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2013年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清洁空气行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2013年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清洁空气行动)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3〕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2013年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清洁空气行动)》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

湖州市2013年大气复合污染

防治工作计划(清洁空气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80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13〕7号),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通过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努力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实现环境空气主要指标浓度目标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双控双下降”,切实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提高公众对环境空气质量满意率。2013年,我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和PM2.5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20、37、86和64μg/m3之内,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较上年分别削减3.5%和4%,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生态考核指标要求;到“十二五”末,我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和PM2.5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16、41、77和58μg/m3之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削减12%、13%和1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

大气复合污染影响因素多、污染分布广、治理难度大。治理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通过短期集中整治与中长期综合治理相结合,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2013年立即启动实施十大重点防治工程,同时统筹开展综合治理,力争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建筑扬尘治理工程

严格落实施工现场100%围栏、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且密闭无洒漏、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中心城区禁止建筑石材现场开放式加工、全部使用预拌混泥土和预拌砂浆、完成2059个在建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1211.64万平方米)建筑扬尘治理。(市建设局牵头,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分别负责,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配合)

(二)道路扬尘治理工程

推行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机制,开展主要道路和建筑工地周边道路扬尘治理,做到路面无土石杂物、无积泥堆积物,加强建成区和城郊结合部道路沿线以及裸露土地的绿化,重点做好太湖路、三环北路、二环东路、104国道过境段、318国道过境段、吴兴大道、二环西路等车流量大的道路和杨家埠区块工业平台及周边道路、104国道李家巷段及长兴粉体企业改造区块的扬尘治理。(市建设局、长兴县政府、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分别负责,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三)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工程

完善运输单位、车辆、路线和时段等审查制度,加强全天候、全时段联合执法,严格管理建筑工程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确保运输车辆全密闭,杜绝建筑渣土、建筑垃圾的运输撒漏和随意倾倒。(市行政执法局牵头,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分别负责,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建设局配合)

(四)矿山粉尘治理工程

实施矿山和加工机组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开采总量,完善粉尘治理设施,加强日常生产管理。(市矿治办牵头,德清县政府、长兴县政府、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负责,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

(五)老旧公交车淘汰工程

完成中心城区老旧柴油公交车淘汰任务。(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负责)

(六)高污染机动车限行工程

逐步扩大中心城区高污染机动车限行区域,各县县城开展高污染机动车区域限行。(市公安局、环保局负责中心城区,各县政府分别负责县城)

(七)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完成浙能长兴电厂2台机组脱硝、湖州南方水泥等4条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建设,启动南太湖等5家热电企业炉外脱硫设施改造,完成发电机组、供热锅炉和水泥窑各2台(座)高效除尘设施改造。(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经信委配合)

(八)重点行业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

完成100家以上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工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分别负责,市经信委配合)

(九)“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程

中心城区和各县县城建成区划定并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集中供热,推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加快禁燃区范围内低小散锅炉、炉窑淘汰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分别负责,市发改委、经信委、质量技监局配合)

(十)餐饮油烟治理工程

中心城区建立餐饮油烟污染治理设施监管网络,落实定期维护制度,完成600家餐饮店油烟治理。(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市环保局、卫生局、工商局、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配合)

在实施十大重点防治工程的同时,全面开展大气复合污染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巩固油气回收治理成果,实施车船用油品升级,开展社会高污染机动车淘汰,加快中心城区过境国省道外迁工程建设;进一步开展各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加强生活有机废气、装修扬尘、农业秸秆焚烧、水产养殖业锅炉(炉窑)等治理;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加快集中供热、天然气供气管网和门站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进一步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对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重污染项目严格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和总量准入要求;进一步加快实施“腾笼换鸟”,加大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淘汰力度,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的布局、结构与规模,推动产业布局优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市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联动、分工负责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定期开展督查通报,并将工作情况与考核、评优等挂钩。

(二)加强资金保障。整合生态减排、排污权有偿使用、市区公共交通发展、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循环经济发展、节能降耗、工业强市建设发展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气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并为长效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三)加强应急响应。制定环境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方案,成立市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构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分级响应体系。重污染日启动应急响应,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统一发布预警通知,实行重点污染企业停产、建筑工地停工、车辆限行等强制性应急措施,保障环境空气质量。

(四)加强科技支撑。加强与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委托专业机构对我市大气污染成因进行深入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实施中长期整改提升方案。引进和培养大气污染防治人才,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研究与跟踪。

(五)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载体,积极宣传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要性、紧迫性及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全面提升全民环境意识,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湖州市2013年大气复合污染防治(清洁空气行动)

重点项目

附件

湖州市2013年大气复合污染防治(清洁空气行动)重点项目

表1建筑扬尘治理工程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强化落实源头控制,严格开工要求,“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档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达标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不签订不开工”等“六不开工”要求。

立即实施,并落实常态化管理

市建设局

市建设局

吴兴区政府

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市行政执法局

市公安局

2

制定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工地、待开发地块等建筑扬尘治理方案;完善长效监管方案。

4月底前

3

中心城区2059个在建单位工程全面落实建筑扬尘治理措施,做到“施工现场100%围栏、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且密闭无洒漏、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等“六个100%”。

立即实施,并落实常态化管理

4

中心城区禁止建筑石材现场开放式加工,100%使用预拌混泥土和预拌砂浆。

5

中心城区全面开展文明标化工地创建。

11月底前

表2道路扬尘治理工程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湖州老城区和仁皇山新区主要道路和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周边道路等,全面落实道路扬尘防治措施;加强联合执法,做到全天候、全时段监管;运输车辆全密闭,杜绝撒漏现象,做到路面无土石杂物、无积泥堆积物;建立道路保洁长效机制。

4月底

并落实常态化管理

市建设局

市行政执法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2

吴兴大道、318国道过境段(吴兴段)、二环东路、三环北路(吴兴段)等主要道路和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周边道路等,全面落实道路扬尘防治措施;加强联合执法,做到全天候、全时段监管;运输车辆全密闭,杜绝撒漏现象,做到路面无土石杂物、无积泥堆积物;建立道路保洁长效机制。

4月底

并落实常态化管理

吴兴区政府

市行政执法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3

104国道过境段、318国道过境段(开发区段)、二环西路、太湖路(开发区段)等主要道路和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周边道路,全面落实道路扬尘防治措施;加强联合执法,做到全天候、全时段监管;运输车辆全密闭,杜绝撒漏现象,做到路面无土石杂物、无积泥堆积物;建立道路保洁长效机制。

4月底

并落实常态化管理

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4

太湖路(度假区段)、三环北路(度假区段)等主要道路和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周边道路,全面落实道路扬尘防治措施;加强联合执法,做到全天候、全时段监管;运输车辆全密闭,杜绝撒漏现象,做到路面无土石杂物、无积泥堆积物;建立道路保洁长效机制。

4月底

并落实常态化管理

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5

全面落实开发区工业开发平台(杨家埠、敢山、黄芝山、生物医药园等区块)扬尘治理措施,开展建筑扬尘、道路扬尘治理和待开发区土地绿化等相关工作,做到路面无土石杂物、无积泥堆积物;建立工业平台保洁长效机制。

4月底前

并落实常态化管理

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6

全面落实104国道李家巷段改造工程、粉体企业整治改造区块扬尘治理措施,全面开展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治理和待开发区土地绿化等相关工作,做到路面无土石杂物、无积泥堆积物;建立相应的长效保洁机制。

4月底前

并落实常态化管理

长兴县政府

表3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工程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制定完善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道路运输审查办法,对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装卸、清运、消纳进行针对性管理;运输过程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规定冲洗,杜绝运输过程中抛、撒、滴、漏现象;制定道路扬尘长效监管方案。

4月底前

市行政执法局

吴兴区政府

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建设局

2

加强全天候、全时段联合执法,确保运输车辆全密闭,杜绝建筑渣土、建筑垃圾的运输撒漏和随意倾倒。

立即实施

并落实常态化管理

表4矿山粉尘治理工程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制定实施年度矿山和加工机组综合治理计划。

4月底前

市矿治办

德清县政府

长兴县政府

吴兴区政府

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

2

严格控制开采总量,完善开采加工过程中穿孔、破碎、筛分、装卸、储存等环节粉尘治理设施和运行管理,全面完成在产矿山企业粉尘治理和标准化验收,全市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40%。

11月底前

表5老旧公交车淘汰工程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1

完成中心城区老旧柴油公交车淘汰任务。

8月底前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

表6高污染机动车限行工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1

中心城区逐步扩大高污染机动车限行区域。

9月底前

市公安局

市环保局

2

三县县城开展高污染机动车区域限行。

9月底前

各县政府

3

健全科技监管和日常监管机制,不断加大执法力度。

4月底前

并落实常态化管理

表7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企业名称

设备规模

建设内容

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燃煤电厂(热电)和水泥熟料脱硝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2#机组30万千瓦

脱硫旁路拆除、炉外脱硝设施建设,脱硝效率≥70%

6月底前

市环保局

长兴县政府

市经信委

2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4#机组30万千瓦

12月底前

3

湖州槐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1#水泥窑5000吨/日

水泥熟料窑SNCR脱硝设施建设,脱硝效率≥60%

10月底前

4

湖州槐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2#水泥窑5000吨/日

10月底前

5

湖州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1#水泥窑5000吨/日

10月底前

6

安吉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1#水泥窑2500吨/日

10月底前

安吉县政府

7

燃煤电厂(热电)脱硫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

供热锅炉3×75T/h

完成一套以上炉外脱硫设施改造,脱硫效率≥75%

12月底前

吴兴区政府

8

湖州织里长和热电有限公司

供热锅炉4×75T/h

12月底前

9

湖州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供热锅炉2×75T/h

12月底前

南浔区政府

10

统一能源(湖州)热电有限公司

供热锅炉4×75T/h

12月底前

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11

湖州加怡新市热电有限公司

供热锅炉4×35T/h

12月底前

德清县政府

12

燃煤电厂(热电)和水泥除尘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2#机组30万千瓦

高效烟气除尘设施改造,烟尘排放浓度≤20mg/m3

6月底前

长兴县政府

13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4#机组30万千瓦

12月底前

14

湖州加怡新市热电有限公司

供热锅炉2×75T/h

10月底前

德清县政府

15

德清县中能热电有限公司

供热锅炉2×90T/h

12月底前

16

湖州小浦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1#水泥窑2500吨/日

高效除尘设施改造,粉尘排放浓度≤30mg/m3

10月底前

长兴县政府

17

湖州白岘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1#水泥窑5000吨/日

10月底前

表8重点行业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75家原地整治印染企业完成定型机废气治理。

11月底

市环保局

各县区政府

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

2

42家原地整治化工企业完成原材料及产品储存、装卸呼吸气、有机工艺尾气VOCs综合治理。

11月底

表9“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中心城区和三县县城建成区划定并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9月底前

市环保局

各县区政府

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市质量技监局

2

实施集中供热,热电网覆盖区域内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炉窑,淘汰热网覆盖范围内高污染燃料锅炉10台。

12月底前

3

实施燃煤锅炉烟尘治理,淘汰浙江誉华印染有限公司2台35蒸吨/小时锅炉,奥里伯斯(中国)铝业有限公司等14家工业企业锅炉炉窑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12月底前

表10餐饮油烟治理工程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制定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实施方案。

4月底前

市行政执法局

市环保局

市卫生局

市工商局

吴兴区政府

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2

制定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治理长效管理办法,建立监管网络,落实定期维护。

6月底前

并落实常态化管理

3

完成中心城区600家餐饮店油烟治理。

9月底前

表11其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机动车船污染防治

巩固油气回收治理成果,健全油气回收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常态化管理

市环保局

各县区政府

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市贸粮局

市工商局

2

加强油品供应升级后的市场监管,确保车船用成品油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

常态化管理

市贸粮局

市贸粮局

市工商局

市环保局

3

研究全市社会高污染机动车淘汰政策,推动全市社会高污染机动车淘汰。

按计划实施

市贸粮局

市财政局

各县政府

市环保局

4

机动车船污染防治

制定加快实施中心城区过境国省道外迁工程计划,按规划、计划要求加快工程进度。

按计划实施

市交通运输局

市建设局

吴兴区政府

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

5

逐步实施中心城区交通智能管理,大力发展中心城区公共交通,2013年底前试行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

按计划实施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市建设局

吴兴区政府

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6

研究推进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按计划实施

市交通运输局

市港航局

市环保局

7

机动车船污染防治

建成机动车环保监管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

6月底前

市环保局

各县政府

市公安局

市质量技监局

市交通运输局

8

生活源污染防治

开展中心城区干洗业污染治理,确保干洗业有效治理率达到90%以上,计划完成废气治理9家。

11月底前

市行政执法局

市行政执法局

市贸粮局

市环保局

9

加强中心城区居民装修扬尘治理,制定出台监管办法,街道、社区加强日常管理,减少二次装修污染。

常态化管理

各街道、社区

市建设局

10

农业农村大气污染防治

开展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2013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以上。

11月底前

市农业局

各县区政府

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市环保局

11

有效禁止野外焚烧秸秆及其它可燃废弃物,遥感监测火点数较上年下降20%。

12月底前

12

加强农业水产养殖加温锅炉管理,淘汰土锅炉,开展养殖业锅炉废气治理,消除黑烟囱。

12月底前

13

发展清洁能源

加快实施国电湖州南浔燃气热电、长兴浙能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琥珀(安吉)燃机热电工程等3个燃气热电项目。

12月底前

市发改委

长兴县政府

安吉县政府

南浔区政府

市经信委

市建设局

市环保局

14

大力推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等57家工业企业锅炉炉窑实施天然气替代,增加天然气供应量7000万方。

按计划实施

各县区政府

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15

优化产业布局

加快实施“腾笼换鸟”,对中心城区和三县县城内已建大气重污染企业结合产业布局调整实施搬迁、改造和关停;结合“四大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关停、搬迁重污染、高耗能印染、化工企业66家。

按计划实施

市经信委

各县区政府

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

16

科技支撑

对我市大气污染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中长期整改提升方案。

9月底前

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

市科技局

17

大气复合污染监测网络建设,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监测网络,优化、调整和增加监测点数量和位置,增加监测项目及配套监测设备,并替换已有老旧设备;三县各完成2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

12月底前

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

各县区政府

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18

监测监控预警平台建设,建设并完善基于GIS的环境质量在线监控预警平台,重点区域建设高空视频监控系统,实时反映大气常规监测因子、大气复合污染物、气象参数及设备状态的动态变化。

12月底前

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

市气象局

19

企业在线监测项目,监督做好51家市控以上大气重点企业完成大气在线监测系统维护使用。

常态化管理

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

各县区政府

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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