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湖州市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质量强镇(乡 街道)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质量强市考核办法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湖州市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质量强镇(乡 街道)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质量强市考核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6-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湖州市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质量强镇(乡街道)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质量强市考核办法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3〕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3年湖州市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关于开展湖州市质量强镇(乡、街道)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2013年湖州市质量强市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3日
2013年湖州市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3〕18号)精神,根据《2013年质量强省建设行动计划》(浙政办发〔2013〕34号)部署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
(一)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千万学生饮食安全放心工程”,完成量化分级B级学校食堂“五常法”管理240家,开展学校食堂专项监督抽检150批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增“三品”认证面积8万亩,无公害农产品36只,绿色食品10只,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完成新安装电子监管系统300户,创建24家电子管理示范单位;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全覆盖,食品不合格企业处理率达100%,严格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取证率达100%,积极开展食品小作坊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力争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3%以上,种养环节初级食用农产品(农、林、渔)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餐饮食品评价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质量技监局等负责)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监察,巩固气瓶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电梯等公共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水平。特种设备事故率和死亡率分别控制在0.48起/万台和0.47人/万台以下,力争不发生3人以上死亡的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完善特种设备大监管机制,落实乡镇政府特种设备日常监管责任;狠抓重点监察工作,对现场安全监察、重点监控设备监督、检验抄报、群众举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查处解决;加快推广特种设备户籍管理、起重机械“二四维保模式”的步伐;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实施万人免费培训工程,提高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持证率;打击起重机械、锅炉等特种设备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的“三非”行为;加强特种设备应急机制建设。(市质量技监局牵头,市安全监管局配合)
(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继续开展以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民生工程为重点的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建立市、县分级负责的重大隐患整改督办制度,深入开展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活动,严格查处质量安全事故及各类质量投诉。切实加强交通、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100%。(市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负责)
(四)加强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继续深化出口产品“两区”建设,年内建成1个出口检验监管示范区或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进一步健全区域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提升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湖州检验检疫局负责)
(五)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实施“阳光环保”行动,进一步完善环保“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努力争创五星级“服务窗口”;全市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在90%以上;环境信访及时处置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含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全市不发生因环境监管不力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深化矿山环境专项整治,基本完成矿山环境污染整治,创建星级环保矿山15家。(市环保局负责)
二、深化质量示范创建活动
(六)积极筹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目标,对照《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考核细则》,为我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造条件,奠定基础,积蓄力量。(强市办牵头,市发改委、建设局、环保局、质量技监局配合)
(七)深化推进质量强县示范创建活动。在各县区扎实开展质量建设的基础上,力争到年底至少有一个县获批创建全省质量强县示范县,一个县成功申报全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强市办牵头,各县区政府配合)
(八)深化推进质量强镇(乡、街道)、强业、强企示范创建活动。以推动质量强镇(乡、街道)、强业、强企为重点,强化基层、基础质量建设,力争创建5个以上质量强镇、5个以上质量强业,推出一批质量管理水平高、效益好的质量建设示范企业。(强市办牵头,各县区政府配合)
三、增强质量竞争力
(九)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契机,把知识产权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专利申请量力争达到9000件,专利授权量力争达到7000件,其中发明专利达到300件,力争新认定省级以上各类研发中心25家。着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加大专利示范试点企业培育力度,努力培育一批国家、省专利示范试点企业,力争全年新增省级专利示范企业10家,市级专利示范企业20家;努力推进企业专利数据库建设,力争全市新增10家企业建立专利数据库;进一步推进专利管理工程师培养计划,重点抓好企业专利管理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力争通过考试100名以上。(市科技局牵头,市经信委、工商局、质量技监局等部门配合)
(十)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围绕“工业强市”建设,深化块状产业联盟标准建设,扩大联盟标准实施范围,新增省级工业标准化重点项目2个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45%以上,积极鼓励和引导特色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企业全面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为主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6项以上;围绕现代农业“两区”建设,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促进工程,做好长兴县的省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试点工作,探索开展乡镇综合农业标准化试点,新增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8个以上,下达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2个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加强2013年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新增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1个以上,下达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6个以上,积极鼓励各县区开展县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市质量技监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农业局等部门配合)
(十一)推进实施品牌战略。培育一批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出口名牌,挖掘一批老字号,创建一批鲁班奖、钱江杯,探索培育一批高端品牌。重点支持市级明星企业、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成长之星”企业、重点骨干企业创品牌,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管理创新型和绿色环保型知名品牌,新兴产业与高技术、高附加值名牌产品比重进一步提高;重点支持市级以上服务业优强企业创品牌,着力在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现代商贸等生产性服务业和高技术服务业中培育创建一批知名品牌,重点支持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创品牌,着力在水产、蔬菜、茶叶、水果、畜牧、笋竹和花卉苗木等七大特色优势产业中培育创建一批知名品牌;积极培育省、市级产业集群示范区争创省、市区域名牌。(市经信委牵头,市工商局、质量技监局、贸粮局、外经贸局等部门配合)
四、抓好质量惠民工作
(十二)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惠民行动。食品生产企业抽检覆盖率达到100%;组织开展蓝剑“双护双保”(护农、护童,保节日、保安全)等专项执法活动;开展“民生计量入万家”和民生计量惠民服务系列行动;深化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划建设一批商贸综合服务区、农村商品配送中心、行政村连锁超市便利店网点等商贸服务基础设施,培育一批城乡连锁超市龙头企业和一批大型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培育一批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培育一批绿色森林食品基地。(市质量技监局牵头,市农业局、林业局、贸粮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十三)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惠民行动。全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和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制度,竣工验收交付工程合格率达到100%,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设计标准率达到100%,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质量问题和一般性质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覆盖。加强交通、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确保高速公路、省重点水运工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市建设局牵头,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部门配合)
(十四)深入开展服务质量惠民行动。推进发展体制机制、标准体系、服务体系等八项“专项改革”,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实施“2151”工程,全面提升2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0个省级“农家乐”精品示范区、50个省级特色旅游村、100个市级乡村旅游点,重点抓好十大市级乡村旅游集聚示范区、乡村旅游示范农家和“天下湖品”旅游商品示范企业(基地)的培育建设,打响“乡村旅游在湖州”品牌;以太湖旅游度假区为主体、联动长兴图影旅游度假区着力打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动南浔古镇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菰城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实施电子商务提升和促进工程,培育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零售业促进工程,扩大网络零售企业网络销售规模,重点扶持发展欧诗漫、快购等省级网络零售促进工程试点企业和先锋网络等浙江省电子商务服务示范企业。(市发改委牵头,市旅游局、市贸粮局等部门配合)
(十五)深入开展环境质量惠民行动。综合运用能耗、环保、土地、税收等政策手段,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消耗型项目建设,全面实施印染、造纸、制革、化工四大行业整治提升;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提高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扩大集中供热区域范围;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推进水泥行业脱硝、热电企业炉外脱硫等重点减排工程,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扎实推进“四边三化”行动,全面完成普通国省道公路、普速铁路沿线以及河边、山边环境“脏乱差”年度整治任务;深入实施“三大清洁”行动,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深化矿山企业综合治理,推进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全面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继续推进工业功能区环境整治,力争完成全部工业功能区整治任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确保50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市环保局负责)
五、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十六)提升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产品质量“三强”建设,继续推进“千争创万导入”活动,以全省“百区百业千企”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推进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着力抓好一批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质量成本控制,减少质量损失;开展树“质量标杆”活动,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良好氛围,带动广大中小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到年底,全市新增导入卓越绩效模式企业100家以上,开展质量管理培训企业100家以上。(市质量技监局负责)
(十七)提升建设工程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质量创优工作的导向作用,通过引导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开展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鲁班奖、钱江杯、飞英杯、质量建设示范单位等活动,加大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应用力度,树立一批工程质量标杆企业,带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市建设局负责)
(十八)提升服务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以“双百”项目推进和“双五”企业培育(即50家企业,当年销售收入合计力争达500亿元)为抓手,以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为载体,加快构建“5+4+2”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引导服务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全市新增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服务企业51家以上,省服务业重点企业全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大力推进服务业品牌和标准化工作,完善“2+X”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机制,力争新增省、市级服务名牌产品3个以上和8个以上,通过省、市级标准化试点验收1家和4家以上。(市发改委负责)
(十九)抓好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建设。在省市两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中建立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孵化带动更多中小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到年底,力争创建省、市级孵化基地5个以上。(市质量技监局负责)
六、推进质量基础建设
(二十)推进质量支撑平台建设。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推进配套实验室建设,争取在绿色动力电源领域筹建国家质检中心。引导市级产业集聚区、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各级开发区(园区)加强服务质量建设,在块状产业转升示范区和产业聚集区新建标准信息服务子平台,做好长兴绿色动力能源集成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南浔木业公共服务平台、安吉椅业科创平台等省级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工作。(市质量技监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配合)
(二十一)推进服务业质量提升平台建设。引导省级产业集聚区、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各级开发区(园区)加强服务业质量建设,全市累计建成15个以上示范效应强、集聚作用明显的服务业质量提升平台。(市发改委牵头)
(二十二)抓好节能减排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以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领域为重点,加快实施一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加强能源计量示范建设,在块状产业中建立一批能源计量精准化管理项目。进一步强化减排精细化管理,重点抓好一批减排项目建设。完成30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和160台锅炉节能改造和淘汰工作。(市经信委、环保局牵头,市质量技监局配合)
(二十三)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十二五”质量人才十百千工程,年内培育一批质量管理专家、首席质量官和质量工程师,逐步形成适应质量强市建设的人才队伍。(市质量技监局牵头,市人力社保局、经信委等部门配合)
七、完善质量工作制度保障体系
(二十四)建立完善质量征信制度。重点抓好企业纳入产品质量征信平台、信息入库和分级标准研制等工作。力争到年底,全市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征信平台管理,资质许可信息、不良记录信息全部录入征信平台。(市质量技监局负责)
(二十五)建立质量损失统计制度。在区域名牌块状行业、市重点龙头骨干企业中逐步建立质量损失统计制度。力争到年底,建立质量损失统计的企业数15家以上。(市质量技监局牵头,市经信委、统计局配合)
(二十六)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分析工作制度。研究产品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市县二级开展产品质量评价分析,客观反映产品质量建设水平。(市质量技监局负责)
(二十七)完善质量工作评价考核制度。借鉴工业强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提出质量强市建设评价指标,进一步明确各领域质量建设目标导向。进一步完善质量强市工作考核机制,推动全市和有条件的县区把质量强市、县区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强市办牵头,市发改委、建设局、环保局、质量技监局、统计局配合)
八、加强质量文化建设
(二十八)加强质量教育。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申报创建工作,开展省、市两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创建。(市教育局牵头,市质量技监局配合)
(二十九)开展“质量月”主题活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弘扬先进质量文化,营造质量建设氛围。(市质量技监局、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建设局、国资委、工商联、总工会及团市委负责)
表1
2013年考核各县区政府量化指标要求
序号
内容
全市
德清县
长兴县
安吉县
南浔区
吴兴区
湖州
开发区
(含太湖度假区)
1
质量强镇
5个
1个
1个
1个
1个
1个
/
2
质量强业
5个
1个
1个
1个
1个
1个
/
3
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
93%
93%
93%
93%
93%
93%
93%
4
种养环节初级食用农产品(农、林、渔)抽查合格率
96%
96%
96%
96%
96%
96%
96%
5
餐饮食品评价抽检合格率
90%
90%
90%
90%
90%
90%
90%
6
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配送率
80%
80%
80%
80%
80%
80%
80%
7
质量管理工程(其中服务业不低于6%,建筑企业不低于4%)
导入卓越绩效模式企业
100家
18家
18家
18家
18家
18家
10家
开展质量管理培训企业
100家
18家
18家
18家
18家
18家
10家
8
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服务企业
51家
9家
9家
9家
8家
11家
5家
9
建立质量损失统计的企业数
15家
4家
2家
3家
3家
2家
1家
10
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省、市级)
5个
1个
1个
1个
1个
1个
/
11
培育首席质量官
33个
6个
6个
6个
6个
6个
3个
12
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
20个
4个
4个
4个
4个
3个
1个
13
省、市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
6个
1个
1个
1个
1个
1个
1个
14
为主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6个
1个
1个
1个
1个
1个
1个
15
出口检验监管区或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1个
/
1个
/
/
/
/
16
竣工验收交付工程合格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7
保障性安居工程
分户验收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设立永久性责任标牌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8
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设计标准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9
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
15个
3个
3个
3个
3个
3个
/
20
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与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同步率达到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1
辐射工作单位持证运营率达到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2
市控以上重点污染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3
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水平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
木竹新材料:南浔区政府牵头,年度投入450万元以上;绿色动力电源产品:长兴县政府牵头,年度投入1500万元以上,争取国家级检测中心获批筹建;
关于开展湖州市质量强镇(乡、街道)
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质量强县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湖政办发〔2012〕85号)的总体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质量强镇(乡、街道)示范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质量强镇(乡、街道)创建活动,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水平,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推动质量强市战略深入实施,为湖州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做出贡献。
二、创建目标
通过五年质量创强活动,全市工业强镇、中心镇全部达到质量强镇(乡、街道)标准。到2013年底,力争创建5个以上“质量强镇(乡、街道)”,并以点带面,逐步把质量创强活动向全市各镇(乡、街道)、各主要行业和企业扩展,促进全市经济发展转型升级。
三、创建条件
(一)镇(乡、街道)党政班子高度重视质量工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有效开展质量提升工作。
(二)辖区内产业和主导产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三)质量建设工作方案、人员和措施做到“三落实”。
(四)辖区内主导产业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可靠,生态环境质量走在全市前列,商贸、市场、物流、餐饮、旅游等服务领域质量水平获得广泛赞誉。
(五)镇(乡、街道)党政班子积极、主动地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质量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市、县区政府下达及有关部门分解的质量工作任务。
(六)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问题预警机制,辖区未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质量安全事件。
四、创建内容和标准
质量强镇(乡、街道)创建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措施、质量发展、质量安全、质量水平、宣传培训、结合文章等,考核采用百分制,具体见《湖州市质量强镇(乡、街道)示范创建标准》(见表2)的要求。
五、创建程序
(一)自愿申报。自2013年开始,各质量强镇(乡、街道)示范创建单位(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于每年10月底前对照《湖州市质量强镇(乡、街道)示范创建标准》开展自评工作,认为达到创建标准(原则90分以上)的创建单位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如实填写《湖州市质量强镇(乡、街道)示范创建申报表》(见表3),报质量强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逐级推荐。各质量强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质量强镇(乡、街道)示范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可达到标准后,择优向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三)评价考核。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市级相关牵头部门对各县区推荐的质量强镇(乡、街道)示范创建单位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挂牌命名。经审定批准,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挂牌命名“湖州市质量强镇示范镇(乡、街道)”。
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各领域及质量强业、强企建设中的示范典型,由质量强县区办公室推荐,市级相关牵头部门审定,由市强市办命名为“湖州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示范单位”。
(五)动态管理。被挂牌命名为“湖州市质量强镇示范镇(乡、街道)”的,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复评抽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示范镇称号并予摘牌:
1.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创建标准,经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要求的。
2.发生重大级(含)以上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的。
3.出现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及其他违反国家产业政策问题的。
4.出现严重产品质量问题,多次被国外通报、退货、索赔或被国家级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并根据创建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落实责任,强化协调,确保工作合力推进。按照“1+4”的工作推进模式,即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质量技监、建设、发改、环保部门分别具体牵头开展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示范创建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创建标准,扎实开展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市、县两级四大实体质量牵头部门要坚持“目标引领、逐级推进”的工作原则,结合实际,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分类梳理、制订创建规划、树立典型示范、全面带动创建工作,有效解决突出质量问题,提升工作成效。各县区要明确创建重点,充分调集政府、部门及社会资源,从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线上”创建抓起,全面支撑质量强镇“面上”建设工作。
(三)强化政策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在重点项目布局、生产要素配置、技改基建专项、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安排等各方面,重点支持示范创建单位;在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标准信息、污染治理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给予项目立项及资金支持;在品牌培育及评价、质量技术帮扶等方面向示范创建单位倾斜。
(四)加强宣传交流。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制订宣传计划,落实宣传措施,通过新闻媒体、群众活动等形式,切实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交流工作,挖掘创新做法,推广先进经验,扩大社会影响。大力培育和倡导“全面、全民、全程”的质量观,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到质量建设中来,营造一个群众广泛关注、积极配合,共同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
表2
湖州市质量强镇(乡、街道)示范创建标准
序号
类别
目标内容
基本分值
评价方法
评价责任部门
1
组织领导(10分)
领导重视,成立质量强镇(乡、街道)工作领导小组,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
5
查阅文件资料。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得5分。
市强
市办
制定质量强镇(乡、街道)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5
查阅文件资料。目标责任明确得5分。
市强
市办
2
工作
措施
(15分)
每年按照质量强镇(乡、街道)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细化落实到责任单位、村居(社区),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或专项考核,开展定期督查、年度考核等工作。
3
查阅文件资料。有细化落实方案和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开展定期检查得3分。
市强
市办
制定配套政策和工作奖罚办法。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政策倾斜或奖励,对达不到工作要求的予以批评通报。
2
查阅文件资料。制定符合当地实际配套政策和奖罚办法,扎实开展工作得2分。
市强
市办
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或专题会,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开展质量分析,部署下步工作,协同推进工作。
2
查阅文件资料,会议通知、纪要等。工作有明显成效得2分。
市强
市办
充分发挥镇(乡、街道)质监员和村居协管员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配合四大实体质量建设部门开展工作。
3
查阅文件资料。有工作机制得1分,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得2分。
市强
市办
当地镇(乡、街道)政府对质量强镇(乡、街道)建设工作的人、财、物等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有专人、专项经费。
2
查阅资料。人、财、物等各项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扣1分。无任何保障措施扣2分。
市强
市办
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调动各方力量,有效开展质量建设工作,形成共建质量强县(市、区)的工作氛围。
3
查阅文件资料。载体利用有措施,有效开展质量建设,形成工作氛围得3分。
市强
市办
3
质量发展
(20分)
产品质量
制造业规上企业50%以上实施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且完成企业有效质量管理模式普查工作,建档率100%。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质量
技监局
农业标准化生产率超过60%;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质量
技监局
辖区内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活动,100%按标准生产;规上企业采标率达到60%以上。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质量
技监局
工程质量
基本实现工程质量检测和监管信息化,重点工程全部实行“数字化工地”,有企业质量诚信查询平台。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建
设局
新建民用建筑全部实施节能设计标准,有一家本地企业实现年产值超4亿元。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建
设局
完善招投标制度,依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评标,新建竣工工程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建
设局
服务质量
承担过县级以上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发
改委
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均有标准规范,严格制度执行,并有效组织实施。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发
改委
环境质量
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等高于所在县平均水平。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环
保局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均高于所在县平均水平。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环
保局
4
质量安全(20分)
产品质量
★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种养环节初级食用农产品(农、林、渔)抽查合格率、餐饮食品评价抽检合格率、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配送率种养分别达到93%、96%、90%、80%以上。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强
市办
生产许可、强制认证产品100%持证生产且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5%和94%以上。
1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质量
技监局
★未发生区域性、行业性及重大级以上质量安全、特种设备事故和多次被国外通报、退货、索赔和国家级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事件。
3
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发现一起全部扣完。
市质量
技监局
工程质量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覆盖率达到100%。
2
未按要求分户验收,发现一起全部扣完。
市建
设局
结构安全等重要使用功能质量问题投诉率按套控制在0.5%以下,一般性质量问题投诉率在1%以下。
1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建
设局
★未发生因工程质量引起的在建和已建建筑物倒塌事故,未发生因工程质量投诉而引发的30人以上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
3
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发现一起全部扣完。
市建
设局
服务质量
★未发生重大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服务质量安全事件。
3
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发现一起全部扣完。
市发
改委
环境质量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主要农、水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环
保局
★未发生因环境污染而造成的群体性事件。
3
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发现一起全部扣完。
市环
保局
5
质量水平(20分)
产品质量
辖区内成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员”队伍,定期组织开展产品质量隐患排查。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质量
技监局
已形成明显块状产业的,并着手制定或已制定行业协会标准或企业联盟标准。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质量
技监局
新增2个以上市级以上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等品牌。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质量
技监局
工程质量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交验合格率100%,大中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建
设局
创建2个以上地市级奖项工程或1项省级奖项。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建
设局
保障性安居工程设立永久性责任标牌达到100%。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建
设局
服务质量
30%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推进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省服务业重点企业全部取得质量管理认证。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发
改委
开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率调查工作。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发
改委
环境质量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居全县前列(前五名)。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环
保局
辖区内水、气、声环境及森林覆盖率、化学需氧量、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指标均好于全县平均水平。
2
查阅资料。未达到目标酌情扣分。
市环
保局
6
宣传培训(10分)
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各种媒体、活动,定期、不定期地宣传质量建设工作。
5
查阅资料。未出台宣传工作方案扣2分;宣传活动开展不得力扣3分。
市强
市办
开展落实质量管理知识或法律法规等相关培训工作,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5
查阅资料。未完成年度培训任务扣3分;资料不齐全扣2分。
市强
市办
结合
文章
(5分)
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各项质量工作,工作踏实,有特色、出经验、有成效;服务地方工作大局,推进当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贡献。
5
依据工作开展情况酌情扣分。
市强
市办
总分(100分)
注:带★项为否决项。
表3
湖州市质量强镇(乡、街道)示范创建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地址
负责人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传真
辖区
基本情况
人口
万人
辖区面积
平方公里
辖区上年度GDP
亿元
辖区支柱产业概况
(产业名称、发展概况、质量水平等情况)
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情况
主要工作
及成效
(按照《湖州市质量强镇(乡、街道)示范创建标准》的有关内容阐述,具体包括质量强镇(乡、街道)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质量发展、质量安全、质量水平、宣传培训和结合文章等工作,可另加附件材料。)
申报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强县区办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强市办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2013年湖州市质量强市考核办法
根据质量强市建设总体部署,按照2013年湖州市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含太湖度假区)。
二、评分标准
各县区质量强市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考核指标主要有质量建设机制、质量工作成效、质量安全水平三大类45项指标(见表4)。
三、组织实施
各县区质量强市考核工作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核流程
(一)各县区按照考核评价标准逐项进行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自查评分和见证材料整理成册。
(二)年度评价工作在各县区自查的基础上,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核评价组,对各县区质量强市工作进行考评。考评时间原则上为第四季度,具体时间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评结果汇总后,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由市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表4
2013年各县区质量强市考核评价标准
类别
考核指标
序号
评价内容
基本分
评价方法
评价责任部门
质量建设机制
(25分)
组织领导
1
召开2013年质量强县区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按制度要求定期召开质量强县区联席会议;将质量强县区、质量强镇(乡、街道)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6
查阅文件资料和会议记录,未召开全县区质量工作会议进行部署的、未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未将质量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的,缺一项扣2分。
市强
市办
2
组织开展以质量强镇、强业、强企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强县示范创建活动。
5
查阅文件资料,成功创建质量强县示范县的得5分,其他根据质量强镇、强业、强企示范创建单位数量评定,最高得4分。
市强
市办
工作方案
3
制定出台2013年质量强县区行动计划(工作要点)。
2
查阅文件资料。
市强
市办
4
分别制定四大质量建设目标任务和推进实施方案。
4
查阅文件资料,四大质量建设工作方案不全的,缺一项扣1分。
市强
市办
工作措施
5
质量强县区工作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2
查阅文件资料,财务报表。
市强
市办
6
乡镇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运行有效。
2
查阅文件资料,台账记录等。
市强
市办
7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形成全面、全程、全民共建质量强县区工作氛围。
2
查阅文件资料。
市强
市办
8
注重对质量建设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形成年度质量形势分析报告
2
查阅文件资料,质量形势分析报告。
市强
市办
质量工作成效
(60分)
产品质量
9
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93%以上。
3
未达到量化考核指标的不得分。
市质量技监局
10
种养环节初级食用农产品(农、林、渔)抽查合格率96%以上。
3
未达到量化考核指标的不得分。
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11
餐饮食品评价抽检合格率90%以上。
3
未达到量化考核指标的不得分。
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2
农村食品安全示范点配送率80%以上。
2
未达到量化考核指标的不得分。
市工
商局
13
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
2
未完成量化考核指标的,少1个扣0.5分。
市质量技监局、市农业局
14
为主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
未完成量化考核指标的不得分。
市质量技监局
服务质量
15
省、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2
未完成量化考核指标的不得分。
市质量技监局、市发改委
16
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
2
未完成量化考核指标的,少1个扣0.5分。
市发
改委
17
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服务企业
2
未完成量化考核指标的,少1家扣0.2分。
市发
改委
工程质量
18
竣工验收交付工程合格率100%。
2
未完成量化考核指标的不得分。
市建
设局
19
保障性安居
工程
分户验收率100%。
2
未完成量化考核指标的不得分。
市建
设局
20
设立永久性责任标牌100%。
2
未完成量化考核指标的不得分。
市建
设局
21
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设计标准率100%。
2
未完成量化考核指标的不得分。
市建
设局
环境质量
22
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与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同步率100%。
2
未完成量化考核指标的不得分。
市建
设局
23
辐射工作单位持证运营率100%。
2
未完成量化考核指标的不得分。
市环
保局
24
市控以上重点污染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率100%。
2
未完成量化考核指标的不得分。
市环
保局
综合质量
25
创建质量强镇
3
未完成量化考核指标的不得分。
市强
市办
26
创建质量强业
3
未完成量化考核指标的不得分。
市强
市办
27
质量管理工程(其中服务业企业不低于6%,建筑业企业不低于4%)
导入卓越绩效模式企业。
2
未完成量化考核指标的,少1家扣0.2分。
市质量技监局
28
开展质量管理培训企业。
2
未完成量化考核指标的,少1家扣0.2分。
市质量技监局
29
培育首席质量官
2
未完成量化考核指标的,少1家扣0.2分。
市经
信委
30
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
2
未达到量化考核指标的不得分。
市质量技监局
31
建立质量损失统计企业数
2
未达到量化考核指标的不得分。
市质量技监局
32
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水平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
2
列入考核的未达到考核指标酌情扣分,未列入考核的该项不扣分。
市质量技监局
33
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建设奖(杯)、老字号等品牌建设情况。
4
每新增1个:市级得0.2分,省级得0.3分,国家级得1分(驰名商标为行政认定),最高不超过4分。(该项指标湖州开发区酌情考核)。
市强
市办
34
政府质量奖。
3
开展当年度县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的得2分,每新增1家市级政府质量奖得1分,省级得2分,最高不超过3分。
市强
市办
质量安全水平(15分)
质量事件
35
未发生影响恶劣的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或省级以上通报的区域性质量问题。
3
发生不得分。
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
产品质量
36
未发生重大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故。
2
发生不得分。
市强
市办
37
未发生特种设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
发生不得分。
市质量技监局
38
未发生因出口产品质量问题遭国外通报、召回或索赔的事件。
2
发生不得分。
湖州检验检疫局
环境质量
39
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2
发生不得分。
市环
保局
服务质量
40
未发生大规模服务质量投诉事件。
2
发生不得分。
市发
改委
工程质量
41
未发生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
2
发生不得分。
市建
设局
说明:表中提到的量化考核指标是指《2013年湖州市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表1中所确定的各县区政府量化考核指标。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