗下降率进入安全区间且不会反弹的情况下,方可解除调控措施。

(三)实施节能发电调度。根据《云南电网节能发电调度实施方案》(云工信电力〔2010〕145号),汛期要保证水电尽可能多发多用多送,尽量减少弃水。全州节能发电调度方案由大理供电局组织实施,各发电企业要认真执行电力调度指令,州经委负责对全州节能发电调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节能发电调度方案顺利实施。

(四)实施差别电价政策。〖HTF〗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978号)要求,继续对铁合金、水泥、钢铁、锌冶炼等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并按规定提高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

(五)重点领域节能调控。〖HTF〗建筑、交通、商业、农业、公共机构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的主要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进行调控,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加强交通运输节能运行调控。

七、调控实施

(一)逐月监测分析预警指标;

(二)定期发布预警级别;

(三)根据预警级别采取调控措施;

(四)监督检查调控措施落实情况;

(五)评价调控措施效果,调整调控力度。

八、工作要求

(一)全州节能预警调控方案由州经委牵头会同州统计局等部门实施,并定期组织召开节能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节能降耗形势,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落实各项调控措施。

(二)州经委会同州统计局定期发布全州及各县市的预警级别。统计系统负责预警,经委系统负责实施对工业企业的调控。

(三)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能源统计监测分析工作,及时反映全州及各县市预警指标变动情况,为实施调控措施提供支持。

(四)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建筑、交通、商业、农业、林业、公共机构等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同步制定实施本地、本行业节能预警调控方案,并将预警调控方案报州经委备案。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情况,切实做好节能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测,认真落实调控措施,从10月份开始每月1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州经委。

(五)对节能预警调控工作组织实施不力,节能降耗问题突出的县市和部门,按照《大理州节能减排工作行政问责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09〕79号)启动行政问责。

附件:大理州各县市2010年节能调控企业名单

大理州各县(市)2010年节能调控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2009年能源消费量(万吨标煤)

2009年产值能耗(吨标煤/万元)

所在县市

1

大理红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51

9.4569

大理市

2

大理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15.26

5.6626

3

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7.75

5.5442

4

大理华成纸业公司

1.84

2.2324

5

大理市华营水泥厂

7.68

14.5067

6

大理啤酒有限公司

2.8

0.9006

7

大理市上河水泥厂

1.11

9.0313

8

大理大钢钢铁有限公司

5.31

1.2044

漾濞县

9

祥云县飞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33.73

1.1978

祥云县

10

祥云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4

7.8577

11

祥云县清华洞水泥厂

1.67

7.9126

12

祥云县太鼎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1.22

7.3311

13

祥云县水利电力局三台坡水泥厂

1.69

8.006

14

宾川县金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79

3.1615

宾川县

15

云南弥渡庞威有限公司

2.25

3.5602

弥渡县

16

永平县腾达金属硅冶炼厂

1.85

13.2457

永平县

17

云龙三江水泥有限公司

8.1

5.0951

云龙县

18

洱源县华龙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1.47

11.0145

洱源县

19

洱源县天琪水泥有限公司

1.64

20.1572

20

剑川县活发矿冶有限公司

3.41

2.3287

剑川县

21

云南国资水泥剑川有限公司

8.9

4.2603

22

云南省鹤庆锰业有限公司

3.27

1.5387

鹤庆县

23

鹤庆县诚成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2.64

5.7574

24

鹤庆县力量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6.35

3.2091

25

鹤庆县三德水泥厂

10.53

5.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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