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区域卫生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区域卫生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西政办发〔2013〕133号 |
|---|---|
| 颁布日期:2013-12-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区域卫生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办、局,中央、省属驻州各单位: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区域卫生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已经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区域卫生发展规划
(2011年—2020年)
目录
一、基本情况………………………………………………………6
(一)自然与社会经济状况………………………………………6
(二)卫生事业发展现状…………………………………………7
(三)卫生服务需要、需求与利用………………………………11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12
(五)卫生服务需求预测…………………………………………13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5
(一)指导思想……………………………………………………15
(二)基本原则……………………………………………………15
三、规划目标与任务………………………………………………16
(一)总体目标……………………………………………………16
(二)主要任务……………………………………………………17
四、区域卫生规划的内容…………………………………………18
(一)医疗服务体系规划…………………………………………18
(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7
(三)卫生经费规划………………………………………………31
(四)卫生信息化规划……………………………………………31
五、规划的实施与保障措施和评价………………………………31
(一)规划的实施…………………………………………………31
(二)规划的保障措施……………………………………………32
(三)规划的评价与修订…………………………………………33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区域卫生发展规划
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是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缩小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服务利用和健康水平等方面存在的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战略目标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编制《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区域卫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合理配置西双版纳州卫生资源,完善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卫生服务效率,促进卫生服务公平、可及和有序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编制的目的:进一步优化调控西双版纳州卫生资源配置,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涉及卫生事业发展建设的重点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及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57号)、《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云南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云南省2011-2015年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暂行)》、《云南省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指导意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国民和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西双版纳州“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法规。
“十二五”时期,全州区域内有关医疗卫生的各项规划、建设活动和管理行为应符合本项规划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本规划将根据西双版纳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5年进行一次调整。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西双版纳州处于北回归线以南的热带北部边沿,国土面积1.91万平方公里,辖一市二县三区,世居傣、汉、哈尼等13种民族,2011年末总人口114.2万,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7.6%,其中,傣族占总人口的31.8%。2011年,西双版纳州生产总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97.6亿元、15190元和5327元。
西双版纳州主要人口及社会发展指标详见表1。
表1西双版纳州2000年—2011年人口及主要社会经济发展指标
指标2000年2005年2010年2011年
总人口数(万)99.57104.96113.47114.20
出生率(‰)16.4113.3112.2111.85
死亡率(‰)5.404.575.705.53
自然增长率(‰)11.018.746.516.32
农业人口比重(%)69.3869.2270.0370.14
少数民族人口比重(%)74.0076.2077.5077.60
育龄妇女数(万)28.4031.1033.8033.90
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万)–11.6010.3010.80
生产总值(GDP,亿元)46.2677.95160.32197.59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1804217243545327
城镇居民年平均可支配收入(元)573378741338315190
(二)卫生事业发展现状
1.主要卫生指标
2000年以来,西双版纳州主要卫生指标状况明显改善,特别是住院分娩率、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指标有较大改善。详见表2。
表2西双版纳州各主要卫生指标及与全省、全国平均比较
指标西双版纳州2011年
2000年2005年2010年2011年云南省全国
平均期望寿命(岁)—-72.7072.9068.0073.50
住院分娩率(%)37.0252.4286.2891.30–98.70
婴儿死亡率(‰)50.8531.6413.9713.0012.2412.10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9.5635.2017.3315.2615.3115.60
孕产妇死亡率(/十万)114.2785.5167.0833.9137.3026.10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79.2387.5385.0492.8987.2885.20
儿童保健覆盖率(%)65.5874.0569.8179.6280.6984.60
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
(/十万)366.24411.19319.50266.87179.52241.44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54.5656.2055.769.2
农村改水受益率(%)—-82.2687.5488.194.2
新农合参合率(%)–74.2297.8297.6695.2997.5
注:云南省及全国数据来源于2012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
2.卫生资源现状
(1)卫生机构
截止到2011年末,西双版纳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121家,其中,综合医院16家,公共卫生机构13家。民营医院21家,个体诊所378个。原农垦系统共有医疗卫生机构69家,其中,三级医院1家,二级医院10家(现已全部更名),卫生院(所)58家。
32个乡镇共设有乡镇卫生院34家,其中,中心卫生院12家。222个行政村共设村卫生室27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服务站14个。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35个,包括州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1个,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3个,乡镇级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1个。
(2)卫生人力资源
截止到2011年末,西双版纳州卫生机构共有从业人员643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764人,包括执业医师1716人、执业助理医师371人、执业护士1803人。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22人、执业(助理)医师1.85人、执业护士1.60人。
全州34个乡镇卫生院共有卫生人员1174人,每千农业人口拥有乡镇卫生院人员1.76人。全州共有乡村医生774人,每千农业人口拥有乡村医生1.16人。全州4个疾控中心共有从业人员231人,其中卫技人员189人,每万人口拥有疾控卫技人员1.65人。全州4个妇幼保健机构共有从业人员242人,其中卫技人员193人,每万人口拥有妇幼保健卫技人员1.69人。全州卫生监督机构有卫生人员59人,每万人口拥有卫生监督人员0.52人。西双版纳州中心血站有卫生人员15人,其中卫技人员9人。全州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有从业人员16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0人。
截止到2010年7月移交属地管理时,原农垦系统医疗机构共有卫生从业人员204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790人,有执业(助理)医师856人、执业护士628人。
(3)医疗床位
截止到2011年末,西双版纳州共有医疗床位5340张,每千人口拥有医疗床位4.68张,其中乡镇卫生院拥有床位1093张,每千农业人口拥有乡镇卫生院床位1.64张。原农垦系统医疗机构共有医疗床位2497张,其中,州农垦医院450张,10个农场医院2047张。全州妇幼保健机构共有床位182张。
(4)卫生事业费
2011年度,西双版纳州级财政预算内卫生事业费65136万元,占全州财政支出的9.70%,较上年增加91.69%。其中,公立医院拨款占16.4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10.25%,公共卫生拨款23.01%,医疗保障46.82%,其他3.46%。2011年度,三县(市)级财政预算内卫生事业费14800.61万元,较上年增加70.99%。2011年,全州人均卫生事业费(含县级投入)达到839.88元。
(5)大型医疗设备
截止到2011年末,全州有乙类大型医疗设备14台(套),其中,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10台,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2台,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LA)1台。每百万人口拥有大型医疗设备12.39台套。原农垦系统医疗机构共有乙类大型医疗设备5台套,包括3台CT,1台MRI,1台LA。
表32011年西双版纳州主要卫生资源及与云南省、全国比较
卫生资源西双版纳州云南省全国
每千人口卫技人员数(人)4.223.264.58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生数(人)1.851.401.82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1.601.151.66
平均每乡镇卫生院人员数(人)34.519.031.3
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数(人)1.760.691.32
每千农业人口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人)1.161.011.53
每万人口疾病预防控制人员数(人)1.651.721.44
每万人口妇幼保健人员数(人)1.691.341.94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4.683.743.81
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数(张)1.640.951.16
政府卫生支出占GDP比重(%)3.702.321.22
政府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9.708.575.26
人均卫生事业费(元)839.88364.02425.46
注:全国及云南省数据来源于《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11年、2012年)
3.医疗卫生服务提供
2011年,西双版纳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总诊疗277万人次,其中,州人民医院占14.8%,州傣医院占3.5%,县(市)医院占22.5%,民营医院占2.8%,农垦系统医疗机构(含下属卫生所)占25.6%,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占30.3%,勐海县中医院占1.8%。
2011年,全州住院129314人次,其中,州人民医院占14.67%,州傣医院占0.92%,县(市)医院占36.77%,民营医院占4.37%,农垦系统医疗机构占21.46%,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23.04%,勐海县中医院占3.14%。
医师人均日担负诊疗人次,州级7.41人次,县(市)级9.07人次,乡镇级10.81人次,民营医院3.19人次,农垦系统医疗机构2.75人次。
床位使用率,州级92.95%,县(市)级85.05%,乡镇级52.11%,民营医院54.50%,农垦系统医疗机构53.11%。
(三)卫生服务需要、需求与利用
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在全州区域内进行卫生服务入户调查。调查对象两周患病率为18.7%,慢性病患病率为6.5%,两周患病就诊率为14.6%,住院率为6.4%。患者首次就诊的医疗机构主要是村卫生室(43.7%),其次是乡镇卫生院(31.7%),县级医疗机构(15.8%),其他(8.8%)。慢性病患者中有19.1%的患者没有进行治疗。患者选择住院的医疗机构中,乡镇卫生院占20.9%,县级医疗机构占35.5%,州级医疗机构占35.5%,其他占8.1%。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不合理
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滞后,基层卫生人才匮乏、技术水平低、服务设施差,尚不能充分发挥其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服务职能,城乡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差距大;二是各层次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分工不清,导致州人民医院等大医院满负荷运转与大量基层医疗服务资源利用不足现象并存;三是康复、儿童医院等专科医疗机构发展严重不足,无法及时、有效的分流病人和提供专业服务,影响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四是政府与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发展不均衡,多元化办医格局未形成。
2.原农垦系统卫生资源整合难度大
自2010年启动农垦改革工作后,原西双版纳农垦系统10个农场医院(二级乙等医院)及所属58个卫生所及原云南农垦总局第一职工医院(三级乙等医院)已一并移交地方并实行属地管理。由于长期缺乏投入和历史原因,原西双版纳农垦系统医疗机构建设普遍严重滞后,广泛存在房屋老化、设备落后、人才匮乏、管理不规范、服务人口少、技术水平低、负债多难化解等问题。在优化整合农垦医疗系统卫生资源,推进实施农垦医疗卫生机构转制中存在诸多挑战。
3.医疗卫生资源整体使用效率不高
全州县(市)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编制床位使用率和医师人均日担负诊疗人次不高。2011年底,全州县(市)级医疗机构编制床位使用率为85.05%、乡镇卫生院52.11%、农垦系统医疗机构45.88%、民营医院54.50%;医师人均日担负诊疗人次,县(市)级9.07人次、乡镇级10.81人次、民营医院3.19人次、农垦系统医疗机构2.75人次,均有较大挖掘潜力。同时,州医院编制床位使用率达到92.95%,需进行结构调整。
4.传统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缓慢
傣医药是我国“四大民族医药”之一,是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州重点发展产业,近年来获得一定发展。但仍存在投入不足、基础条件差、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缺少骨干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学科建设和临床药物研究滞后、常用傣药资源濒临灭绝等问题,傣医药事业的发展还处于困境中。2011年底,西双版纳州傣医院的诊疗人次和住院人次分别仅占全州的3.50%和0.92%。
(五)卫生服务需求预测
1.州域发展定位对卫生服务提出更高要求
随着云南省实施“两强一堡”战略进程的不断加快,作为云南旅游二次创业的主战场和开放云南与桥头堡建设的主阵地,西双版纳州境内外人口流动规模和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对全州卫生事业发展在资源配置、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随着全州功能区域的划分和新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作为公共配套服务资源的卫生服务资源,其配置不合理的问题逐步凸显,需要统筹规划和优化配置。
2.人口结构变化和医疗保障水平提高促使卫生服务需求增长
全州老龄人口比例和总量持续增长,截至2011年底,西双版纳州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1.4%,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行列。全州90%以上的常住人口参加了各类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人口结构变化和医疗保障水平提高促使潜在卫生服务需求进一步释放。近年来,全州医疗服务量保持持续增长态势,2011年西双版纳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总诊疗服务量达到277万人次,全州住院服务量达到12.9万人次。
3.旅游事业发展需要卫生服务满足多元化需求
西双版纳州已成为国内外著名的旅游胜地,每年吸引大批的国内外游客。2011年共接待游客1012.65万人次,其中,海外游客29.44万人次。随着“旅游兴州”战略的实施,西双版纳州的旅游事业将得到快速发展。在旅游产业不断壮大,旅游人口进一步增加的形势下,将出现多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卫生服务需求。卫生资源配置在重视强基层、保基本的基础上,还应加强急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康复、疗养、保健养生等领域的建设,以有效满足旅游流动人口多元化的卫生服务需求。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根本目的,按照率先建设“生态州”与“平安和谐州”的要求,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立足西双版纳州实情和发展定位,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发展增量、注重质量、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的规模、结构和布局,提高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发挥卫生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实现经济社会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全行业管理
强化政府在卫生资源配置与准入方面的规划和监管职责,将区域卫生规划纳入西双版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打破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由州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州卫生事业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调整。在控制资源总量范围内,有效动员、利用社会资源,促进有序竞争,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
2.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发展增量、注重质量的要求,统筹规划全州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基础卫生资源的责任和投入。优先发展和保证辖区内居民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重视传统民族医药在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加快发展旅游健康产业。
3.注重民生,以人为本
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围绕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为目的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强调人的能动作用,把调动人员积极性和人力资源配套作为调整资源结构的必要条件。
三、规划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至2015年,基本建立起适应西双版纳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健康需求的比较完善的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基本实现全州卫生资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
到2020年,卫生事业各项工作较2015年有较大提高,实现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基本解决“看病贵、看病难”,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发展目标,使居民健康水平与卫生服务指标更上一个台阶。
(二)主要任务
卫生事业发展必须围绕服务全州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要求,在全州建立起以重点医疗机构为支柱,农村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其他民营医疗机构为补充,资源配置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医疗保障。为此,规划期内全州卫生事业发展达到以下主要目标。
表4西双版纳州区域卫生规划主要目标
指标
类别序
号指标项目2011年2015年2020年指标
性质
综合
卫生
指标1期望寿命(岁)72.973.5预期性
2孕产妇死亡率(1/10万)33.91<40.0预期性
3婴儿死亡率(‰)13.00<10.0预期性
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5.26≤12.0预期性
5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10万)304.89≤200预期性
资源
配置
指标6每千人医院床位数(张)4.685.00预期性
7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1.852.90预期性
8每万人疾控卫生技术人员数1.651.87-2.212.24-2.65预期性
9每万人妇幼卫生技术人员数1.691.60-1.901.92-2.28预期性
10每万人卫生执法监督人员数0.520.6-1.00.72-1.20预期性
相关
工作
指标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7.66>98>98约束性
1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98约束性
1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98>98约束性
14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100100约束性
15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95约束性
16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9.37>90约束性
17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2.89>80约束性
18儿童保健覆盖率(%)79.62>85约束性
19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1.30>95约束性
2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85约束性
21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56.20>70约束性
22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普及率(%)87.54>95约束性
23自愿无偿献血率(%)100100100约束性
24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覆盖率(%)100100约束性
25卫生投入占当年财政支出(%)9.70>10.0约束性
26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71.90>80约束性
27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71.85>80约束性
四、区域卫生规划的内容
(一)医疗服务体系规划
除已立项和续建项目外,“十二五”时期,全州区域内原则上不再新举办公立综合医院。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对区域内存量资源进行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以提高整体使用效率和技术服务水平为主要方向,将现有公立医疗机构“做精、做强”。加快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机构设置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及社会效益原则,公立医院以履行公共职能、维护公益性质、保证服务质量安全和效率为核心,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危重急症和疑难杂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工作。
(1)三级综合医院设置
规划期内原则上景洪中心城区三级综合医院设置不超过2所,重点加强现有三级综合医院建设,承担区域内危重疑难病症的诊治任务和高水平的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负责对区域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以及国际化旅游景区的急救医疗和重症疾病处理。规划期内力争将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建设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州医疗中心,政府在基本建设、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上给予重点支持,使其基本形成医、教、研、防结合,建设好重点专科和专业学科群,立足本地、服务周边、面向境外。
(2)二级医院设置
规划期内原则上每县(市)至少设置1所二级综合医院,重点办好县级公立医院(含傣医、中医医院)。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完成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每个县(市)至少1所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常见病诊治、专科服务、急诊、重症医疗、手术和住院服务;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和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推进分级有序就医模式的实施;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充分利用原农垦系统医疗卫生资源,对其卫生资源存量进行布局调整和优化整合。规划期内,每个县(市)可选定保留1-2所科室齐全、服务能力强、地理位置能够有效覆盖一定服务人口规模的原农场医院,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诊疗水平。鼓励原农场医院及下属卫生所等医疗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医院、护理院转型,或按区域划分与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整合合并。对部分服务功能弱、利用率低、覆盖面窄的原农垦医疗机构进行改制,鼓励社会资本托管和经营。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规划期内,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办一般卫生院或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数量不超过卫生院数量的30%。人口超过10万的乡镇,应充分利用原农垦系统医疗卫生资源,设置乡镇卫生院的分院。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中心,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任务,负责对村级卫生组织的技术指导和村医的培训等。将符合条件的卫生院纳入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到2015年,每个县市有1-2所中心卫生院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设置1所标准村卫生室,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地区可在自然村设医疗点。村卫生室主要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服务以及一般康复等工作。规划期内,确保全州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村卫生室。
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点,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5万服务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需要适当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全科诊疗及分诊、社区康复护理、基本公共卫生等服务。至2015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100%,力争城市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达到70%以上。
(4)专科性医疗机构设置
专科性医疗机构面向全州服务,床位资源全州统筹,根据需求变化动态调整。专科性医疗机构主要满足居民某一特定类型的医疗服务需求。
精神卫生服务机构。规划期内,加快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原景洪农场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力争达到二级甲等专科医院标准。在县级医疗中心设精神心理科,强化精神病专科医师的培养,规范精神病患者的收治和转诊范围。乡镇卫生院可结合当地实际需要设立精神卫生咨询点。逐步构建覆盖全州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可考虑筹建1所独立建制的州级精神病专科医院。
康复医疗机构。规划期内,鼓励具备条件的1-2所原农场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政府给予重点专项支持,按照康复医院的设置标准加强建设。
传染病医疗机构。规划期内,不再新设传染病专科医疗机构,重点加强西双版纳州传染病院建设,逐步增加床位规模,做大做强专科,向大专科、小综合的方向发展。
儿科医疗资源配置。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儿科建设,积极引入和培养儿科医师,增加人力配备和床位规模。推进儿童专科医疗机构的筹备建设,满足儿童患者的服务需求。
(5)中医傣医药服务体系
加强中医傣医药医疗资源整合,实现全州中医傣医药服务网络全覆盖,提升西双版纳州傣医院、景洪市中医院、勐海县中医院、勐腊县中医院服务能力。
傣医药机构。规划期内,重点完成州傣医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所搬迁建设工作,将州傣医医院建成州级名院,与东南亚开展民族医药交流合作的平台。至2015年,将州傣医医院建成为三级乙等民族医医院,基本达到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医学专业附属医院的标准,满足中医、傣医药中、高等教育实习基地要求。加强傣医药的继承和创新,推进傣药的规范化发展,规划期内完成制定50个傣药材标准。
中医医疗机构。规划期内,每个县(市)设置1所中医(傣医)医院,按照县级中医院的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优先纳入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至2015年,力争3所中医院均达到二级乙等中医医院水平。县级中医院内必须设置傣医临床科室。
推进中医傣医药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的覆盖,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傣医科室及中药傣药房标准化建设。至2015年,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傣医科及中药傣药房,60%以上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基本的中医傣医药设备,开设中医傣医门诊服务。到2020年,实现中医傣医药城乡服务网络全覆盖。
加强中医傣医药的学科和队伍建设。规划期内,建成傣医名科2个,新增省级重点中医傣医专科(专病)3个,将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培育成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专科专病临床研究基地。培育2名优秀中医傣医药领军人才和10名重点专科专病技术骨干及30名基层中医傣医药临床骨干。规划期内,继续重点扶持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傣医学专业发展,争取建设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加快傣医药人才培养。
(6)急救医疗体系
规划期内,依托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建成州级医疗紧急救援中心,成立全州统一的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整合急救医疗资源,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健全由急救指挥中心和各州级医院、各县(市)县医院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规划期内形成具有较高水准的三级快速反应急救医疗网络。
(7)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
规划期内力争在全州建成和发展一批有一定规模、有一定社会影响、有一定品牌特色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实现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全州总量的比例、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办医质量和办医水平明显提高。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是医疗资源配置相对薄弱的区域和老年医疗、护理、康复、精神卫生等特色专科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是以提供选择性的非基本医疗服务和高端医疗服务为主的专科医疗机构。合理控制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规模和布局,严格准入审批,其人员、床位、设备等纳入本规划。
2.床位设置
规划期内,全州医疗机构编制床位配置标准为每千人口5张,全州床位总数控制在6600张。原则上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床位增量优先配置在床位配置水平较低区域,以及康复、护理等短缺资源和社会办医领域。加强床位核定管理。由编制部门按照核定床位数为公立医院核定编制。对未经审批擅自增设、扩张床位的医疗机构,财政部门不安排资金投入基本建设和设备更新。医保部门对超出核定床位的医保费用不予支付。
城市和农村的床位按4:6配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观察床和康复病床,数量不超过城市床位数的30%,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观察床,不设病床。县乡级卫生机构床位数按3:7配置,乡镇卫生院床位数按每千人口0.6-1.2张设置。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床位数纳入本规划配置总数控制范围,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总量的20%左右。
3.人力资源配置
卫生人力资源配置以执业医师和执业注册护士为基础,适当提高执业医师配置标准,较大幅度提高护士配置水平。
到2015年,每千人口医师(含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数达到2.9人;每千人口执业护士人数达到2.1人;执业医师与执业护士比达到1:1.3。
规划期内,重点引进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等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到2015年,培养2-3名省内知名专家,10名医疗卫生领军人才,20名医疗卫生学科带头人,50名医疗卫生业务骨干,100名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形成有较高水平的医学技术骨干梯队。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到2015年,全州力争达到每万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师,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全科医师。
提升卫生人员素质,改善卫生队伍结构。到2015年,州级80%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县(市)级70%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专科以上学历;乡镇90%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中专以上学历;60%的乡村医生达到中专学历或相当中专水平。县级以上卫生机构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达80%,乡村医生持证上岗率达85%。
4.大型医疗设备配置
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规范准入条件。在严格掌握配置条件的基础上,预留一定配置额度予以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目前全州拥有的MRI工作量处于不饱和状态,规划期内除年代过久的大型医疗设备需要更新外,原则上不再增添新的乙类大型医疗设备。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达到一定的技术和服务水平的前提下,可考虑根据需要增加SPECT。
5.学科建设
根据西双版纳州的功能定位,三级医院(含州傣医院)重点加强医疗急救、重症医学救治、傣医诊疗等能力建设,建成一批省内先进、具有一定国内知名度的特色学科和优势专科,为全州旅游业发展提供医疗保障,促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县级医疗机构,结合所在县的特点,在妇产科、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等常见病、多发病领域加强建设,形成区域特色明显的优势专科。规划期内,努力建设1个国家重点专科(傣医)、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10个州级重点学科(其中州直属5个、景洪市2个、勐海县2个、勐腊县1个)。
(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十二五”时期,加快实现公共卫生资源的公平配置,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承担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监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规划期内,州及各县(市)各设置1所同级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市)以下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相关职能。旅游开发区、工业园区可考虑依据发展需要,成立疾病预防控制所,负责辖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完成全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州—县(市)—乡镇(社区)”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在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灵敏度高、多技术集成的病原生物学实验室和化学品毒性检测实验室,构建以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核心的州、县(市)联动的实验室检测网络,提升鼠疫、霍乱、艾滋病、结核、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防治处理能力。
规划期内,全州疾病预防控制人员按1.87-2.21人/万人口的标准配置。2015年全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技人员数量216-256人,2020年达到267-316人。根据旅游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发展需要,可适当增加卫技人员编制。调整优化人员结构,实现全州各疾控中心卫生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90%以上。
提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素质。到2015年,州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大学本科及以上人员比例提升到60%以上;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大专及以上人员比例提升到80%以上。
2.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主要承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及妇产科、儿科的保健医疗服务,指导基层的重点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业务。
规划期内,州及各县(市)各设置1所同级别妇幼保健院。建立健全县(市)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成的妇幼保健基层网络,到2015年,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妇幼保健专职人员,每个行政村至少配1名兼职妇幼保健员。
规划期内,全州妇幼保健机构卫技人员按1.60-1.90人/万人口的标准配置。2015年全州妇幼保健机构人员数量(不含乡、村级人员)为185-220人,2020年为229-272人。州级妇幼保健机构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大学本科及以上人员比例提升到50%以上;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大专及以上人员比例提升到80%以上。
3.卫生监督机构
州及各县(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各内设1所卫生监督机构,旅游开发区、工业园区及有条件的乡镇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卫生监督派出机构。
规划期内,全州卫生监督人员按0.6-1.0人/万人口的标准配置。2015年全州卫生监督机构人员数量为69-116人,2020年为86-143人。2015年,州级卫生监督机构80%以上的卫生监督员、助理卫生监督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县(市)级80%以上的卫生监督员、助理卫生监督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所有监督人员具有综合执法能力。
4.采供血机构
全州设置建立1所中心血站,在中心血站服务覆盖不到的勐海县、勐腊县的县级综合医院内设置中心血库,完善献血屋和流动献血车布点。
规划期内,州中心血站卫技人员按《血站基本标准》配置,2015年州中心血站人数为27-30人,2020年为32-35人。提高人员素质,确保血液安全,到2015年州中心血站聘用专用技术人员中,大学本科及以上人员比例提升到50%以上。
5.健康教育机构
规划期内,可根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需要,设置和建立1所州级专业健康教育机构,健全县级及以下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成的健康教育基层网络。
(三)卫生经费规划
政府卫生投入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基层卫生、中医傣医药和基本医疗保障,适当倾斜贫困地区。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负担,并逐步提高政府分担比例、降低个人分担比例。
规划期内,逐年提高各级政府财政投入的卫生事业费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对基层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采供血机构、中(傣)医药机构的卫生事业定额补助经费和专项经费年增长幅度应高于其它卫生机构。
(四)卫生信息化规划
规划期内,建成联通全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信息网,业务联动和服务联动覆盖全部医疗卫生机构,应用系统覆盖全部业务领域,争取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全体常住人口。全州二级及以上医院均能提供预约挂号、费用查询、一站式付费、检验检查报告查询等信息化服务,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建成为数字化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0%以上业务实现数字化,建立标准化信息系统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60%以上。
五、规划的实施与保障措施和评价
(一)规划的实施
区域卫生规划是促进我国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卫生工作全局,加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服务状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促进西双版纳州卫生事业全局、协调、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二)规划的保障措施
1.法律保障
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中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规划工作落到实处。
2.组织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强领导,卫生部门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办等部门的协调联系,明确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卫生事业的发展,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
3.经费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积极争取国家、云南省对西双版纳州卫生事业的投入支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医药卫生发展所需资金,确保规划实施。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幅度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4.职责保障
各级政府对区域卫生规划、目标、任务逐条分解,确定责任单位,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年度计划。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规划、目标、任务的职能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三)规划的评价与修订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政府主管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要组织专家组检查规划的实施过程,根据规划进度进行重点建设内容的期中和期末评价,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对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狠抓规划工作的落实。
附表一
西双版纳州各区域执业(助理)医师、床位参考配置数量*
(2011年-2020年)
区域
名称人口数(万)执业医师配置(人)医疗床位配置(张)
2011年2015年2020年2015年2020年2015年2020年
景洪市52.3853.6555.281245130816101990
勐海县32.2333.0134.017668059901224
勐腊县28.3929.0829.966757098721079
州级67170523152862
全州113.00115.73119.253356352757877155
*说明:
1.表中数据为有效医师(日均工作量以每人10个门诊人次为标准)和有效床位(病床使用率以80%为标准)的参考配置量。实际的医师和床位配置量要按当地规定的医师标准工作量和标准床位使用率进行调整。
2.表中2015年的配置标准为:医疗医师的配置标准为2.9人/千人口,床位配置标准为5张/千人口。2020年增加20%计算。
3.各区域医师按配置总量的80%计算,州级按总量的20%计算。床位州级按40%计算。
4.各区域人口自然增长率按6‰计算。
5.以上数据根据常住人口测算,未加流动人口与老龄化人口。如考虑流动人口与老龄化人口,可增加配置数量的10-20%。附表二
西双版纳州各区域公共卫生卫技人员参考配置人数
(2015年)
区域人口数(万)疾控卫技人员妇幼卫技人员卫生监督执法
2011年2015年下限上限下限上限下限上限
景洪市52.3853.65708360712338
勐海县32.2333.01435137441423
勐腊县28.3929.08384533391220
州级657756662135
全州113.00115.7321625618522069116
西双版纳州各区域公共卫生卫技人员参考配置人数
(2020年)
区域人口数(万)疾控卫技人员妇幼卫技人员卫生监督执法
2011年2020年下限上限下限上限下限上限
景洪市52.3855.288710374882846
勐海县32.2334.01536346541729
勐腊县28.3929.96475640481525
州级809569822643
全州113.00119.2526731622927286143
注:1.公共卫生卫技人员配置标准按照《云南省2011-2015年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暂行)》。
2.2015年,疾控卫技人数按每万人口1.87~2.21人配置,妇幼卫技人数按每万人口1.6~1.9人配置,卫生监督人员按每万人口0.6~1.0人配置。2020年,按增加20%配置。
3.州级按总量的30%计算。
4.各区域人口自然增长率按6‰计算。
附表三
西双版纳州四种大型医用设备参考配置数
(2012年~2020年)
2015年西双版纳州各县四种大型医用设备规划数
市/县CT(台)MRI(台)DSA(台)LA(台)
按人口数配置按医院数配置按人口数配置按医院数配置按人口数配置按医院数配置按人口数配置按医院数配置
景洪市55211112
勐海县32100000
勐腊县32100000
全州119411112
2020年西双版纳州各县四种大型医用设备规划数
市/县CT(台)MRI(台)DSA(台)LA(台)
按人口数配置按医院数配置按人口数配置按医院数配置按人口数配置按医院数配置按人口数配置按医院数配置
景洪市55211112
勐海县32100000
勐腊县32100000
全州119411112
注:1.按照《云南省2011-2015年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暂行)》中乙类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1)CT按人口配置标准:服务人口每10万人配置1台,区域内人口在50-80万人的县市配置2台,80万人以上的县市根据需要可配置3台;按医院配置标准:平均每个二级医院或相当规模的医院配置1台、每个三级医院配置2台。
(2)MRI按人口配置标准:服务人口每30万人配置1台;按医院配置标准:每个三级医院或相当规模的医疗机构以及部分规模较大的二级医院配置1台。
(3)DSA配置按人口配置标准:服务人口每60万人配置1台;按医院配置标准:主要配置在三级医院,以及部分规模较大、具备相应条件的二级甲等医院。
(4)LA配置按人口配置标准:服务人口每100万人配置1台;按医院配置标准:主要配置在设有肿瘤科的三级综合医院以及肿瘤专科医院。
2.按人口数配置结果以西双版纳州2011年末的人口数为基数,按照6‰的年平均人口增长率,预计出各县2015年的服务人口数和2020年的服务人口数,再根据以上按人口配置标准来进行预算得到。
3.按医院数配置的结果是以西双版纳州2011年末的各地上报的公立医院总数为基数计算,并且预计2015年以后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均为二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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