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督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大政办发〔2009〕81号
颁布日期:2009-07-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督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9〕8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国办发〔2008〕12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90号)精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督查工作领导组。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督查工作是推动政府系统全面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重要手段,是推动行政机关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州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督查工作,政府督查工作在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决策事项的落实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弘扬真抓实干的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州政府督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加强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新时期督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研究和把握新时期督查工作的规律,按照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督查水平,使督查工作在推动决策落实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要把督查工作与行政效能监察、纠风工作、干部日常考核有机结合,积极探索督查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努力构建领导有力、机构健全、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督查工作格局。三是各级各部门要把抓落实放到与抓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把抓督查作为一项基本工作职能,认真解决重决策轻落实、重布置轻督查的问题,通过开展督查,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决策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大督查”的格局。成立大理州人民政府督查工作领导组,由州长任组长,副州长、州长助理和秘书长任副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和州级行政机关综合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组在州政府督查室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凡是州人民政府明确下达的工作任务、州政府领导批示事项以及州政府督查室转办的重要事项,主要领导必须亲自督促落实;对事关大局和落实难度大的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督促落实到位。二是强化工作职责。全州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办公室要把督促工作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及时督促检查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办公室主任要把督查工作列为工作重点,主动督查,及时反馈督查工作情况。

三、健全工作机构。一是理顺工作关系。州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州政府督查机构建设,配齐配强督查干部队伍,将政治素质好、管理水平高、有较强组织协调和文字能力的同志充实到督查机构。二是健全各级行政督查机构。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督查机构,并高度重视督查人员的选配,将那些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研究能力,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扎实的人员选配到督查工作岗位上来;州级国家行政机关也要指定专人负责督查工作,形成信息畅通、运转灵活、工作高效的督查工作格局。

四、改善工作条件。一是要为督查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交通、通信等设备,安排必要的督查工作经费。二是要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职能作用,赋予督查机构必要的督促催办、通报批评、组织协调、处理问题等职权,保证督查工作效果。三是要为督查人员提供列席会议、阅读文件、随同领导检查等条件,使其充分了解领导的决策意图、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督促检查。

五、健全督查制度。一是建立督查工作责任制。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抓督查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办公室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对于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主要领导必须亲自督促检查。凡疏于督查而延误工作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二是健全报告反馈制度。对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现场办公会议等重要决定事项,有关责任部门必须及时反馈贯彻执行情况;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按期办结并及时向同级政府督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对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督查机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上级政府或同级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事项的落实情况和其它重要工作情况,应以《督查反馈》的形式及时向政府督查机构报告;对中长期工作部署,或没有规定时限的,应根据情况的轻重缓急,适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三是推行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对重要督查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和各级各部门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必须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实行通报。四是实行承办责任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根据督查内容和职责分工,明确具体承办单位和承办责任人,专人专项进行督促落实;对于紧急和重大承办事项,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重点督促、亲自部署、专人落实。

六、明确督查任务。一是要突出督查重点。各级政府督查机构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部署,抓住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的重大工作事项,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制约社会和谐发展的突出问题,抓好领导关注、群众关心、影响全局的重点工作、热点问题、难点事项的督查落实,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推动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二是要讲求工作时效。各级政府督查机构要增强效能意识,按照“令出督随、狠抓落实”的要求,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一些重要的领导批示件要积极主动参与查办,不拖拉、不推诿,准确掌握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所有督查事项都要明确提出时限要求,要求承办单位按时办结,对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计划安排,续报阶段性结果,直至最终落实。三是要注重督查质量。坚持“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原则,重大事项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过问,及时督促反馈,做到督查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重大事项或棘手问题的督查办理,要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督办等方式,一抓到底。承办单位的督查反馈情况必须内容全面、信息准确、文体规范,要坚持讲实话、报实情、求实效、负责任,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七、创新督查方法。全州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努力在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上不断探索创新督查工作的有效形式,着力提高督查工作实效。一是要创新督查手段。各级督查机构在抓好日常督查工作的同时,要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建立定期调研制度,在重点督查的基础上深入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信息。二是要创新督查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制度,减少督查工作的随意性,提高督查工作的计划性;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责任制,明确督查工作重点,变“被动督查”为“主动介入”,增强督查工作的全局性、主动性和时效性。三是要创新督查方式。坚持将督查与调研结合起来,把调查研究贯穿于督查工作全过程,坚持以了解情况、反映情况为主,要在督查调研中,善于发现和勇于发现问题,深挖带有普遍性、政策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八、严格成果运用。一是建立考评机制。坚持每年对督查工作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和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综合考评范围。考核的主要内容为:重大决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件落实情况、督查事项反馈情况、督查制度建设情况、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等。当年被州政府督查室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为未达标单位,交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处理。二是建立工作交流制度。每年不定期召开全州性的行政督查工作经验交流和表彰会议,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加以宣传和推广。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各级各部门落实政府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不能按时完成督查事项并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督查事项曲解误办或变通办理或在办理过程中不深入调查研究、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反映情况不实的,以及涉及多个部门办理、主办部门不主动协调、协办部门不积极配合而影响工作的,将责令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或给予通报批评;对因落实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实行有错无为问责处理。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督查工作领导组

组长:何金平州人民政府州长

常务副组长:马建全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程云川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李雄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李红卫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郭有兵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许映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洪云龙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岳黎松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段林州人民政府州长助理

李文才州人民政府州长助理

李超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员:杨耀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杨毅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尹锡山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研究室主任

施双林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无线电管理处处长

张彤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李继显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阎炳安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何玉兰州监察局局长

赵新光州人事局局长

张学义州审计局局长

张正贤州发改委主任

李东州经委主任

王兆炜州农业局局长

刘洪州教育局局长

张云凯州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州人民政府督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府督查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由州政府督查室主任张云凯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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